第七十二章 漏网之鱼
作者:渀波儿霸    更新:2021-12-26 12:17
  但是,越是大户人家,对聘请“教作女工”的要求门槛儿,自然也就越高。
  可桑冲女工手艺精湛,样貌清秀可人,又得着邻里的强力推荐。
  自身条件过硬,所以,轻轻松松便能够混进门去,得偿所愿。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天道自当有轮回。
  成化十三年七月,桑冲这混账的大限,终于来临了。
  那日黄昏时分,桑冲来到晋州聂村生员——高宣家门前。
  谋划着,对那高家小姐下手。
  于是,故技重施。哭得梨花带雨,句句言辞恳切。
  自称是赵州人,不堪丈夫打骂,所以逃了出来,想要投宿一晚。
  高宣看着这举止袅娜,楚楚可怜的美人。恻隐之心顿起,当即同意——留“她”在南房内歇宿。
  桑冲眼看着计谋得逞,心里那叫一个美得冒泡。
  正琢磨着,第二天如何借机,提出留在高家教作女工。好和那垂涎已久的高家小姐,拉近距离。
  结果打死“她”也没有想到,自己竟先被那高家的女婿给盯上了。
  当天晚上,高家女婿,色心大起。
  趁着夜深,便溜进了南房里。
  顿时把桑冲吓了个灵魂出窍,奋起反抗,两人一番撕扯扭打。
  如此一来,男扮女装的伎俩,倒是给彻底揭穿了。
  高家女婿那脸色,瞬间别提有多难看。
  敢情惦记了半天的美人,竟是个大老爷们儿!
  震惊至极,气得够呛,也就顾不得颜面和舆论了。
  高家女婿立马扯着大嗓门儿,唤来家丁。
  当时就把桑冲这人妖,给五花大绑了起来,解送晋州衙门。
  经过审讯,桑冲对自己近十年间,流窜作恶的罪行,供认不讳。
  又挨不过严刑拷打,一口气把师傅谷才,还有自己数年间亲传的七位徒弟,统统给抖了出来。
  如此荒唐的行径,听得衙门众人目瞪口呆。
  纷纷认为桑冲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于是,立即将桑冲师徒,以及被桑冲迫害的女子名单整理出来。上奏北京,乞敕法司从重拟罪。
  事情弄得很是轰动,连当朝皇帝明宪宗都得知了此事,下令督察院复审严查。
  没过多久,督察院掌事便再次上奏:
  “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淫。”
  “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
  “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
  大概意思就是——
  桑冲这种恶棍,人神共愤,该当死罪!
  至于他的师傅和徒弟,也都该抓回来,往死里收拾!
  这种不正之风,恶劣行径,必须彻底扼杀!
  至于被他祸害的闺女们,也都是被桑冲所迷惑,算是受害者。
  虽然失了贞洁,但也并非本意。
  况且,这人数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给她们定罪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两天后,宪宗皇帝便在承天门下了圣旨:
  “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
  “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督察院立即奉旨,将桑冲处以凌迟酷刑。
  与此同时,更是通知了当时全国各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对桑冲的弟子们进行搜捕。
  由于当时,桑冲的师傅谷才已经去世,自然也就无法再去抓捕定罪。
  至于他的弟子们,就只有一个叫王二喜的得以幸存。
  《聊斋志异》最后一章《人妖》便清楚记载着——
  王二喜扮作女子,混入了马万宝家。
  结果,和他师傅桑冲的遭遇,如出一辙。被色心大起的马万宝,撕破了自己的伪装。
  王二喜立即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不要将自己交给衙门。
  声泪俱下,可怜兮兮。
  马万宝本就对王二喜这俊俏脸蛋,喜欢得不得了。
  心里一软,便想出了一个两全之法。
  咔嚓一刀,就把王二喜给阉了。纳作小妾,服侍陪伴自己终老。
  就这样,王二喜不再是男儿身。
  却也因祸得福,逃过了官府对桑冲门人的搜捕。
  心怀感恩的王二喜,从此便一心一意地伺候着马万宝,相处得倒是和和美美。
  直到去世后,还被葬在了马万宝坟墓之侧。
  根据史料所载,王二喜便是最后一个桑冲门人。
  可眼前这阴阳棺里躺着的朱小娘,竟也是桑冲亲传的徒弟。
  虽说史料记载往往会有所遗漏,无法做到极致详尽。
  这汉子身女儿妆的尸首,也与桑冲门人的特征,高度吻合。
  可赵喆震惊之余,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劲。
  “按你这么说,棺材里这个,也是个漏网之鱼?”
  “那王二喜是因为被阉了,所以没被抓。”
  “他这是凭刘瑾罩着?所以才没事儿?”
  老赵看着那尸体,也颇感疑惑地问道。
  虽然赵喆心里也没有答案,可老赵最后这一句,却一语点醒梦中人。
  赵喆猛一拍手,怪不得总觉得哪里说不通!
  “不对!时间对不上!”
  秦淮拿来的那黑白照片上,分明写着“桑冲亲传”四字。
  可是,桑冲早在成化十三年,就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从成化十三年,到正德元年,其间相隔二十八年!
  就算,这朱小娘当初师从桑冲时,只有十二岁。
  那“她”嫁给刘瑾时,也已经四十了!
  暂且不说刘瑾是不是口味重,专门喜欢啃腊肉。
  单看眼前这具尸首的皮肤状态,最多也就不过二十岁。
  就这保养水平,要是能传到现在,估计起码也得A股上市了!
  没准儿,还能拿个诺贝尔奖!
  听完赵喆的解释和分析,大伙神色愈发复杂地打量起这尸体来。
  原来,这不光是个人妖,还是个童姥!
  “你说,要把她给扛出去。是不是就发达了?”
  老K看着那朱小娘吹弹可破的脸蛋儿,连连咂嘴,嘀咕起来。
  “我看你是想去跟皮蛋作伴,活腻味了!”
  老赵一听这浑话,狠狠地翻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
  “要把她扛出去,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确实,谁要是把这大明古尸给搬了出去。
  那可真不是发财,那是纯属发疯!
  老K默默转着眼珠想了想,心说也是。
  随即蹲下身来,琢磨起那棺壁上,嵌着的夜明珠和红宝石。
  然而就在此时,整个墓室的光线却突然间,明显暗了下来。
  大伙头皮一紧,纷纷环视起那墓室四周的仙鹤烛台。
  然而,当目光撇去的那一瞬间,心里却都咯噔一下。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