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滴血
作者:李微漪    更新:2021-11-01 20:01
  诈降
  时光如飞,转眼我已经和格林共同生活了一个半月了。它明显地长大了许多,已经能够趴在沙发边上,咬上面的东西了。此时格林的体长连同尾巴共65厘米,身高33厘米,体重
  2.8千克,和“狐狸”一样大了。它眼睛的蓝膜已经褪去,逐渐呈现出灰绿色,头部开始呈现淡棕色,身上仍然是黑色,只是毛渐渐粗糙了起来。耳朵立起来了,如同两把小勺子支楞在脑袋上,又硬又挺。背部出现了两块时隐时现的白斑,淡淡地勾勒出肩胛骨的形状,胸部比起狗来,显得比较窄小,但也显得它更加瘦削了。胸前锁骨的位置有两块白斑,走路的时候会随动作隐隐呈现出动感。尾巴平平直直垂在身后,像挂了条死蛇,很少摇动,似乎那条尾巴根本就不属于它。
  经过了几天的呼唤,格林已经对自己的名字有了明显反应,比狗的适应期短多了,但它最喜欢的仍然是我母狼唤子的呜呜声。
  一个月到三个月大小的狼正是与同伴在玩耍中较量、确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的时候,这个阶段非常重要,因为一旦确立,基本终身不变。格林现在正在步入这个阶段,流淌在血液里的本能让它为了确立自己的地位而屡屡宣战。它的牙齿很尖,越来越喜欢咬人,明里暗里地跟我较上了劲。它常常一口咬住我的脚踝,虽然是戏耍,但往往咬得兴起就连拖带拽,很疼!我怕被它咬伤,换上了牛仔裤和运动鞋。可我的忍耐和退让却使格林越加张狂,它时常皱起鼻子,露出尖利的獠牙直视着我,向我挑战。在它眼里,形体上的差异似乎可以忽略不计,獠牙之下出政权。
  最疼的一次发生在一天晚上。那次,格林叼着我的脚背,竟开始撕咬起来,它用力向后抽动身体,拖咬着,疼得我“啊”的叫出声来,大声叫道“格林,不准!格林,放开……”野性毕露的小狼哪里听得进半句话,我又惊又气,一手抓住它的脖子,一手掰开它的大嘴,把它扔开,再一看,我的脚踝上已经有了几个深深的牙痕。
  此时的格林退到一边,一面瞪圆了隐隐闪着绿光的狼眼与我对视,一面皱起鼻翼残忍地用小舌头舔着尖牙和上唇。我不禁怒火中烧,拿起扫把指着它的鼻尖:“格林,你敢咬我?!”看见我拿起了它极端憎恨的扫把做武器,格林的两眼刹那间射出桀骜不驯的凶光,一口咬住扫把头,发出威胁的吼声,小小的鼻翼皱成了一个“川”字,露出尖利的犬牙和粉红的牙龈,挥舞着爪子,一副宁死不服、血战到底的样子。
  我顿时热血上涌:“好,你不服就用你的方法!!”扫把一扔,顺势一掌扑倒格林,“啊呜”一口,咬在它还没来得及张开的大嘴上,连鼻子带下巴咬了个结结实实——我叫你残忍!我叫你舔獠牙!
  格林前后爪子一阵乱蹬,我咬得愈发紧了,频频发出威胁的吼声,双手紧压住它乱扭的身体。格林看挣扎无用,便发出了咝咝的讨饶声,又尖又细又柔弱,像小孩无助的啼哭。我的心微微一软,略一犹豫,放松了压住它身体的手。格林没有挣扎,只是讨好地轻叫着,慢慢地收拢后腿,蜷缩起了身子,像老兔子般一动不动。我慢慢松口正要放开,心里却隐隐觉得格林讨饶的姿势似乎不对,又转念一想,可能它太小且没有真正在狼群中长大,故而臣服姿势似是而非吧。正犹豫间,格林突然狂挣起来,适才蜷起的后腿猛蹬向我的肩膀,随即像弹簧一样翻转腰身跳起来,身体强行后退,想把尖嘴抽出来,匕首一样的前爪还不忘在转身瞬间往我的脖子上狠狠一抓!
  我火冒三丈,狡猾的家伙竟然跟我玩诈降,于是猛地加力毫不留情咬了下去。
  人急了咬狼
  兔子急了咬人,人急了咬狼!!格林马上尖声呜咽起来,凄凉的吱吱声从鼻子发出,就像婴儿即将溺毙般可怜又闷哑的啼哭。我怕它又是缓兵之计,仍旧坚持咬了一会儿才缓缓松开口,两手依然按住它的身体不放。渐渐地,格林的身体完全放松下来,不再有任何反抗的备战姿势了,胸腔剧烈地起伏着。它把后腿伸直,亮出粉红色光溜溜的肚子,颤抖的小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偶尔讨好地轻轻摇晃着,耳朵向后收拢贴着头,眼睛里褪去了挑衅的神色。
  过了一会儿,它转头伸嘴舔着我压住它的手,满脸驯服乞求地看着我。我又冲它示威地龇龇牙,它忙不迭地又摇了几下尾巴。我放开一只手,见它静静躺着不动等候我的最后发落,这才放开了另一只手。格林如蒙大赦,像懒驴打滚一样仰面朝天,撒娇似的左右扭动,随我摆弄,轻轻咬着我的手指尖,无限谄媚与讨好。想起它刚才不依不饶要占我上风的样子,我拨弄着它的头,揪着它的耳朵:“给本姑娘好好记住这个教训!”
  再看看格林的鼻梁上,有一丝红色,似乎是被我咬破了,我赶紧起身去找药酒。格林翻身起来,夹起尾巴,屁股放得很低,蹭到我面前,耳朵向颈后收拢,一边抬头用一种高山仰止的神色望着我,老老实实地让我给它擦药,一边舔舔我的手,蹭蹭我的腿,修补刚才紧张的关系。
  给格林擦完药,我才觉得脖子上有点火辣辣的疼,照镜子一看,脖子上一抹殷红的血痕,一滴血正缓缓顺着颈窝流下。好家伙,这一爪子要是抓在脸上或者眼睛上那还得了?好在这个时候跟它分出了高下,如果小狼再长大些,爪牙再利点,恐怕就没这么轻松了。转头再看看又恢复乖巧的格林,像个调皮的小男孩。它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因为在狼的字典里,就是强者为王,弱者甘心臣服。
  我尊重狼道,无论如何都不忍心因自己受伤就剪掉格林的爪子,毕竟那是它生存的根本,我爱狼,不也正是爱它的野性和不屈么?
  格林,好好成长吧,终有一天你会战胜我的,而且这一天不会遥远!
  儿童节到了,为庆祝格林的节日,我决定今天给它换食。我为它熬了一大锅肉粥加鸡蛋,满屋子香喷喷的。格林激动极了,蹦跳着想抢,我把粥凉温之后,端给了它。格林顿时闻也不闻就一头扎了进去,嘴巴快速张合几下,碗里的粥就少了一大半,而且它还发出吼声,示意我走开。
  走开就走开吧,我退到一边,静静地看格林狼吞虎咽,肚子撑得浑圆了还不肯罢休。吃饱后,格林就能接受我的抚摸了,但还是不允许我拿开它还剩一口饭的碗。它围着屋子溜达了一圈后,打了个脆生生的小饱嗝,似乎又腾出一点空胃,又回来继续把剩下的都吃了。它舔干净碗,再快速地搜索遗落在碗边地上的肉渣饭粒,最后把碗扣过来翻了个底朝天,把碗底沾着的几粒肉渣也卷进嘴里,这才懒洋洋地走到一边,舔爪子去了。我轻轻探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热乎乎的,涨得跟纸一样薄。
  亦风也来看望格林,进屋就晃着手里的袋子:“看我给你儿子带的好东西。”随着“叮叮铃铃”的一阵脆响,亦风掏出来一串铃铛:“你不是老说格林走路像鬼一样没声音吗?”
  的确,格林走起路来一点声响都没有,我老担心踩着它,而且夜里出去的时候常常看不见它在哪里,有了铃铛就方便多了。
  亦风又拿出一个给宠物狗用来磨牙的牛筋假骨头,递到格林跟前:“小家伙,给你磨牙牙的好东西。”格林近前嗅了嗅,对于假骨头不屑一顾,别说咬了,看都不看一眼,白费了亦风的一番心思。
  我笑着给了格林一大块糖,让它一边玩去。
  坐在沙发上,亦风注意到我脖子上长长的疤痕:“又伤了?”
  “格林没轻重,怪不了它的。”
  亦风忧心忡忡地问起我来:“狼多长时间成年?”
  “公狼一年性成熟,母狼两年。”
  安全临界点上:较量与反较量
  格林已经一个多月大了,比刚来的时候大了将近一倍,它将来何去何从?我们忧心忡忡。我们商量有三条路。
  第一,送到动物园,这样想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看望它,也合情合法。
  第二,送到重庆野生动物园的狼山,那里有几十只狼可以和它做伴,也是属于它的天地,越早送它去越好,养的时间长了我担心情感上就割舍不下了。
  第三,在郊外租一处僻静的农家小院。
  然而,这些想法又一个一个地被我们否定了。
  第一,送去动物园固然可以常常看到它,也不用担心它饿死,还可以随时满足我的思念,但是对格林却意味着终身监禁,成为供人指指点点观赏的展品。它会怎么想呢?狼生性自由,它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像牲口一样地活着,如果失去了自由,它还有什么生存的必要呢?而且抚养一场后,最终让我们隔着牢笼去看望自己的孩子,这会是什么感受?难道那几平方米的笼子就是格林的归宿?我们不能太自私。送进动物园容易,想再出来就不可能了。
  第二,重庆野生动物园固然对狼要人道得多,但是格林和那些狼的品种似乎不太一样,当然这也要稍微再长大一点才看得出,现在不敢对它的品种妄下定论。为难的是现在这么小毫无自卫能力不可能送过去,等长大一些又怕步了秀袖的后尘!
  秀袖是一只出生不久就被母亲遗弃在重庆野生动物园狼山水塘边的小母狼,那里的饲养员发现并救起了她,把它抚养长大。秀袖与饲养员亲密无间,甚至喜欢在饲养员弹吉它的时候跟着一起歌唱。然而过度亲近人的秀袖在放归狼群以后,却为狼群所不容,自幼受宠的秀袖始终不肯对其他地位高的母狼们表示臣服,最后被那些母狼咬穿肚子悲惨地死去了。
  第三,农家小院毕竟没有自主权,不知道还罢了,知道的谁愿意把房子租给你养狼?最重要的是,农家院再大,都远远不能满足一只狼的领地范围,况且没有完整的食物链可供它做野化训练,虽然格林长得像狗,可它一旦学会嗥叫,怎么可能瞒得住附近的村民呢?
  格林的未来在哪里?这是一个问题。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我们对格林的命运充满担扰。
  有一天,亦风走进小厨房说:“上次你说格林跳上写字台吃了蜂蜜,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橱柜比写字台矮得多,格林要想跳上来还不跟玩儿似的?所以最好别在这里做吃的,否则那些油味儿肉味儿必定会逗引它上来,砸锅碎碗都是小事儿了,这小子又没安全意识,万一哪天晚上咬断了煤气管,你们娘儿俩就报销了。”
  “有道理。”我头皮有点发麻,哪里敢说格林已经上来过一次了。那天我正在睡觉,突然听到厨房里传出哐当声,赶过去一看,格林已经光顾过灶台了,酱油淌得到处都是,被狼爪子踩得梅花遍地开,橱柜上的盐罐子被打翻,格林嘴巴边上全是白呼呼的盐粒儿。也许是实在太咸了,格林憋紧了喉咙咳嗽着,飞奔出厨房到处找水喝。
  后来,我详细查阅一些资料,才知道动物也同样需要摄取一定的盐分和糖分,但我喂食格林的东西里却往往缺少这两样,特别是盐分,因为我总是担心吃盐会让它掉毛。有时候它放着肉骨头不啃,却翻出我丢弃在垃圾桶里的方便面袋子,忘乎所以地舔着。由此看来,一定是长久以来自身机体的需要诱发它本能地寻找这些物质作为补充。知道这点后,我就常常在食物里加入一点点盐,还时不时地给小家伙一些糖吃。至于格林当初是如何发现高高在上的盐和蜂蜜的呢?估计当时它那敏锐的嗅觉就已经开始为它的觅食服务了。
  这些日子我分析了那么多事情,却从没注意到那根粘着油腻的煤气软胶管道,那对小狼尖牙毫无抵御能力却包裹着致命毒气的胶管的确是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我爬上橱柜关闭了煤气总闸,用洗洁精仔细地擦洗管道和灶台上的油污。
  亦风靠在厨房门边耐心地看着我忙里忙外,半晌他突然说:“去我家里做饭吧。”
  “什么?”
  “你这里不适宜做饭,到我家去,你自己也可以好好地吃饭,不用老是
  泡方便面过日子,我家厨房用具都齐备,你给格林做饭也方便。”
  “不用了吧。”
  “我是认真的,格林以后要换食了,你少不得要做饭煮肉,它弹跳能力又强,蹦上灶台怎么办?养狼是很耗精力的事,你长期泡方便面肯定坚持不久,为了长远打算,养好身体是第一位的。晚餐时候你就带格林过来,你做饭,我们都可以吃得好好的,采购的事情就我去,你也不用操心它在家里折腾了。这样你可以二十四小时陪着它,你觉得呢?”
  “我想想吧。”我擦完灶台,把抹布晾在水池边。
  突然,亦风一脚踩在格林反扣的碗上,低头一看:“把这个碗也洗洗吧。”边说边俯身弯腰去捡,格林尖叫着冲过来张嘴就咬!亦风毫无防备,急忙缩手,着实吓了一跳:“它怎么了?”
  “不知道啊?平时不这样。”我也有些意外。
  “碗里有东西?”
  “没有啦,今天吃得精光。是不是第一天换食会护碗啊?”
  “只听说过护食,没听说吃完还护碗的。”亦风摇摇头。
  在格林的恐吓声中,我俩慢慢退后两步,只见它像守财奴一样,用两只前爪死死地压住反扣的塑料大碗,不让它有丝毫的挪动。
  我仔细观察着格林的动作,一个恶作剧的念头油然而生。我顽皮地拍拍亦风:“你等着。”转身跑到冰箱前面一阵猛找,翻出两段羊角笋尖,试试硬度刚好,迅速把笋尖镶在嘴里装成两颗大獠牙的样子,捂着嘴巴跑了回来,蹲在格林面前。
  “你干什么呢?”亦风没看见我背过身在冰箱里倒腾啥,满腹狐疑地问。我冲亦风摆摆手,狡猾地眨眨眼睛让他等着看好戏。
  我直直地逼视着格林,格林也毫不示弱,目不转睛地用一种只有野性动物才有的目光逼视着我。对视是一种较量,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这样的胆量,比如狗不会和主人进行目光的较量,好多次我硬抓住狐狸的脸颊逼着它和我对视,但最多十几秒它就会心虚地转开眼光。而格林是狼,它天生就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胆识、力量、意图。
  我又往前靠近了一点,格林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咕噜声,我再逼近了一点,这显然突破了格林的安全临界点,它顿时低下头,使翻起看人的目光更为凶狠,狼毫也竖立了起来,努力显得比平时更加强壮威武一些,在威胁的低吼声中,它皱起了鼻子,露出白森森的尖利乳牙,随之摆出了发动攻击的姿态。
  我就等着这一步了,猛然放下遮挡嘴巴的手“啊呜”一声咆哮,亮出了那两颗威猛无比、白如寒霜、摄人胆魄、新鲜出炉的“大獠牙”!
  格林一见,顿时傻眼了,呜的一声哼哼起来,牙也不龇了,鼻子也不皱了,毛也塌下去了,本来竖立的耳朵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船帆一样,顺到了小脑袋后面,尾巴紧紧夹在肚子底下,像所有受了惊吓的狗崽一样,呜呜狺叫着,连退带躲地缩到花盆后面,再探出半个脑袋惊恐万状地望着我。对几天前跟我争地位时被咬中鼻梁的痛,它显然还记忆犹新,而此刻我又无端长出一对巨大的獠牙,直吓得它魂不附体,小身子筛糠一样乱颤不已。
  亦风又吃惊又好笑:“你别把它心脏病吓出来,出的什么怪招啊!”
  “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紧了紧摇摇欲坠的“牙齿”,满脸得意的笑。
  “哈哈,领教了!”亦风捧腹大笑,鸡蛋里挑骨头地说,“如果你能把头发竖起来,就更有杀伤力了!”
  “那只有过电了。”我毫不含糊地说,獠牙在我得意忘形的嘴里晃晃悠悠,随时准备叛逃。
  亦风笑得差点没坐地上:“快扶稳,笑掉‘大牙’就穿帮了。”
  我又张“牙”舞爪地凶了格林一下,这才当着它的面掀开了扣在地上的碗。格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宝藏被揭开,绝望地哀叫着,又实在不敢对我公然挑衅。
  原来,碗底是一块啃剩下的糖,这时已经融化得一半都粘在了地板上。平日里牛奶米粉都消化得快,一颗作为零食的糖不在话下,可格林今天吃的都是结实的东西,肚子实在是饱得连容纳一块糖的余地都没有了,第一次有了剩余的食物,它决定把糖先藏起来,以备日后享用。
  我和亦风面面相觑,哑然无语。
  狼是储存食物的专家,没想到脱离狼群成长的格林无师自通地懂得这一点,真是狼之天性啊。
  “基因真是很玄妙的东西,有的技能就像烙印在狼的基因里一样,关键时刻就能显现出来。”亦风甚为叹服。
  “是啊,有的本领生来就沉睡在它的基因里,等待被唤醒的一天。”我看看小屋外林立的高楼大厦,“唉,也可能一辈子沉睡下去。”
  亦风安慰地拍拍我的肩膀,忍住笑说:“牙该取了吧,像吸血伯爵,晚上我该睡不好觉了。”
  “你会被吓醒吗?”
  “哈哈,我会被笑醒!”亦风忍俊不禁,“特别是你戴着獠牙发表感叹的样子,更让人觉得怪异。像剑齿虎,母剑齿虎!”
  “有那么搞笑么?我照照镜子去。”我起身奔洗手间去了。
  “这个糖要打扫么?”亦风连忙追问。
  格林冲我可怜巴巴地狺叫了两声,看看只有亦风留下来守着它,立刻又横了起来,冲亦风皱鼻子龇牙——它和亦风的地位还没分出过高下呢。
  “让它留着吧,它的第一份藏品被没收,会恨你一辈子的,你得尊重它的劳动和隐私。”我说。亦风小心翼翼地把碗推还给格林,毕恭毕敬地退开了。
  血腥味唤起了狼的野性
  争抢地位、护食藏食……这些都只是个开始,随着格林慢慢长大,一些属于狼之本性的东西越来越多地显露了出来。
  为给格林磨乳牙,我采购来许多肉骨头。我打算先把骨头煮到全熟给它吃,以后等格林的肠胃能接受了,再逐步煮得生一点、再生一点,直至最后可以给它喂食生肉。
  我把煮熟的骨头放凉后,端到格林吃饭的老地方,拿起一块骨头递给它。我还没弯下腰,格林就猛地跳起,在空中以一个漂亮的转体动作抢过骨头,一溜烟儿就躲进床下去啃食了。对这难得的美味,它当然要找个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吃独食。我埋头一看,真糟糕!床下已经被格林弄得油腻腻的,况且家里的扫把都被它啃得没法用了。
  不一会儿,格林就把骨头上面的肉渣软骨啃得一干二净,连骨髓都被它用长舌头勾出来吃得丁点儿不剩。格林嗅一嗅再没什么可啃的了,“啪”的一脚把骨头踢了出来,飞跑上阳台抬头望装骨头的盆子,跃跃欲扑。我赶紧把盆子放得更高,又拿了一根肉更多的骨头出来。这根骨头为避免再被它拖进床下去,我用一根长绳子把骨头牢牢拴住,另一头系在阳台的栏杆上,这才把骨头扔了下去。我拴绳子的时候,格林早就迫不及待地蹦跳着抢夺了,骨头还没落地就被这小子半空截住,又是转身就跑,“扑哧”一声格林被绳子拽了个急转弯!
  小格林愤怒地咆哮着,咬紧骨头奋力抢夺,刚扯了两下就愣住了,它发现并没有人在抢它的骨头,那么这个骨头为什么拖不走呢?它叼着骨头又试着拽了两下,左看右看。
  我挺得意:“小家伙,这块肉你拿不走的,乖乖在这里吃!”
  格林抬头看了我一眼,把骨头放了下来,上前一步叼起绳子,挂到后槽牙上“咯吱”两下绳子立刻咬断,动作干净利落。格林冲目瞪口呆的我满含笑意地眨眨伶俐的大眼睛,嘴巴向两边一咧,露出狡猾的笑容,叼起肉骨头大摇大摆地回床底下去了,只剩下半截断绳子挂在我面前,那断口像剪刀剪开的一样齐齐整整。
  见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了我这番小儿科的伎俩,我惊讶不已。小狼才一个半月,这是它生平第一次啃肉骨头,也第一次看见绳子,它竟能准确地判断出绳子和肉骨头的关系。狼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强,就是一两岁的人类小孩子,智力发育也绝没如此之快,格林的确有资格嘲笑我。
  又一天上午,我兴冲冲地哼着歌,剁肉骨头,一不小心剁到了手,我不由“啊”的一声,痛得蹲坐在地上,血流如注。小格林循声赶来,关切地呜呜叫着,一看我受伤了,急忙伸出舌头来舔我的伤口,我惊呼一声,本能地把它推开。格林还没打疫苗,狼的唾液中细菌太多,怎能让它舔舐伤口?而且,鲜血对正在换食的它是多大的刺激啊?狼毕竟是食肉动物,马戏团的驯兽师还常常因为伤口的血腥味引得长期驯养的食肉兽野性大发,何况这来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它从此迷恋上了我的血味……我不敢想下去了,背后一阵寒意。
  格林委屈地呜呜叫着,不明白我为什么断然拒绝它的关心。它试探着再凑近,伸出舌头。我仍旧把它推开,虽然已不像刚才那么用力,可还是让它伤心极了。它退后几步,一脚踩到了地上的血,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再舔一下……眼神由好奇到惊异再到贪婪,起了明显的变化,它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的腥味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地舔着,偶尔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比喝牛奶要疯狂多了。
  真是讽刺,我钟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舐我的血。我呆呆地站在一旁,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了。
  绝不能让它把我的血液归类为食物!我勉强站起来,拿起光秃秃的扫把,把格林挑开。格林退后几步,对我皱着小鼻子龇起了牙!耍狠也没有用,绝对不能开这个先例!我也照样露出了牙齿,发出低吼恐吓的声音,看谁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后了几步,仍旧露出粘着血液的牙齿,用舌头意犹未尽舔着牙尖,死死盯着地上的血,犹豫不前。
  我赶忙拿来一坨纸巾把地上的残血擦拭干净。格林如同随时爆发的引擎,低低地吼着,眼睛泛红,埋低脑袋,蹲下后腿,做出随时扑上来的动作,但它终究还是没有扑来,只是很不甘愿地看着我把这些“美味”统统抹去,扔在垃圾桶里,拎出门外。格林嗅嗅紧闭的大门,又嗅嗅刚才流淌着美味的地面,怅然若失。
  不多时,一块煮熟的肉骨头摆在格林面前,它高兴地狼吞虎咽起来。我想它应该会忘记刚才那一幕,毕竟它是孩子,哪个小孩不天生健忘呢。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
  傍晚散步的时候,格林从我的视线里鬼魅般地消失了,当我终于找到它的时候,它正在小区的垃圾桶边埋头苦干,一桶垃圾已经翻倒,一袋袋的垃圾被撕开。猛然间,格林似乎有所发现,它撕开一包垃圾袋,拖出一个卫生巾大嚼起来。
  太不像话了!我连忙上去喝止,格林叼起卫生巾满院乱跑,小区里散步的人们见状,大笑不止,我尴尬地追在后面:“格林,不许跑!站住!”我边喊边追,迎面和下楼散步的亦风撞个正着:“我说你们俩这干啥呢?”
  我红着脸吼:“抓住它,它刨垃圾,恶心死了!”边说边推开还在发愣的亦风,继续猛追。
  终于,我气喘吁吁地把格林逼到了睡莲池边。显然那天呛水的经历让它印象深刻,它连忙来个急刹车,我猛扑上去按住了它,它尖声大叫,卫生巾掉在了睡莲池里,血腥味立刻在水中散播开来。那些锦鲤们闻到腥味,以为又有投食了,一拥而上来抢夺,顿时锦鲤翻腾。格林猛见冒出这么多活物,一下呆住了,趴在池边,不挣扎也不叫了,伸长细细的脖子惊讶地看着。
  我看格林丢了卫生巾,就放开它,回头冲赶过来的亦风说:“看着它!”转身找来一根长树枝,捞起水里泡得胀鼓鼓的恶心玩意儿,扔回垃圾箱里,心想回头一定收拾这刨垃圾的脏小子。
  我气呼呼地对亦风说:“气死我了,什么东西不好捡,偏喜欢衔那玩意儿!”
  亦风忙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指格林。我把眼光投向格林,见它仍旧全神贯注地在水边发愣,时不时地还伸鼻子去嗅一嗅,小脑袋里不知道在转着什么念头。看着那些此起彼伏的鱼背,它终于试探性地抬起一只爪子放了上去。哗啦!鱼群一哄而散,翻腾的鱼尾巴溅了它一脑袋的水花。格林猛甩着头颈,全身也跟着抖动起来,霎时间一层晶莹的水雾笼罩着它。它定定神,又看了看空荡荡的水面和躲入深处的鱼群,怅然若失地回到了我身边,用痒酥酥的绒毛蹭了蹭我的脚背,我适才的怒气一下子就消了一大半。
  两个人一只狼悠悠缓缓地散着步,走着走着,亦风禁不住偷笑:“刚才看见你那样气急败坏地追,还以为抓贼呢,一只小狼至于这么上火吗?”“去!”我立刻打断他的话,“在外面可不许叫它狼!你可没看见别人笑得那样,捡啥不好,多丢人啊!”
  “对它而言,那就是个吸引它的玩具或者食物,它才不管人类拿它来干啥用的呢,不知不罪嘛。呵呵,其实格林不扎眼,你在后面追才扎眼呢!‘站住!不许跑!站住!’哈哈
  ……”亦风夸张地学着我的样子。
  我急得举起拳头:“找削呢你!”
  “斯文斯文,注意淑女形象哈!”亦风边笑边躲。
  白了他一眼,我放下拳头,不由得又担心起来:“你说我在家里啥好吃的没给它啊,肉骨头也天天有,它干吗还刨垃圾。”
  亦风说:“因为血腥味啊,我告诉过你的,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你看它这么小就已经显露出对血的狂热,这也是我最担心的。”
  我点点头,这一点上午我就已经领教过了。现在,小狼循着血腥味对垃圾桶产生了兴趣,也是情有可原,那怎么办呢?
  亦风告诫我:“别喂生肉!不能把它的野性激发出来,否则对你很危险!”
  我默不做声,这是迟早要面临的问题,喂不喂食生肉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把它当宠物还是野物,是驯化与不驯化的抉择。
  “别想了,这事你可一定得听我的,否则总有一天,它的晚餐就是你了,别做第二个东郭先生。”
  “少拿这个说事儿!”本来有些犹豫不决的我突然莫名火起,“狼会说话么?”
  亦风一愣,不知如何作答。
  “狼会说话么?狼会甘愿钻进一个陌生人的书袋子里去吗?”我步步紧逼毫不相让。
  “不会。”
  “那么既然连你都知道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还要相信那些杜撰的东西?既然狼不会说话,它和东郭先生的对话从何而来?既然狼生性多疑,它怎么会钻进东郭先生的书袋子里去躲灾难?既然东郭先生救狼的事情都纯粹扯淡,那么狼忘恩负义的举动又从何谈起呢?你居然还拿这个来教育我?!”
  “瞧瞧,急了?这也就是个比喻,说明从古至今,狼的名声都不好。”
  “名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些漏洞百出的故事也能败坏一个动物的名声?狼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食肉动物而已,它和羊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吃草一个吃肉,一个被人喜欢一个让人害怕。正因为人们害怕狼的肉食性,就把各种恶毒的大帽子都扣在它头上,还把故事编造得有板有眼甚至编入教材,让这种憎恨世世代代延续下去!从西方到东方,从以狼为师的游牧民族到与狼为敌的农耕文化,从狼人到巫婆,从伪信仰到真迷信,从经过加工的‘事实’到荒谬绝伦的传说,狼的形象在这些传说中越来越变味。如果再有人在一边继续添油加醋说见到狼袭击人,见到狼群以家畜或战场上的死尸为食,那么它们的名声就更加一落千丈。名声又能说明什么呢?事实上,你也知道东郭先生的故事是个比喻,它比喻的到底是什么?人还是狼?”
  “人。”亦风叹了口气。
  “既然是比喻人的忘恩负义,为什么偏要用狼的形象来演绎那些小人的作为?人总是把狼说成是贪婪忘义的,其实就是人在为自己的贪婪找个替身,就像是人们把残暴寄托在虎身上,把奴颜婢膝寄托在狗身上一样。人从来就不能正视自己的丑陋,统统冠之以动物的名字,什么豺狼当道、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心不足、狼狈为奸……千百年来,狼没少替人背黑锅,
  这就是人类嫁祸给狼的名声。”我说着说着有点愤愤不平了。亦风笑着拍拍我的肩:“行了行了,我知道说不过你,但那些成语也同样是人类千百年来观察狼的习性所得来的很形象的比喻。虽然包含了对自己同类丑陋的庇护,也带有人类的很强烈的主观意识,但也并非全都是空穴来风,栽赃陷害。克里斯多夫就说过‘在古代,狼的形象是人们在观察该物种习性并将之与人类社会进行联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如果狼的禀性与某些奸佞之人没有共同之处,又怎么会无端地联系起来呢?”
  亦风停了一下,等面前的行人走远继续道:“即使人们对狼的行为如何加油添醋地渲染,但狼要吃家畜要吃战场上的死尸,这也是真实的,当然会引起人类的恐惧和厌恶。不但如此,仅从自然威胁来说,狼吃活人的事情也是存在的,我的家乡就发生过狼拖走小孩的真实事情,长辈们提起哪家哪户都知道,这可不是编造的故事。”
  “真的?说说!”我一听有狼的故事就来了兴趣。
  “我也是听长辈们讲的,以前我的老家后面是几座大山,那山上就有狼。村子里养猪的人家有时候夜里听见猪吱哇乱叫,打着电筒出来赶狼。那时正赶上全国范围的自然灾害,啥吃的都没有,人饿得草根树皮都啃光了就吃土。有个背靠山住的人家,大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两个小男孩。一天晚上,狼就钻进这家屋里把弟弟给拖走了。小哥哥醒过来,看见狼,吓得大喊大叫,街坊四邻赶来打死了狼。那只狼也是饿得只剩皮包骨头,死也要扯下弟弟腿上的肉大嚼。后来,那个小孩是从狼嘴里抢下来了,却因失血过多死了。那时候,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谈得上医疗条件。”
  我叹了口气,眼前似乎浮现出那时候饥寒交迫、生灵涂炭、野狼横行的画面。想起救回格林的时候那位老牧民的叹息:“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所以,”亦风继续说,“狼毕竟是食肉猛兽,莫说是死尸了,就是活人它也敢动。它吃饱了倒也罢了,如果哪天它饿了,我真担心你的安全。”
  “我理解,但是你要知道,那毕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自然界压倒一切的问题就是饥饿。当面临极度饥荒的时候,人都会不择手段,何况求生欲极强的狼。但是相处这么久了你也能体会得到,格林对我们有多依恋。狼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如果万事都要忽略感情而看待,人也会吃人的。同类相食这种事情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屡见不鲜,如果说灾荒时期人类易子相食是迫不得已,那么在不缺少食物的现在仍然有些人将婴儿汤视作大补的壮阳圣品,相比之下,有些人还不如狼。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极限,当没有达到饥饿极限的时候,人也好、狼也罢,都不会丧心病狂到对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同伴丧失理智的。”
  “可你不是它的同类,你是人,人和狼之间会有超越饥饿的感情么?那简直是童话。”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们都听过太多编造的童话了,我就想知道真实的童话会是什么样。”
  亦风叹口气:“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狼的肉食天性是无法改变的,它对人血照样狂热,我只怕你养狼为患。”
  “爱肉食的不光是狼,人也同样爱肉,狼众食人,人众食狼。人与狼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相克相制的,然而现在这个天平已经严重倾斜,人众狼寡,而且人还有超越食肉的其他目的。人灭种灭族杀狼的事例比狼多上千百倍,若论残忍程度,人连狼牙狼骨狼肾都不放过,当真是吃狼不吐骨头的残酷,站在狼的角度它有多怕人可想而知。但格林都相信我,我为什么不能相信它?”
  亦风眉头轻蹙,默不做声。
  “如果对狼没有足够的了解,我也不会轻易尝试的,相信我好么?”我柔声宽慰。
  亦风点点头:“我多帮你收集些关于狼的资料吧,特别是它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但是我无法辨别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妄的。”
  “我会在和格林慢慢的相处中辨别的。”
  “那你要喂它生肉么?”
  “顺其自然吧。”我弯下腰,两手从背后叉住格林的腋窝,调过头来把它的小脑袋对准凉亭。一松手,格林像上紧了发条的玩具狗,不假思索地向着凉亭进发。惹得亦风格格笑起来。
  信步走到凉亭里坐下,亦风伸出大手,从肚子下面捞起这个小绒球:“小家伙,几天不见又长大些了哦!”他一只只地检查它的爪子:“听说前些日子伤了,是哪一只啊?”
  “左前爪,已经没事了,它的恢复能力很强。”
  “还健康吧?”
  “挺好,我每个星期都给它测一次体温。”
  我想了想又说:“就是前几天有点拉肚子,还吐了一次,估计是掉进水池子里肚子受凉了。”
  亦风把格林放在双腿上,翻过它的小肚子摸了摸:“呵呵,也难怪,它肚子上光溜溜的没几根毛嘛,不保暖。”亦风抹掉它小爪子上的土灰,轻轻揉捏着说:“嘿,你摸摸看,它的爪子太舒服了,厚厚实实软乎乎的肉垫,掌形比狐狸这只成年狗的还大,手感好极了!”
  我伸手去握格林的爪子,果然软乎乎的,像加厚的海绵一样。难怪它走路的时候能够比猫更加悄无声息,形同鬼魅。“手怎么了?”亦风突然发现了我胡乱包裹的伤口。
  我急忙缩手往身后藏,亦风急了一把抓过手来:“快给我看,是不是被咬了?”
  “不是,我自己剁骨头不小心。”
  “你让人省点心好不好?剁骨头做什么?”
  “煮给格林吃。”
  “行啊你,你能不能先对自己好点啊?有你这样的吗?女孩儿家,砍一大口子胡乱包一下就了事。忒野了点吧?”亦风抱着格林,站起身来拽着我就走。
  “上哪儿?”
  “到我家去,上药!”
  “几天就好了,不用上药。”
  “你爱惜点儿自己吧,这手是画画的,不是喂狼的!”亦风有点心疼。
  “没那么金贵。”我不以为然。
  亦风厉声道:“去不去?”
  “不去!”我脖子一梗,天生倔脾气。
  “不去我告诉你爸妈,我告诉他们你在我们小区里养狼!”
  命中死穴,我气焰顿消,垂头丧气地跟他回家擦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