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两见恼
作者:神棍 更新:2021-12-25 00:13
阿默心里,第一次,对“漂亮”这个词有了清晰的认知。
她真的好漂亮。
阿默没有学过赞美女人的话,他甚至都没上过学,就连写字,也只是在雪地上比划。
他只知道,这个慵懒地、坐在壁炉面前看着自己的漂亮女人,比雪山上的冰花还要闪耀,也比他在山巅见过的朝阳更加璀璨,她身姿纤细柔美,又比冰层下的野花还要娇弱,让他忍不住心生怜爱。
他觉得自己很喜爱这个女人,又有些恼她。
方才她被姑娘们围着,有人给她揉肩,有人给她念书,还有人给她捶腿,她们贴的那么近。
这样的事情,他听老猎人讲过,应当叫做“左拥右抱”。
阿默不喜欢这个女人和别人左拥右抱。
他沉默地站在门口,仿佛是一块石头。
谢朝雨摸不清道侣现在的情况,看刚才进门时,那既陌生又震惊的眼神,想来又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个月没见面了,谢朝雨很想念道侣,就连狗蛋那拧巴的臭脾气,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可爱。
阿默看她,她也在看阿默。
道侣看起来过得...谢朝雨想了想,他这样子,只能说是很随性。
大冬天的,还到处都是积雪,他却光着一双大脚丫子,身上的裤子...谢朝雨默了默,是一条黑不溜秋,摸起来应该很丝滑的、属于狗蛋的睡裤。
又薄又短,连小腿都没遮全乎。
嘶,看着好冷。
上半身胡乱套着一件兽皮衣服,大概形状和城里的猎人身上穿的挺像,仔细一看,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人家的叫衣服,她道侣这件,只能叫一团被绳子串起来的皮草。
抬个胳膊都能看见肋骨,他穿了个寂寞。
他头发稍微长长了一点,被烧断的乱毛已经看不见了,发型也很敷衍,兽皮绳胡乱缠在发尾,他给自己整了个松松散散的低马尾,还知道把头发塞进脖子里挡着风。
谢朝雨:“......”
现在就是心情很复杂。
怪自己年少无知,看人过于肤浅,自从那一日在码头上,被叶无讳的美色迷了眼,瞧瞧现在她得到了个什么玩意儿?
不要说什么光风霁月当世无双的仙君了,这就活脱脱一野人好吗?!
谢朝雨心累,缩进椅子深处,裹紧了自己的小毯子,瑟瑟发抖。
好想问道侣,你现在吃的是不是生肉?
阿默看她躲起来的样子,小狐狸缩进了自己的巢穴里,是害怕他了吗?
阿默低头看自己,有手有脚,也不脏,打猎时他很小心,从来没溅出过血来,所以身上也很干净。
是不是他长得太吓人?
听老猎人说,有些小孩子确实会害怕少年白。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过。
谢朝雨探头,“......”
“你头发呢?”
突然秃瓢做什么?
阿默茫然,头发肯定是在头上啊。
在谢朝雨震惊的眼神中,阿默伸手一摸——
“!”
光溜溜,什么都没有。
我头发呢?
二人面面相觑,目露惊恐。
阿默的手就这样搭在自己锃亮的脑门儿上僵住,一瞬间秃头带来的震惊,甚至让他都没注意到谢朝雨主动向他搭话了。
白山城的人很注重身体发肤的保养,大家都有着茂盛的毛发,就连七十来岁的老猎人,也个个都能盘起发髻来。
谢朝雨猜测,他可能是潜意识控制了自己的外貌。
于是试探着引导,“我觉得你刚才那样很好看,银白的颜色很独特,跟别人的都不一样...”
眼睁睁地,道侣头上的白毛又长回来了,被她夸过,发尾的皮绳上甚至多了几颗小兽牙做装饰。
道侣手底下摸到了头发,看向谢朝雨:有了。
眼神干净又无辜,还带着一点失而复得的小欣喜。
谢朝雨:“......”
今晚不知道第几次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有一说一,她觉得现在的道侣,有点好哄,还有点傻。
不过,被他这样的表现一闹,她心里的距离感,不知不觉便消失了。
算了,脸还是那张脸,人也还是那个人,洗洗收拾一下,日子还得将就着过。
谢朝雨招手,“你过来”
阿默很听话,默默走到她面前,不错眼地盯着她。
谢朝雨挪挪屁股,把椅子分出来一半,拍拍。
道侣杵着没动静儿。
“坐下啊,傻站着干什么?”
阿默点头,在她旁边坐下。
椅子很宽,坐两个人也不挤,阿默有小心思,悄悄朝她那边挪了挪,肩膀挨着肩膀了,他满意地不再动弹。
谢朝雨决定先谈谈,了解一下情况。
“你叫什么?”
阿默不说话。
谢朝雨:“?”
干嘛不吭声,“说啊”,狗蛋翠花我都能接受了,还怕你铁柱栓子王二麻?
道侣拉过她的手,在她手心写道:阿默。
“哟嚯?”
这名字竟然还挺正常。
阿默指指自己的嘴巴,朝谢朝雨摆手。
“你不能说话?”
点头。
“谁给你取的名字啊,你现在住在哪里?”
阿默一字一顿地在她手心里写:老猎人,和他们一起,五个人。
“之前一个月,你也进山打猎去了?”
阿默点头。
谢朝雨好奇,“都打了些什么?”
他这身板,看起来也不会用灵力,别被野兽欺负了喔。
阿默:熊,狼,老虎...
谢朝雨今天一直盯着城门,回城的猎人她都有注意过,大家带回来的大多是獐子、黄羊之类,厉害一些的猎人,还会带着野猪。
但她道侣这狩猎对象,画风有点野啊。
阿默和谢朝雨一样,缩着脚坐在椅子里,两人膝盖凑在一起。
谢朝雨替他扯扯缩到膝下的小睡裤,“你冷不冷啊?”
也不知道他觉得自己是凡人之后,身体还有没有冰灵根的抗冻能力。
阿默摇头,又耍小心眼,点点头。
要是说不冷,他怕她不跟自己坐一起了。
两个人挤着,很暖和。
谢朝雨穿好鞋下地,“走,喝两杯暖暖”
明月高悬,院子里的欢快的人们已经散去。
阿默跟在谢朝雨身后,想起老猎人说的,喝完酒需要结账,现在是她要给自己喝酒,那就更不能赖账。
谢朝雨径直去了柜台,从柜台底下选了一坛最烈的酒。
一转身——
“嚯!”
吓了一大跳,好险没摔了酒。
道侣冷不丁站在她背后不说,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头鹿,就那样扛在自己肩上。
谢朝雨看阿默,阿默看谢朝雨,一个疑惑,一个无辜茫然。
谢朝雨:“这啥?”
阿默以为她不认识,空着的手在柜台上写:鹿。
“我知道是鹿,我是问你,带着它是要做什么?”
阿默:给你。
谢朝雨:“......”
行吧,膘肥体壮的,顶着两只可爱的鹿角,看起来味道应该不错,明天就吃它。
“呀!还是热的?”
阿默点头,心里悄悄打鼓,生怕谢朝雨问他,为什么鹿死了这么久还没凉透?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身上经常会发生这种奇怪的事情,每次想把猎物收起来的时候,就能“嗖”地一下不见,想拿出来了,就会发现,它们还和放进去时一模一样。
他没办法解释,好在谢朝雨也没问。
谢朝雨给他倒了半碗酒,有心逗逗他。
“你知道鹿血补那什么吗?”
阿默歪头,不知道。
谢朝雨把酒递给他,“你喝点就知道了”
阿默看看酒碗,又看看鹿,拿起一根筷子,往鹿脖子上戳了一下,细细的血线流进酒里。
谢朝雨只是开玩笑,没想到他这么生猛,说放血就真的放血。
阿默端起兑了鹿血的酒碗。
“等等!”
阿默已经仰头,一饮而尽。
谢朝雨赶紧问他:“你怎么真喝啊,味道怎么样,腥不腥,会不会想吐?”
阿默摇头,掺了鹿血的酒腥气不重,喝完感觉身上有些发热。
他写道:暖和。
看谢朝雨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心,阿默索性搬过那只酒坛子,坛口对准鹿脖子。
将整坛酒喝完,阿默朝谢朝雨晃晃空坛子,示意自己喝完了,没事的。
谢朝雨皱起脸,捶桌子。
完了,道侣该不会真的过了一个月茹毛饮血的生活吧!
造孽啊这。
鹿血喝太多,阿默躁动不安,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头,后果就有点点严重了。
窗外传来鸡叫声了,谢朝雨终于能瘫平。
老腰要断,腿估计已经阵亡。
这不行,不可以,日子没法这样过。
天大亮——
阿默醒来,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一翻身,就发现谢朝雨睁着一双哭红的眼睛瞪着自己。
阿默,这下真的默了。
他坐起身,要往外走。
谢朝雨拽起枕头朝他扔过去,“你去哪儿?”
阿默被砸了,乖乖捡起枕头,摆回床上,在谢朝雨手心写:回去,拿东西。
谢朝雨以为他是要拿平时用的东西,便摆摆手,“早去早回”,缩回被窝里补眠。
于是,谢朝雨再次醒来时,被吓了个半死。
三四只大老虎,两头黑熊,一排灰狼,还有数不清的肥羊野猪山鸡,除了她睡着的床,房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没有一丝空隙。
阿默躺在自己身边,眼珠子黑白分明,纯粹极了。
“...这些都是什么?”
阿默写道:聘礼。
谢朝雨鼻子里一股野兽的腥臊气息,身上还疼的要命,整个人简直要炸。
“聘什么礼?!”
阿默无辜,老猎人教过他,跟姑娘家睡觉了,就要娶人家,他写道:负责。
谢朝雨挥手要推开他,手掌差点碰到床边的熊脑袋。
“......”
啊,忍不了了。
“呸!你想得美!”
------题外话------
阿默:以后打猎时,看见黑熊,一顿猛揍,呸,要你有何用!
她真的好漂亮。
阿默没有学过赞美女人的话,他甚至都没上过学,就连写字,也只是在雪地上比划。
他只知道,这个慵懒地、坐在壁炉面前看着自己的漂亮女人,比雪山上的冰花还要闪耀,也比他在山巅见过的朝阳更加璀璨,她身姿纤细柔美,又比冰层下的野花还要娇弱,让他忍不住心生怜爱。
他觉得自己很喜爱这个女人,又有些恼她。
方才她被姑娘们围着,有人给她揉肩,有人给她念书,还有人给她捶腿,她们贴的那么近。
这样的事情,他听老猎人讲过,应当叫做“左拥右抱”。
阿默不喜欢这个女人和别人左拥右抱。
他沉默地站在门口,仿佛是一块石头。
谢朝雨摸不清道侣现在的情况,看刚才进门时,那既陌生又震惊的眼神,想来又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个月没见面了,谢朝雨很想念道侣,就连狗蛋那拧巴的臭脾气,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可爱。
阿默看她,她也在看阿默。
道侣看起来过得...谢朝雨想了想,他这样子,只能说是很随性。
大冬天的,还到处都是积雪,他却光着一双大脚丫子,身上的裤子...谢朝雨默了默,是一条黑不溜秋,摸起来应该很丝滑的、属于狗蛋的睡裤。
又薄又短,连小腿都没遮全乎。
嘶,看着好冷。
上半身胡乱套着一件兽皮衣服,大概形状和城里的猎人身上穿的挺像,仔细一看,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人家的叫衣服,她道侣这件,只能叫一团被绳子串起来的皮草。
抬个胳膊都能看见肋骨,他穿了个寂寞。
他头发稍微长长了一点,被烧断的乱毛已经看不见了,发型也很敷衍,兽皮绳胡乱缠在发尾,他给自己整了个松松散散的低马尾,还知道把头发塞进脖子里挡着风。
谢朝雨:“......”
现在就是心情很复杂。
怪自己年少无知,看人过于肤浅,自从那一日在码头上,被叶无讳的美色迷了眼,瞧瞧现在她得到了个什么玩意儿?
不要说什么光风霁月当世无双的仙君了,这就活脱脱一野人好吗?!
谢朝雨心累,缩进椅子深处,裹紧了自己的小毯子,瑟瑟发抖。
好想问道侣,你现在吃的是不是生肉?
阿默看她躲起来的样子,小狐狸缩进了自己的巢穴里,是害怕他了吗?
阿默低头看自己,有手有脚,也不脏,打猎时他很小心,从来没溅出过血来,所以身上也很干净。
是不是他长得太吓人?
听老猎人说,有些小孩子确实会害怕少年白。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过。
谢朝雨探头,“......”
“你头发呢?”
突然秃瓢做什么?
阿默茫然,头发肯定是在头上啊。
在谢朝雨震惊的眼神中,阿默伸手一摸——
“!”
光溜溜,什么都没有。
我头发呢?
二人面面相觑,目露惊恐。
阿默的手就这样搭在自己锃亮的脑门儿上僵住,一瞬间秃头带来的震惊,甚至让他都没注意到谢朝雨主动向他搭话了。
白山城的人很注重身体发肤的保养,大家都有着茂盛的毛发,就连七十来岁的老猎人,也个个都能盘起发髻来。
谢朝雨猜测,他可能是潜意识控制了自己的外貌。
于是试探着引导,“我觉得你刚才那样很好看,银白的颜色很独特,跟别人的都不一样...”
眼睁睁地,道侣头上的白毛又长回来了,被她夸过,发尾的皮绳上甚至多了几颗小兽牙做装饰。
道侣手底下摸到了头发,看向谢朝雨:有了。
眼神干净又无辜,还带着一点失而复得的小欣喜。
谢朝雨:“......”
今晚不知道第几次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有一说一,她觉得现在的道侣,有点好哄,还有点傻。
不过,被他这样的表现一闹,她心里的距离感,不知不觉便消失了。
算了,脸还是那张脸,人也还是那个人,洗洗收拾一下,日子还得将就着过。
谢朝雨招手,“你过来”
阿默很听话,默默走到她面前,不错眼地盯着她。
谢朝雨挪挪屁股,把椅子分出来一半,拍拍。
道侣杵着没动静儿。
“坐下啊,傻站着干什么?”
阿默点头,在她旁边坐下。
椅子很宽,坐两个人也不挤,阿默有小心思,悄悄朝她那边挪了挪,肩膀挨着肩膀了,他满意地不再动弹。
谢朝雨决定先谈谈,了解一下情况。
“你叫什么?”
阿默不说话。
谢朝雨:“?”
干嘛不吭声,“说啊”,狗蛋翠花我都能接受了,还怕你铁柱栓子王二麻?
道侣拉过她的手,在她手心写道:阿默。
“哟嚯?”
这名字竟然还挺正常。
阿默指指自己的嘴巴,朝谢朝雨摆手。
“你不能说话?”
点头。
“谁给你取的名字啊,你现在住在哪里?”
阿默一字一顿地在她手心里写:老猎人,和他们一起,五个人。
“之前一个月,你也进山打猎去了?”
阿默点头。
谢朝雨好奇,“都打了些什么?”
他这身板,看起来也不会用灵力,别被野兽欺负了喔。
阿默:熊,狼,老虎...
谢朝雨今天一直盯着城门,回城的猎人她都有注意过,大家带回来的大多是獐子、黄羊之类,厉害一些的猎人,还会带着野猪。
但她道侣这狩猎对象,画风有点野啊。
阿默和谢朝雨一样,缩着脚坐在椅子里,两人膝盖凑在一起。
谢朝雨替他扯扯缩到膝下的小睡裤,“你冷不冷啊?”
也不知道他觉得自己是凡人之后,身体还有没有冰灵根的抗冻能力。
阿默摇头,又耍小心眼,点点头。
要是说不冷,他怕她不跟自己坐一起了。
两个人挤着,很暖和。
谢朝雨穿好鞋下地,“走,喝两杯暖暖”
明月高悬,院子里的欢快的人们已经散去。
阿默跟在谢朝雨身后,想起老猎人说的,喝完酒需要结账,现在是她要给自己喝酒,那就更不能赖账。
谢朝雨径直去了柜台,从柜台底下选了一坛最烈的酒。
一转身——
“嚯!”
吓了一大跳,好险没摔了酒。
道侣冷不丁站在她背后不说,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头鹿,就那样扛在自己肩上。
谢朝雨看阿默,阿默看谢朝雨,一个疑惑,一个无辜茫然。
谢朝雨:“这啥?”
阿默以为她不认识,空着的手在柜台上写:鹿。
“我知道是鹿,我是问你,带着它是要做什么?”
阿默:给你。
谢朝雨:“......”
行吧,膘肥体壮的,顶着两只可爱的鹿角,看起来味道应该不错,明天就吃它。
“呀!还是热的?”
阿默点头,心里悄悄打鼓,生怕谢朝雨问他,为什么鹿死了这么久还没凉透?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身上经常会发生这种奇怪的事情,每次想把猎物收起来的时候,就能“嗖”地一下不见,想拿出来了,就会发现,它们还和放进去时一模一样。
他没办法解释,好在谢朝雨也没问。
谢朝雨给他倒了半碗酒,有心逗逗他。
“你知道鹿血补那什么吗?”
阿默歪头,不知道。
谢朝雨把酒递给他,“你喝点就知道了”
阿默看看酒碗,又看看鹿,拿起一根筷子,往鹿脖子上戳了一下,细细的血线流进酒里。
谢朝雨只是开玩笑,没想到他这么生猛,说放血就真的放血。
阿默端起兑了鹿血的酒碗。
“等等!”
阿默已经仰头,一饮而尽。
谢朝雨赶紧问他:“你怎么真喝啊,味道怎么样,腥不腥,会不会想吐?”
阿默摇头,掺了鹿血的酒腥气不重,喝完感觉身上有些发热。
他写道:暖和。
看谢朝雨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心,阿默索性搬过那只酒坛子,坛口对准鹿脖子。
将整坛酒喝完,阿默朝谢朝雨晃晃空坛子,示意自己喝完了,没事的。
谢朝雨皱起脸,捶桌子。
完了,道侣该不会真的过了一个月茹毛饮血的生活吧!
造孽啊这。
鹿血喝太多,阿默躁动不安,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头,后果就有点点严重了。
窗外传来鸡叫声了,谢朝雨终于能瘫平。
老腰要断,腿估计已经阵亡。
这不行,不可以,日子没法这样过。
天大亮——
阿默醒来,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一翻身,就发现谢朝雨睁着一双哭红的眼睛瞪着自己。
阿默,这下真的默了。
他坐起身,要往外走。
谢朝雨拽起枕头朝他扔过去,“你去哪儿?”
阿默被砸了,乖乖捡起枕头,摆回床上,在谢朝雨手心写:回去,拿东西。
谢朝雨以为他是要拿平时用的东西,便摆摆手,“早去早回”,缩回被窝里补眠。
于是,谢朝雨再次醒来时,被吓了个半死。
三四只大老虎,两头黑熊,一排灰狼,还有数不清的肥羊野猪山鸡,除了她睡着的床,房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没有一丝空隙。
阿默躺在自己身边,眼珠子黑白分明,纯粹极了。
“...这些都是什么?”
阿默写道:聘礼。
谢朝雨鼻子里一股野兽的腥臊气息,身上还疼的要命,整个人简直要炸。
“聘什么礼?!”
阿默无辜,老猎人教过他,跟姑娘家睡觉了,就要娶人家,他写道:负责。
谢朝雨挥手要推开他,手掌差点碰到床边的熊脑袋。
“......”
啊,忍不了了。
“呸!你想得美!”
------题外话------
阿默:以后打猎时,看见黑熊,一顿猛揍,呸,要你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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