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旅途(3)象雄王子
作者:龙吟森森    更新:2021-12-23 10:45
  北镇城堡位于瓦罕谷地与徒多河之间的十字路口以南约莫三里地的小山附近,来到路口后,周围都是大片的覆盖着积雪的荒漠,极目望去,大地一片苍茫,在东边,高达六千余米的雪山顶部在清晨闪耀着令人炫目的圣光。
  茫茫大地上,虽然覆盖着一层浅浅的积雪,但几乎没有鸟兽的踪迹,更不用说人类了,真正的人迹罕至,但谁能想到就在昨日封常清还能连夜沿着谷地来到北镇城堡?
  “昨日这里下了一场小雪,但北镇怎么没有感觉到?嗯,应该是在与封常清谈完后下的”
  在通往瓦罕谷地的那头,也是荒寂一片,不过孙秀荣见到时眼睛却闪亮起来。
  杨承恩面色凝重,杨守瑜却有些跃跃欲试,看来三人出发前一定商议过什么。
  半晌,孙秀荣从闭目感受这极蓝的穹顶、整整的冷风、空旷的原野中回到了现实中间,他朝杨守瑜点点头,说道:“算了,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吧”。
  杨守瑜一听正要反驳,不过看到自家老爹以及几匹马的行礼还是忍住了。
  孙秀荣将自己马匹上多余的东西全部卸到那匹喻文景赠送的大马上,说道:“你二人继续向北行走,在避风处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了”。
  杨承恩看着此子,眼神既有担心又有些欣慰,他突然想起自己还有很多话没同他说,但又想道:“此子终究不负他的门楣,说与不说又有什么不同呢?”
  告别杨承恩父子后,孙秀荣骑着他的火龙驹撒欢儿跑了起来。
  话说离开葱岭守捉城后,火龙驹一直当成驮马来使,还没有撒欢跑过,好不容易逮上个机会岂能不恣意妄为的?
  从路口向西南,约莫三十里的地方都是荒凉寂寥的地方,中间一处宽约一里的谷地斜斜地通往远处,孙秀荣似乎对这一片很熟,对谷地也很熟,火龙驹跑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按照大唐府兵的规矩,是不能自由往来各处的,去到任何地方都要有上一级衙门开具的驿牒,孙秀荣是如何对几十里外的地方如此熟悉的?
  原来,大唐府兵除了有五十亩到一百亩的免税田,还有几乎同等数目的山林,若是在内地,山林自然离田地不远,但在遥远的西域,特别是深处高原腹地的葱岭一带,想要找到合适的山林就比较困难了。
  于是都护府便采取了让府兵们自己出发去寻找,然后再由官府登记的制度,这样一来,山林就距离自己的田地很远了,有的甚至在百里之上。
  而孙家、杨家的山林就在靠近北镇西边的某处山林,那也是葱岭之上为数不多的长着杨树、桦树、柳树的地方,孙秀荣的虎枪枪杆、黑云弓的弓身以及部分农具的材料都来自这里。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也是靠近葱岭守捉城最近有树木的地方,要再找下去就要到边令诚计划去的最后一个地方钵和州城了,那还在瓦罕谷地的尽头。
  整个葱岭高原,大多是荒芜之地,植被以各种茅草和灌木为主,想要找到大片的树林真心不易。
  但问题又来了,既然到处是荒芜之地,想要找到一个藏身之处自然也不容易,好不容易有一大片树林,只要是人类岂能轻易放过?
  葱岭守捉城的府兵占据的这片树林虽然面积不大,但也有上百平方公里,藏在里面想要轻易找出来也是要花费一番精力的。
  于是,这里又成了马贼的巢穴之一。
  在孙秀荣十五岁那年,当他与杨守瑜一起来到此处寻找合适的木材时便遇到了一伙马贼。
  说起葱岭马贼,多半是确实走投无路了才会选择这里。
  这其中又有两大来源,一处自然是被大唐打散了的突厥部落,一个是上文说过的象雄王国的遗民,在百年前,象雄王国是一个强大的部落,按照史籍记载,竟有胜兵八九万,可想而知这至少是一个有着八九万帐的大部落,被松赞干布灭亡后,部落丁口大减,但至少也还有四五万帐,这样的部落,又与吐蕃差不多的语言、风俗,松赞干布自然不放心让他们继续待在故地。
  与中原王朝一样,他施行了分化、掺杂等策略,当吐蕃人灭亡吐谷浑、党项羌后,王国将一部分象雄人迁到了青海,而将一部分党项人、吐谷浑人迁到了象雄故地(后世阿里地区)。
  这只是其中一个策略,在以前的象雄王国,往上推三代,最开始一带的国王姓聂叙,后来被琼布氏夺国,不过再后来聂叙氏又上台了,最后一代聂叙氏上台后自然极为仇恨琼布氏,此时的他们尚处于极为凶蛮残忍的原始奴隶社会,每一年,他们会将留在象雄故地的琼布氏抽出一些人来进行活祭。
  活祭完全是按照苯教的仪式来的,种种血性残忍之处这里就不赘述了。
  当吐蕃人灭亡聂叙王朝后,最高兴的自然就是琼布氏家族了,吐蕃人也乐得大幅拔高琼布氏家族的地位,让他们同吐谷浑、党项羌酋长一起掌管象雄故地,琼布氏又掌权了自然会对聂叙氏采取疯狂的报复,血腥残忍之处恐怕还胜从前。
  加上吐蕃人但凡掌管某地,明面上该地的牛羊马匹、田地收获的六成都要归中央,加上各大酋长的盘剥,高原上的象雄人、吐谷浑人、党项羌人妥妥的处于水深火热之地,这种盘剥一般人肯定消受不了,此时,宗教信仰便出来了。
  作为以前的王族,聂叙氏也不会乖乖地待在原地等待琼布氏的报复,由于阿里地区广袤得很,一开始他们就四散逃亡,最远的还逃到了他们认为的苯教肇兴之地波斯,作为中间的葱岭高原自然也有他们的身影。
  不但有,还是聂叙氏王族的嫡支。
  火龙驹撒开蹄子在通往瓦罕谷地的道路上奔跑起来,没多时便来到了那处山林所在,孙秀荣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什么动静,便从身侧的胡禄里抽出了三支响箭。
  “咻!咻!咻!”
  连续三支响箭射向了瓦蓝的天空,当它们落地快要落地时,孙秀荣策马将其接住了。
  此时,在树林里,有一双阴沉沉的眼睛正盯着他。
  半晌,随着树林一阵骚动,从那里奔出来一队人马,只见那些人都披头散发,一幅典型的吐蕃人面目,都穿着兽皮大衣,骑着长着浓密毛发的吐蕃马,最为醒目的是一色的白色、圆锥形的高帽,高帽的正中都绣着一朵莲花,莲花的两侧则是两个卍字——卍字,正是苯教的标志!
  人数约莫七八人,当中一位面色微黑,年纪与孙秀荣差不多,兴许是常年待在高原上,微黑的面上带着一些皴裂的红色,面庞瘦削,身材中等,眼睛略深,鹰钩鼻。
  孙秀荣见到这些人后,一边紧张地戒备着,在找寻一旦事有不济赶紧跑路的最佳途径,一边面上却挂着微笑。
  “丹樨王子,久违了”
  他竟然说着一口流利的象雄语!
  加上他也有些熟练的粟特语,看来这厮虽然在十八岁之前老老实实待在葱岭守捉,但作为一个两世穿越者,他在这十八年终究没有蹉跎,若是再加上他异于前一世的惊人身手,就不仅仅是没有蹉跎了。
  孙秀荣此话一出,当中那少年也在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
  “荣兄!”
  此人全名叫聂叙丹樨,正是象雄王国最后一届国王的嫡系后裔,他嘴里说的却是汉语,看来志向也不小啊。
  没错,在十五岁那年,孙秀荣与杨守瑜两人就抵挡住了一群马贼的攻击,最后不打不成交,与眼前这位象雄王朝末代国王后裔成了拜把子兄弟,恰好,孙秀荣年纪最长,丹樨次之,守瑜最次,便依次成了长兄、二兄、三弟。
  “你怎地一人来到这里?”
  虽然是拜把子兄弟,但由于大唐前不久再次与吐蕃王国联姻,让聂叙丹樨想利用大唐与吐蕃人的争斗恢复故国的梦想落空,但他也没有闲着,便继续在葱岭一带做那驾轻就熟的事情,虽然是拜把子兄弟,但丹樨也并不完全放心眼前此人,无论是在大唐还是在藏地,亲兄弟之间互相算计的事情都层出不穷,何况是义兄弟?
  孙秀荣若是将他诳出来,附近还埋伏着唐军,将其一网打尽,然后送给琼布氏,那他们的结局将是极为凄惨的,故此,他不得不防。
  “有一桩买卖前来送给你”
  “哦?”
  “最多两日,从这里将会经过一队人马,最多三十骑,随身携带大量的财物,完全够你等花费一年半载,或许还不止”
  “是什么人?”
  “这个你不用管,你等围住后将其斩尽杀绝也就是了,然后取了他们的马匹、财物扬长而去,记住,完事后将踪迹湮灭,然后去吐火罗一带隐藏个一两年再说”
  “我如何相信你,若是这些人只是诱饵,后面跟着大军又当如何?”
  孙秀荣似乎早就知道他会说这些话。
  策马靠近了丹樨,然后凑近他说道:“来人是大唐安西大都护府监军大使边令诚,他一行有二十个护卫,还有十名马夫,至少有十匹骆驼,上面都驮着他从各地搜刮得来的财物”
  丹樨眼睛一亮,嘴里却说道:“边令诚惹到你了?”
  孙秀荣不置可否,“相信我吧,我调到于阗镇南面的胡弩镇了,眼下正在往那里赶,是抽空过来通知你的,那里紧挨着象雄王国故地,你若是相信我的话,也可以不去吐火罗,而是沿着徒多河干流向上游走,你如果得手了,至少两年不用再做事了,据我所知,象雄故国与胡弩镇之间,阿克赛钦湖附近方圆几百里的地方都没有人烟,是大唐与吐蕃人之间事实上的边荒地带”
  “你等去了那里也没有管,届时我在胡弩镇,会协助你去象雄故地搜罗族人”
  “可眼下唐国与吐蕃人关系甚好!”
  “唉”
  孙秀荣没有理会他,而是看着天空,因为此时天上传来一阵雁叫声。
  半晌,他才转过头来。
  “丹樨,据我所知,金城公主病重……咳咳”
  丹樨眼睛一亮,但他依旧没有松口。
  “你去胡弩镇作甚?难道是做镇将?”
  “呵呵,没有,还是区区一兵,不过放心吧,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说完,他扭转马头就走了,他知道,对于聂叙丹樨来说,留下他一起参与围攻边令诚大队是最好的,但他们也没有把握做到这一点,何况还有胡弩镇、阿克赛钦的事?
  而能在葱岭一带盘桓多年未被剿灭,也显示了聂叙丹樨一伙惊人的实力,说到劫掠边令诚,他们自然有他们一整套合适的法子,什么提前侦查,提前布置,突然袭击,等等,自然都不在话下,何况,他们是从象雄故地出来的人,那里的环境比葱岭还要恶劣,对于他们来说,不吃不喝在某处掩藏三日都不在话下。
  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孙秀荣所能把握的了。
  但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丹樨的人没有截住边令诚,反而被他们捕获其中一两人,还将孙秀荣拱了出去又如何?
  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可能,但根据孙秀荣对他们的接触,以及他们强烈的信仰,他相信是不会的,何况还有阿克赛钦的事情?
  他走了,在雪地上留下一串足迹,对于这一点,他早有准备,此时的他倒骑着马,手上的虎枪枪头绑着一大团茅草团,他一边走一边一把挥动虎枪抹去他的痕迹,直到那处路口,高原上风势甚大,没多久雪地上就会恢复原样。
  等他走到路口时却在想着,“胡弩镇真的能成为自己再世穿越发迹的地方吗?那里只是一个有着三百人马的小地方,想要依靠这点力量去对付尚有几万人马的象雄故地,自己是否太过膨胀了?”
  但一想到边令诚,他便生出一股说不出的厌恶。
  “再过十几年,高仙芝、封常清都会死在他手里,他若是逃过象雄人的攻击算他运气,若是逃不过就当我为大唐提前尽一份心力吧”
  “事情从来就没有万全的时候,自己十八岁了,以前在尼布楚的时候,十五岁就能带着十八骑大战车根的三百骑,何况现在?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便加倍犯人!”
  “哼!”,他一鞭子猛地抽打在火龙驹的臀部,火龙驹猛地向前一窜,沿着葱岭谷地向北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