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蛋糕店的最后一夜——张小娴
作者:末世的思念 更新:2021-11-01 18:53
你将对他的记忆封存在岁月里,
不再碰触,不再窥视,
接受新的生活,开始新的恋情。
当你认为已经忘记一切时,他却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瞬间粉碎了一切你努力建筑的美好。
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
带着曾经的甜美、疼痛一并涌了出来,你措手不及。
这时,你才明白,其实他一直都在你心里,
从未远离。
爱决绝之
忧伤/等待/终结
露露蛋糕店的最后一夜
Shecouldhavebeenhappy.
Butwhydidhebreakintoherlifeagain
thenleavenothingbutacruelfarewell?
Hewilloccupyhersanctuaryofmemoryforever
andbecomeimmortalintherestofherlife.
她本来可以幸福,
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
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
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
在她余生不朽。
articleby张小娴
一天之中,这是李露最喜欢的一段时间。日已西沉,夜色如水,月光缓缓照进了蛋糕店,空气里弥漫着面糊、奶油、鸡蛋与巧克力的甜香。她喝着一瓶比她老的老波特酒,一九七零年的。那一年,她还没出生,母亲还没有遇到那个答应给她幸福,使她怀孕之后又离她而去,余生旅居巴黎的男人。
这个男人对独生女儿终归是有点愧疚的,打从她十一岁那年开始,父亲每年寄给她买机票到巴黎的钱,于是,她每年有一个巴黎假期,去看看美丽的花都,去看看她父亲。然后,一年又一年,她眼看着时间在这个好看的男人身上飘落,看着时光残忍地剥去一个人的青春的衣裳,看着他逐渐老去。每次和父亲相聚的短短几个星期,她就像个客客气气的客人。父女俩都是巴黎的异乡客;可是,父亲对她来说仿佛也永远像个异乡客。
父亲是做文案翻译的,手头并不宽裕,可他总是尽其所能地过得体面,吃的穿的都很讲究,那是他心中的巴黎式浪漫。在他住的巴黎左岸那间破旧的小公寓附近,有一家糕饼店,四十多年的老店,卖很好吃的蒙布朗、千层派、水果塔、蓝莓饼、巧克力慕斯和无花果蛋糕等传统的法式糕饼,门外常常排起了队。每次当她要走了,父亲会提早下楼去排队,挑几块她爱吃的糕饼,装在一个漂亮的纸盒里,系上蝴蝶结,然后塞到她手里,给她带着上飞机,告诉她说,飞机上的东西可没这个好吃。这就是父亲和她道别的方式。
当她孤零零地踏上漫长的归途,在经济舱的她那狭小的“宝座”上,她活像个落难公主似的,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享用她那甜滋滋却也寒碜的父爱。那时侯,她曾愿望将来有一天也开一家跟巴黎这家一样的糕饼店,卖给人们充满回忆的糕饼,不管那回忆是幸福还是苦涩的。后来的日子里,这个梦想就像她有过的那些零星的梦想,渐渐被她遗忘了,只把它当做小时的傻透顶的念头与哀愁的出口。她没想到,绕了一圈,她重又回到最初也最纯真的梦想。
两年前,只看了一眼,她就决定租下人行道边的这个小小的店面。位处中区的这条干净宁静的小街是由一排矮矮的老房子、精品店、画廊、酒铺、露天咖啡馆、亮着蓝色招牌的餐厅与几棵老树构成的,空气里飘着一股破落味儿,时髦却也苍凉,使她想起许多年前第一次到巴黎的那个遥远的清晨,她跟着高瘦个儿的父亲回家时走过的那些秋天的街道,充满了不真实的味道,却也唤回了童年的记忆。
店子前身是一家老式杂货店,她把它彻底改头换面,换上时尚的黑色麻石地板与白色墙壁。后面的一个房间改成开阔的厨房,所有蛋糕都是在这里做出来的,然后放到店面那一排亮晶晶的陈列柜里。陈列柜旁边的一面墙壁上挂着凡·高的《鸢尾花》、《向日葵》和《杏花》的复制品。她最喜欢的那幅《鸢尾花》是凡·高疯了之后的作品。她爱这张画胜过凡·高所有的《向日葵》。刚开店那阵子,她用蓝莓、芋头和绿茶慕斯做出一个蓝绿色的鸢尾花蛋糕,跟凡·高画里的一样。鸢尾花蛋糕很快就成为店里卖得最好的一款蛋糕。后来她又做了杏花蛋糕、樱花蛋糕和向日葵蛋糕,还有玫瑰蛋糕。她的玫瑰蛋糕是用大马士革玫瑰露与覆盆子调成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做馅的,完成后在蛋糕表面豪气地铺满一片片堆成小山似的糖溃红玫瑰花瓣。
蛋糕店的名字用了她的乳名露露。店里的屋顶很高,那盏吊灯是她从家里搬来的,利用七根铝线把七团白色的毛绒线悬浮在半空,互相缠绕绽放,看上去就像一朵巨大的蒲公英,漏出浅浅的鹅黄色的光。风吹过的时候,灯也随风飘曳,她可以定定地望着灯而忘记时间流逝。这盏灯是她在巴黎一家小店捡到的宝,这些年来,她把它带进去她与男人同住的家,分手的时候又带着它离开。
墙上的挂钟指着八点三十二分,距离打烊不到半小时。她束起头发,身上穿着麦子色的羊毛混丝连身短裙,裹了件紫红色的开胸毛衣,在厨房那张长长的不锈钢工作台一边喝着老波特酒一边在纸上画着蛋糕的草图。听到推门的声音,她心里想着这个时候进来的多半是临时想买个生日蛋糕为朋友庆生的,可惜,今天所有蛋糕都卖光了。她脸上带着抱歉的微笑起身从厨房走出来。看到他时,她的微笑瞬间僵住了。她压根儿没想到进来的会是他,他好像也没想过会在这里见到她。这么多年以后,两个人既惊讶又尴尬地彼此对望着。
看见头顶那盏飘浮在半空中的蒲公英吊灯,他似乎明白了,首先开口说:“这家店是你的?”
“嗯。”她不知所措地朝他点头。
他把脱下来的毛帽子塞进身上夹克的口袋里,在店里看了一圈,对她说:“这里很漂亮。”
“谢谢你。”她僵僵地说着。
“你没教画画了?”他问她说。
“早就没教了。”她摇摇头。
她看向他,他一头剪得极短的黑发,身上裹了件黑色高领毛衣和羊毛夹克,双手插在墨绿色棉布裤的两个口袋里,脚上穿着灰色的运动鞋。那双好看的眼睛已然老了些,人成熟了,也瘦了。她不知道,在他眼里她是不是也老了些。即便是这样,他大概也不会告诉她。
“你比以前瘦了。”他有点紧张地微笑着说。
“你也瘦了。”她说。
他咧咧嘴说:“我以前一直有点婴儿胖。”
她绷紧的嘴角一弯,笑了。
看见她这么一笑,他也笑开了。
“你是要买蛋糕么?”她问道。
他瞄了一眼空空的蛋糕柜,眉头皱了皱:“蛋糕都卖完了吗?”
“今天生意特别好。”她说。
“看来我来晚了。”他抿着嘴苦笑。
看到他脸上失望的神情,她说:“我刚刚做好了一盘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放凉了就可以吃。要是你不介意等一会……”
“可以呀!我没有地方去,我也饿坏了。”他说。停了一下,他又说:“我没妨碍你下班吧?”
她摇头。两个人面对面直挺挺地站着,她问他说:“你要进来厨房等吗?”
“好的呀!”他微笑着说。
她领他到厨房去。一大盘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蛋糕放在工作台的一端,本来是准备接下来这几天卖的。
“咦,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他说着坐到工作台旁边的一把高脚椅上。
看到她喝了一半的那杯老波特酒,他问道:“你一个人在喝酒?”
“一九七零年的老波特,你要喝吗?”
他兴致勃勃地点头:“听说一九七零年是个美好的年代。”
“你是说那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波特?”她转身去拿酒杯,给他倒了一杯深红色的老波特。
“逝去的年代大抵都有各种的美好吧?”他脱下羊毛夹克放到椅背上,接过她手里的酒,缓缓呷了一口,抿抿嘴唇,“嗳,这酒真醇,很甜。”
“以前不怎么懂得欣赏老波特,是过了三十五岁之后才懂得它的好。”她抓起一把小风扇,两只手肘支着工作台的边边,用风扇把盘子里的布朗尼吹凉。她眼睛没看他,拼命在心里跟自己说,“镇静些,再镇静些就好。”
两个人好一会都没说话,然后他问:“这里就你一个人打理吗?”
她从那盘布朗尼里抬起眼睛,对他说:“不,其他人都下班了。”
“这里开几年了?”
“前年的十一月开业,刚好两年了。”
“哦。”
她没再说话。过了一会,她搁下风扇,把两块布朗尼放在一个小盘子里递给他。
“可以吃了,晾凉了才好吃。你尝尝。”她说。
他用手拿起一块布朗尼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吃着。
她问他说:“味道还可以吧?我没放太多糖。”
“很好吃。”他微笑回答,“你做的蛋糕一向也好吃,你有天分。”
“以前是闹着玩,现在是谋生呢。”她边说边在他对面坐下来,拿起杯子啜了一口酒。分手以后,她曾以为,许多年后的一天,他和她也许会在街上偶然碰见。十年的日子一晃而过,她没想过他们的重逢会是他在厨房里吃着她做的甜点,喝着一瓶四十一年前酿造的酒。她想起那年他生日,她做了一个香香的榴莲蛋糕为他庆生。那是她头一次做榴莲蛋糕。蛋糕做好了,她一直等他回家,想给他一个惊喜,可他却在外面跟他那一帮朋友喝酒喝到午夜。等他终于带着醉意回到家里,他一进门,她气呼呼地拿起蛋糕往他脸上丢,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被迎面飞来的蛋糕砸到,眼睛和头发全是奶油。
“干吗呢你?”他如梦初醒般,可怜巴巴地问了句。
“生日快乐!你应该庆幸这个不是榴莲!”她恼火地对他吼。吼的时候,她眼泪都涌了上来。
同一句话,她对他说过两次。头一次是他们邂逅的那个夜晚,他背着她回去宿舍。回去宿舍的路要经过成排的树林,在树下走过的时候,突然有个东西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他的头。
“天!什么来的?”他用手摸摸头。话还没说完,咚的一声又掉下来一个砸到他。
“噢!天!”他痛得缩了缩脖子。
“是果实吗?好像是木棉花的果实呐。你没事吧?刚刚那咚的一声很响亮哩!”她在他背上抬头看,看不到是哪棵树上的果实,“你应该庆幸这个不是榴莲。”说完,她有点幸灾乐祸地笑弯了腰,差点儿就从他背上掉下来。
“小姐,你别摔下来才好。”他一副无奈的口吻,“要不是背着你,以我的身手,是不可能被砸到的呐。”
“你这话也说得太没良心了。要不是你,我才不会扭到脚。你没脑震荡吧?”
“脑震荡是没有。但是,被你这么一笑,我受到很大的心灵创伤。”
听到他这么说,她终于忍不住咯咯大笑:“你头预没起包吧?”
“不知道耶。应该没有吧?其实我挺喜欢吃榴莲。”他说着,轻哼着鼻子。
“真的?知音耶!我也喜欢!我小时在马来西亚的槟城住过几年,我妈妈在那边工作。你知道吗?最好吃的榴莲都在槟城。”
“我小时也在别的地方住过。”他边说边弯身穿过一株矮树。她伸出手摘下一片很大的树叶。
“是吗?你在哪儿住过?”她用摘下来的那片树叶为他们两个人扇凉。
“梦幻岛。”他回答。
“梦幻岛?在哪呢?没听过耶。”她嘟囔。
“也叫永无岛。”
“也叫永无岛?”她想了想,才发现上了他的当。她刚刚差点儿相信了他。
“呃,那不就是小飞侠彼得潘的永无岛?”她啐他一句。
“没想到你会相信!”他快活地大笑。
她笑着撅撅嘴:“胡杨,你是个捣蛋鬼!”
“李露,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这么重的啊?”他咕哝着说。
“才不是我,是你的背包很沉。”她抗议。
“喔,是的,我都忘了我的背包在你那儿。”他哧哧地笑,“你在槟城住很多年了?”
“没有呐。八岁那年,我妈妈把我送回来,丢给我外公外婆。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我敢说,我妈妈把我送上飞机那天肯定大大松了一口气。我总爱跟她对着干,她说我是个没良心的,我爸爸都不要我,我却成天问她我爸爸的事,她都受不了我了。我跟你说这些,你会觉得沉闷吗?”
“不会沉闷哦。”他说。
“你不用恭维我哦。也许明天我们不会再见。谁知道呢?”她故作潇洒地说,好像只要这样说了,即使明天见不到他,她也不会失望。
“李露,你这人很没安全感。”他直直腰背,把她背稳些。
“谁不是呢?”她说着抬起了头,看到夏夜深蓝的天空与天边横着的一串闪亮的星子,“嗳,你看到吗?很久没见过这么闪亮的星子了。”
“那是天蝎座。”他抬头望着天空,告诉她说。
“哦,原来这就是天蝎座啊。”她向往地看着那片星空,“假如是像只大勺子,在西北方向的天边横着的呢?我记得我小时候在海滩上见过。”
“那可能是北斗七星。”
“哦,原来我那时看到的是北斗七星。”她喃喃说着,突然觉得很困,“天哪,我好累,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参加这个比赛,我的脚明天就会变成猪脚了。”
“那你睡会吧,我走慢点。”他温柔地说。
“好。”她心里忽地一动,脸抵住他的肩膀,双手把他抓紧些。这温存的感觉不曾有过,也是在那一刻,她爱上他了。
这一刻,她望着坐在她面前吃着布朗尼的他,心中五味杂陈。流光似水,往事如幻,多少年过去了,时间把喜剧变成悲剧,然后又把悲剧变成喜剧。她想着想着,微微咧嘴而笑,觉着一种说不出的荒谬。这时她发现他脸上带着些许困惑,不解地看向她。她连忙收起微笑。
看到他正要吃掉盘子里剩下的那块布朗尼,她说:“嗳,慢着,先别吃。”
说完,她起身去把橱柜里那瓶重甸甸的草药酒拿出来,拔掉瓶塞,倒了几滴在布朗尼上面,然后递给他一只叉子:“你试试看,淋上这个酒会更好吃,我从西班牙带回来的。”
他拿起那个黑色不透光的表面凹凹凸凸的酒瓶看了看,好奇地问:“这是什么酒?瓶子很漂亮。”
“他们管这个叫帕洛酒,用金鸡纳霜浸泡的草药酒。”
“金鸡纳霜?”
她点点头:“嗯,就是用来治疗疟疾的金鸡纳霜。”
“疟疾?”他讶异地皱了皱眼睛。
“噢,放心。”她扬了扬手,“酒里还有好几种草药,也加了糖浆,配甜点很棒,没疟疾也能吃。”
“吃了不会有疟疾才好。”他淘气地望着她说。
她笑了出来:“你知道吗?你应该去写笑话,而不是悲剧,你的小说都很悲伤。”
“人生就是个大笑话,笑到会哭。”他微笑,咬了一口布朗尼。
“只要时间够长,哭完也会笑吧?”她看了看他,“味道怎么样?不错吧?”
“嗳,淋上金鸡纳霜酒果然更好吃,苦苦的、甜甜的,带点甘草味,另一种境界。”他竖起大拇指说。
看见他的酒杯空了,她给他倒了一杯波特,也给自己倒一杯。喝了一口酒,她抿嘴笑笑,问他:“我用蛋糕砸过你。你记得吗?”
他瞥了她一眼,苦笑:“噢,怎么忘得了呢?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忘的蛋糕。是榴莲蛋糕,对吧?”
“哦,是的,那个是榴莲蛋糕。”她笑开了,“你要喝点水吗?”
“好的,谢谢你。”他点头,瞄了瞄工作台上她画的几张草图,“这些都是蛋糕的草图吗?”
她走到水槽边倒了两杯白开水:“嗯。今年是第一年做圣诞木柴蛋糕,我想把草图先画出来。”她把几张草图摊开来给他看,“还会做新年吃的国王饼,但味道会改良一下。圣诞特别版的玫瑰蛋糕也想做。”
“这么早就要开始准备吗?”他喝了口水,一张一张草图仔细地看。
“不早了,剩下不到一个月就是圣诞节,我觉得已经迟了,过几天要把圣诞树摆出来,然后布置一下店面,可忙了。今年我订了棵杉树,我喜欢杉树的味儿。”
“哦,时间过得真快。”他微笑,若有所思地看向她。
那熟悉的神情重又撩起了她心头的记忆。她想起那个遥远的夏末的夜晚,文学院主办的马拉松舞蹈赛在大学北座的会堂里举行,由学生组成的几支乐队轮流表演,那天是舞蹈赛,也是派对,舞池周围挤满了欢乐的年轻人。她留着斜分的齐耳短发,身上穿着飘逸的柠檬黄色皱褶连身裙,腰间系了条幼皮带,裹了件粉蓝色的毛线外套,已经连续跳了十五个钟头。舞池里连她在内只剩下不到二十个人依然坚持着。她嘴唇干涩,脚上的鞋子胀胀的,有气无力地不停摆动身体,累得都快趴下了。
这时候,他跟她班上一个男生结伴来派对。美术系就只有几个男生,可她而今已经记不起那个男生的名字。
“李露,胡杨。”那个男生介绍他们两个认识。
“嘿!”她疲惫地点头。
“嘿!”他手里拿着一杯鸡尾酒,生气盎然地微笑。
男生走开了,他仍旧留在舞池边跟她说着话。
“胡杨是哪个杨?”她问。
“你说什么?”音乐很吵,他没听清楚。
“胡杨是哪个杨?”她沙哑的声音重复一遍。
“哦,杨柳的杨。”他凑到她耳边,大声说。
“胡杨,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的胡杨树?”
“我但愿。”他俏皮地回答。然后又说,“是我爸爸太懒惰了,把我妈妈的姓氏加上去就成了我的名字。”
后来,他常常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他告诉她,他在派对上一眼便瞧见她。她身上有股独特的气质,穿的衣服好像东凑西拼的,却又出奇地好看。每次当他这么说,她总会啐他:“什么东凑西拼的?我那个是巴黎流行的耶。”虽然只是每年一次的法国假期,她愿意把那个国家说成是她第二个家。这么多年来,她常常回想起他们相识的那个晚上,当时她二十二岁,他比她大两个月。他是个生气勃勃的小伙子,朋友很多,每个人都喜欢他,而她则自命不凡,朋友很少,经常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他有一双好看的深邃的眼睛,跟她长长弯弯的眼睛不一样。她那天涂着满满的睫毛膏,跳舞跳太久了,睫毛膏早已经糊掉,变成一双迷离的烟眼。他个儿高大,一头没梳齐的短发,脸上挂着轻松的自信的笑容。她厚厚的黑发里别着一只亮晶晶的发夹,好几次差点儿掉了下来,终于掉下来时是他帮她捡起来的。曾经是多么灿烂的青春?不需要怎么努力就已经赏心悦目。
“你很喜欢跳舞?”那天他问她。
“才不!”她眼睛翻了翻,“你看到台上那顶皇冠吗?”
他朝舞台看去,看到放在舞台中央的那顶镶嵌了白水晶的蔓形皇冠。
“好漂亮是吧?那是奖品。我是为了这个才参加的,我还从来没戴过皇冠呐。”她哑着嗓子说。
“要我帮你去拿杯水吗?”他问她。
她望着他手里的鸡尾酒,吞了吞口水:“我现在不能喝水,喝了水我会想上厕所。每个参赛者每小时只能去一次,我刚去了。”
“噢,那我在你面前喝酒会不会有点残忍?”他笑着问。
“有一点。”她回答。
“你有没有看到那边的那个女生?”她说着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舞池的另一端,“嘘!你别直接看。”
他斜眼朝她看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左手戴着一串手镯的黑黑瘦瘦的女生在那儿起劲地摇头摆脑,毫无疲态,好像还能跳几个昼夜似的,旁边的一群女生为她打气。
“看到吗?她会赢的,她很厉害。”她说。
他目光转回来:“看到了。果然是很强横。像她这种女生,我看即便是地球毁灭、人类全体灭亡,也只有她和蟑螂能够活下来。”
她憋住笑:“你别逗我笑。我不能笑,肚子会痛。”
“呃,要不要我过去推她一把?”他接着说,一副很想捣蛋的样子。
她觉得这话太可爱了,禁不住大笑出声来,却因此不小心绊了一下,差点儿整个人朝后摔倒在地上。她及时抓住他一只手稳住身体才没跌倒。
“天哪!你怎么了?你没事吧?”他吓坏了,赶紧扶住她。
“我好像扭到脚踝。”她脸露痛苦的表情,放开他的手试着再跳,可是无论如何都已经跳不动了,只要一跳就痛。她被淘汰了,在她跳了十五个小时之后。“呜,我的皇冠没有了。”她一拐一拐地走出舞池。
他扶住她,拼命向她赔不是:“是我不好,我不该逗你笑。”
看到他内疚的样子,她都不好意思怪他:“我本来就累垮了,跳不动了,真的不关你的事。哎,渴死我了。我要喝一公升的水,或者酒也好。”她说着拐着脚走到舞池旁边那张长方形餐桌前面。那儿放满了食物和饮料,她拿起一瓶矿泉水,拔掉瓶盖,咕嘟咕嘟地把整瓶水灌进肚子里去,好像她已经有一世纪没喝过水了。喝水的时候,她叉开双脚,定定地望着桌子上剩下的半个松松软软的上面有两颗糖渍樱桃的黑森林蛋糕。
他好奇地瞥了瞥她:“你干吗这样看着这个蛋糕?”
“我今晚已经盯着这个蛋糕很久了。饿死我了。”她舔舔嘴唇说。
“那就整个拿走吧。”他说着拿起蛋糕。
“呃,那太不好意思了吧?你觉得呢?”她斜眼看他。
“我觉得这个蛋糕是你应得的。”他狡黠地笑笑。
“既然这样,什么都拿一点吧。我觉得我现在可以吃掉一头牛。”她用指尖捡起蛋糕上的两颗糖渍樱桃放进嘴里,边吃边说。
他顺手拿了几块三明治和一些曲奇,还有香槟,她拿了杯子和盘子,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一起挤出人群。
离开了派对,他们在北座会堂外面长长的台阶上坐下来。会堂里的音乐声此起彼落,不时有人从他们身边经过。他开了那瓶香槟,倒满两个纸杯。
“我已经有十几个小时没吃过东西呐。”她嘴里塞满黑森林,“哦,这个蛋糕太好吃了!黑森林要做得不好吃也挺难的吧?这么容易做的一种蛋糕。”
“你慢点儿吃。”他提醒她。
她两条腿交错坐着:“你是哪个系的?没见过你呢。”
“我物理。”他回答。
“物理?天!物理!”她咬着叉子,眼睛往上翻了翻。
“物理怎么了?”他怔了怔。
“我讨厌物理!那简直要了我的命!根本就完全不明白老师在说什么,真的是什么混蛋会修物理啊?”
“就是像我这种混蛋。”他自嘲地说。
她尴尬地笑了笑:“你会变成霍金吗?哦,我的意思是,像他那样棒的物理学家,不是说像他那样坐在轮椅上。”
“我懂你的意思,不可能吧我?”
“都说霍金可能是外星人哩。”
“我也这么觉得,地球人不可能聪明到这个程度。”
“我倒是买过他的《时间简史》。”她喝着香槟,耸起一边肩膀说,“虽然我只看了几页就睡着了。”接着,她又问他:“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会考研吗?”
“我在写一些东西。”他吃着蛋糕说。
“呃?你写什么?”她好奇地问。
“小说。”他回答。
她眼睛亮了亮:“科幻小说?”
“噢,不。不是科幻。你想看吗?”他瞄了瞄她,羞涩地问。
“我可以看吗?”她微笑。
他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翻到夹着小纸条的一页递给她:“我只写了一半,还没写完。”
“你一直带在身上?”她接过那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写满密密麻麻的字。他的字很好看,她喜欢那样男子气的字。
“想到什么随时都可以写下来,全部写好了再打字。我喜欢这样。”他说。
她就着月光与台阶上那盏街灯的黄澄澄的光亮,一边喝酒一边读他的稿子。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香槟已经变暖。等她读完了,他紧张地问:“你觉得怎样?”
她看向他,眼睛里漾着泪水:“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你写的方式,喜欢你的幽默感。你写得真好,尤其是小男孩和父亲最后的那段对话,虽然好悲伤,但是好感动,让人想到很多。”
“你真的喜欢?”他嘴边浮起一抹微笑,那微笑一直挂在他脸上,带着些许得意。
“你将来肯定会成名的。”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膝盖上,“等你成名了,我可以跟别人说,我当年读过你的手稿。”
他脸上露出腼腆的快乐的笑:“等我成名了,我也可以跟别人说,你读过我的手稿。”
她微微一笑,把笔记本还给他:“你什么时候写完?到时我可以先看吗?好想知道结局呢。”
“当然可以。呃,这个给你。”他说着递给她一顶小小的皇冠,是他用香槟瓶盖和瓶盖上的铁丝做的。她埋头看稿子的时候,他在偷偷做这个。
“害你输了比赛,现在不欠你呐!”他神气地说。
她把那顶小皇冠放在手里掂了掂,又看了看:“你手真巧哦,不光会写小说,还会做这个。”
他扬了扬两道眉毛:“混迹江湖,这点小本事还是有的。”
“这可是我见过最小的皇冠耶。”她嘴里这么说,心里却美滋滋的。说完,她用头上那只亮晶晶的发夹把皇冠别在头发里,然后用手指梳梳头,看向他:“行吗?哈哈。”
“好看。”他眼睛看着她,微笑回答。
她的脸倏地红了:“几点了?我得回去宿舍呐。”她说着穿回右脚的鞋子,微肿的左脚使劲塞进另一只鞋子里。然后,她缓缓站起身,把东西收拾好,拐着脚走下台阶。
“你这样行吗?”他问。
“总不能睡在这里哦。”
他陪着她走:“从这里走路回宿舍平日也至少要二十分钟。”
“我慢慢走好了。”她蹒跚地走着。
“你这样走,明天都还在路上哦。”他皱眉。
她撅撅嘴:“你先走吧,不用陪我。”
他把背包交给她:“你帮我拿着,我背你回去。”
“不,路很远。”她摇头。
“来吧。”他说着半蹲下去,“下次要是我扭到脚,换你背我回去。”
看到他那副诚恳的模样,她笑开了:“行!就这样决定。我不客气了。”她背起他的背包,趴在他背上,两只手搂住他的脖子,“要是你扭到脚,下次换我背你哦。”
“我可不想扭到脚哩。”他笑着,轻哼着歌儿,背着她走下台阶,越过一条车路,从北往东穿过成排的树林。夏末漫长的夜晚,一串星子横在天空。他告诉她说,那是天蝎座。
“原来这就是天蝎座啊?”她喃喃说着。
这么说的时候,她抬眼望着遥远的星空,想着明天的明天和以后的以后是不是可以跟他一起把天上的每个星座都看遍。可是,她嘴里却偏偏说:“也许我们明天不会再见,谁知道呢?”她只是在套他的话,想知道他会怎么说,想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她。“李露,你这人太没安全感了。”听到他这么说,她甜甜地向往地笑了。
热恋一个月之后,她搬离了宿舍,带着她所有的东西,住进他那间阁楼的小公寓,两个人在那儿度过了最甜蜜和最苦涩的日子,也在那儿终结了他俩的爱情。毕业后,她在学校里教小孩子画画,他写作。他的事业一帆风顺,出道没多久就成名。从那时起,他的朋友更多了。一开始她很热衷招待他的朋友,甚至刻意讨好他们,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同。可后来她累了,她压根儿就讨厌热闹,她受不了他那帮自以为是的朋友。当她稍微不同意他们其中某个人的观点时,她毫不掩饰,当着那人的面就说出来。她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对,这种坦率却常常使他觉得难堪。
她爱他的方式就像藤蔓缠着一棵树似的,他却是那个害怕束缚的向往永无岛的彼得潘。三年的爱情蜜月期过去了,随后的两年,成了艰难的延续。她总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两个人却一次比一次吵得更厉害。太多的期望换来必然的失望,她指责他不够爱她,说他变了;他埋怨她固执又难以取悦,喜欢闹脾气。这些指责不可收拾,把他俩的爱情几乎消磨殆尽。后来,他索性不跟她吵了,那却是对她最大的伤害。她受得了他们之间的吵架和冷战,甚至是彼此伤害,因为那样的伤害总是以激烈的性爱来言归于好。可是,她受不了他的沉默与冷漠。这个感觉是那样痛苦,使她心中充满了挫败。
那个凄苦的星期二,他躲在书房里埋头赶稿。她站在门边,静静地、悲伤地看着他。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终于发现她。他抬起头,默然无语地看向她,两个人都知道这个时刻终于降临了。
她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这句话是她首先说的,却是他让她说出口的。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他疲惫地看着她,没有痛苦,没有挽留。她在他眼里看到的,只有解脱。就像她母亲当年把她送上飞机一样,他终于摆脱了她这个难缠的家伙。她又再一次明白,没有人会永远爱她。
她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晚上她穿的粉蓝色外套与柠檬黄的连身裙,多么粉嫩的青春粉嫩的爱情,却终究败给了时间,无所依归。
“那就这样决定吧。”她憋住眼泪对他说。这句话说出口的一刻,他们危如累卵的爱情也随之坍塌。
她离开了他那间阁楼小公寓,带上她所有的积蓄飞去巴黎。她本来打算只住三个月,找一间学校学习拉丁语或者捷克语,甚至波斯尼亚语也好啊,愈难懂的愈好,那就什么都用不着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结果,她到巴黎没几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从医院回家之后,她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她一度以为她会死。那时候,要是她告诉胡杨,他肯定会马上飞到她身边,可她忍住没找他。即使他来了又怎样?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没有。她曾经那样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说他始终爱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与年轻的倔强执拗不容许她卑微到那个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阳光烂漫的一天,街上的日头隔着褪了色的窗帘晒到她床上,她的身体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驼色滚毛边的松松的开襟长羊毛衫,梳好头发,戴上红色小圆帽,走到书房的门边,告诉父亲她想出去看看。父亲从那堆他正埋首翻译的书稿里抬起头,忧伤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别冷到。她披上围巾下楼去,走过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从那些被主人牵着散步的一脸幸福的狗儿脚边绕过时,她想起胡杨曾经沮丧地问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样才会幸福?”这是她能回答的么?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会痛苦。她就是因为不知道才会感到痛苦的呀。她觉得每个人都在寻找人生的依归,可他觉得人生的依归是不需要寻找的,到时候自然会遇到。
她在微风里走着,越过鸽子翻飞的广场,拐过坐满了游客的热闹的露天咖啡馆,在路边停下来光顾花贩买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软绵的牛角面包,然后朝塞纳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吃着面包,对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渐在空气里飘散,她突然觉得心里没那么苦了。往事都已经随风消逝。那一场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里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缓缓坐起身,对她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哦。”她看看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了。她站起来送他。
“谢谢你的酒。”他穿回夹克,冲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脸上,然后,他又看了她一眼,有点结巴地开口:“我忘了问你,你好吗?”
原来他真正想说的是后面那句话。她咧咧嘴,回答他:“应该还可以吧。我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儿,不动,也无言语。
“对不起。”他终于说。说的时候,他脸都红了。
她微微怔住,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
“希望你可以原谅我。”他眼睛看向她,缓缓说出来。
她带着些许感动,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对他说:“都过去了。”
他默然无语。
片刻之后,他问她:“你结婚了吗?”
“订婚了。”她回答,稍微迟疑了一下。
“看到你这样真好。”他脸露温存的微笑,眼里却掠过一抹悲凉的神情。那神情太复杂了,她无法揣测,猜不透他是为她高兴还是感伤,抑或两样都有。
她送他到门口。两个人面对着面站在门边,彼此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她仿佛又闻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那味道在记忆里展翅盘旋,唤回了青春年少时心头的一缕爱意。
“圣诞节的时候我留一个玫瑰蛋糕给你好吗?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说。
他点头,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终于说出口了,却只说:“好的,你留给我。”
“再见。”她的声音轻轻的。
“再见。”他投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温柔的微笑,然后从身上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那顶毛帽子戴上,离开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经打烊了,只有对街的餐厅和咖啡馆早亮的圣诞灯饰一闪一闪的。朦胧的月光到处飘着,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走远,往事在心中漾了起来。她想起那个冬日的傍晚,他领了版税,回家的路上,他打电话叫她走到窗边,却不肯说是为什么。她穿着男生的鼓鼓的深蓝色棉袄,扒在窗口往楼下看,这时,她看到一辆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虫车在对街缓缓停下,他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上走下来。
“嗳,这是谁的车子?”她大声问他。
“我们的。”他抬起头看她,灿烂地笑。
这天之前,他们一直商量着要买一部车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没想过他竟然真的拿着版税去买车。
“下来吧!我们去吃饭!”他朝她挥手。
“我要吃火锅。”她快活地说。说完,她飞快地把窗关上走下楼去。
从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么像一首她曾经很爱的歌,多年以后的某个瞬间,丝丝缕缕,重返心头,敲响了前尘旧事的模糊记忆。分手的时候,她倔强地对他说:“我们以后也不要再见了,最好不要成为朋友。”她是那样爱过他,也恨过他。曾经那样向往相忘于江湖,只因无法相濡以沫。后来的一天,他们都忘了彼此的坏,只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经在场。只要曾经在场就好了。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不懂相处,不肯让步,年少气盛又自我中心。两个人之间的那些问题,现在看来是没什么的,可那时候却要了他们的命。今天晚上,当他的背影渐渐从她眼里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门边那个温存的微笑是对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时候,她怀着好心情走到对街咖啡馆买一杯咖啡。那个她认识的年轻的女侍问她:“昨晚到你店里买蛋糕的是不是那个作家胡杨?”
“你认识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这里哦。”女孩说,“他一个人来,坐了很久,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吧?喝了几杯酒,点了一盘色拉,却连碰都没碰过。我以为他在等人,后来,他问我你的店几点打烊。我有看过他的书哦,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原来真的是他!”
听到女孩的话,她怔忡许久。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胡杨要对她撒谎?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却装着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十年后突然去探访旧情人?难道只是为了请求她的原谅吗?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干什么啊?等他来拿蛋糕的时候,她要问他。
可是,圣诞节到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留给他的那个圣诞玫瑰蛋糕已经不能吃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她跟自己说。她根本不应该对他有太多的期望,以为他会再回来。这想法真傻,兴许他那天晚上只是一时寂寞,想看看他的旧情人在做什么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从前的大学室友芳芳打来的电话。
“李露,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杨死了吗?”
“你胡说什么?”她微笑,不肯相信,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几个旧同学吃团年饭,大家都在说这件事。胡杨患的是胰脏癌,去年四月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圣诞节前几天住进医院的,过完新年没几天就走了。听说他一直都是单身,你们分开这么久,好多年没见了吧?所以,我觉得我得告诉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还真想不到,他这么年轻,这么有才华,又这么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发抖,整个人仿佛空掉了。
“喂?喂?李露,你在听吗?”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过二十三岁生日,在阁楼小公寓的厨房里,她做了个黑森林蛋糕,是她头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点上跟她岁数一样数目的蜡烛。她闭上眼睛,十指紧扣许了个愿。
等她张开眼睛的时候,他问她:“你许了什么愿?”
“你真想知道吗?”她神秘地笑笑。
他调皮地瞟了瞟她:“要是关于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说:“要是跟你没关的呢?”
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两眼:“哎,好吧!看你那么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希望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去到哪里都带着,想要什么时候许愿都可以。”
“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撅起嘴嬉闹地亲了亲她。
“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可爱。”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巅水湄》写的就是他俩的故事,他把这一段也写进小说里去了。在小说里,他说,要是她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到处去,那他要做一只鸽子。她问他为什么是鸽子?他说因为鸽子都爱在喷泉边纳凉。她调侃他说,这真是她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耸耸肩说,没办法,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格外可爱。
她那天许的其实是另一个愿望,她希望和他永远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没说出来,是害怕愿望一旦说了出来就不会实现。可是,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她曾用尽青春年少的精力去爱他,却在现实里功败垂成。睽别十年,他来了,竟是为了跟她道再会,在这小厨房里留下永恒的哀思。这算什么?为什么要来见她?想补偿些什么?想留下些什么?又想带走些什么?见到了又为什么不说自己生病了?难道他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为他伤心了吗?
二月初那个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锅玫瑰覆盆子果酱,放到一边晾凉。那盏蒲公英吊灯是他们一起从巴黎扛回来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两个人住在左岸的一间小旅馆。一天午后,回旅馆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橱窗看到那盏灯。太漂亮了!她执意要买下来带走。他说这是吊灯呢,他们家的屋顶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冻街头,两个人用手比划着,他说他们家的屋顶只有那么那么高,她说屋顶哪有那么那么矮,是有这么这么高,比她头顶高出很多很多。他说哪有哪有呐?况且比她高不能说是高,她反驳说她哪有他说的那么矮。他拗不过她,说她是个小疯子,说她到时候只能抱着那盏吊灯睡觉。两个人千辛万苦把灯从巴黎扛了回来,一进屋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们住的小阁楼的屋顶真的是太矮了。
“挂上去的话,每天经过都会碰到头呢。”他皱着眉头望着屋顶。
看到她脸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就挂一会吧!”
“嗯,挂一会就收起来。”她冲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灯拆掉,然后把那盏蒲公英吊灯挂上去。灯亮的时候,两个人躺在客厅那张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着灯。暖暖的温柔的光倾泻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着。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那朵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灯影摇曳,绚烂犹如空中之花。
“真的只挂一会就收起来吗?”她喃喃问道。
“那就挂一个晚上吧。”他转脸看她,微笑。
她是曾经跟幸福那么接近。当浮华散尽,她忘得了灯下那张青春的脸庞和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吗?
她把放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样把他从心头刮落。他为什么总使她痛苦?这样公平吗?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地说:“干吗呢你?”
End
不再碰触,不再窥视,
接受新的生活,开始新的恋情。
当你认为已经忘记一切时,他却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瞬间粉碎了一切你努力建筑的美好。
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
带着曾经的甜美、疼痛一并涌了出来,你措手不及。
这时,你才明白,其实他一直都在你心里,
从未远离。
爱决绝之
忧伤/等待/终结
露露蛋糕店的最后一夜
Shecouldhavebeenhappy.
Butwhydidhebreakintoherlifeagain
thenleavenothingbutacruelfarewell?
Hewilloccupyhersanctuaryofmemoryforever
andbecomeimmortalintherestofherlife.
她本来可以幸福,
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
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
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
在她余生不朽。
articleby张小娴
一天之中,这是李露最喜欢的一段时间。日已西沉,夜色如水,月光缓缓照进了蛋糕店,空气里弥漫着面糊、奶油、鸡蛋与巧克力的甜香。她喝着一瓶比她老的老波特酒,一九七零年的。那一年,她还没出生,母亲还没有遇到那个答应给她幸福,使她怀孕之后又离她而去,余生旅居巴黎的男人。
这个男人对独生女儿终归是有点愧疚的,打从她十一岁那年开始,父亲每年寄给她买机票到巴黎的钱,于是,她每年有一个巴黎假期,去看看美丽的花都,去看看她父亲。然后,一年又一年,她眼看着时间在这个好看的男人身上飘落,看着时光残忍地剥去一个人的青春的衣裳,看着他逐渐老去。每次和父亲相聚的短短几个星期,她就像个客客气气的客人。父女俩都是巴黎的异乡客;可是,父亲对她来说仿佛也永远像个异乡客。
父亲是做文案翻译的,手头并不宽裕,可他总是尽其所能地过得体面,吃的穿的都很讲究,那是他心中的巴黎式浪漫。在他住的巴黎左岸那间破旧的小公寓附近,有一家糕饼店,四十多年的老店,卖很好吃的蒙布朗、千层派、水果塔、蓝莓饼、巧克力慕斯和无花果蛋糕等传统的法式糕饼,门外常常排起了队。每次当她要走了,父亲会提早下楼去排队,挑几块她爱吃的糕饼,装在一个漂亮的纸盒里,系上蝴蝶结,然后塞到她手里,给她带着上飞机,告诉她说,飞机上的东西可没这个好吃。这就是父亲和她道别的方式。
当她孤零零地踏上漫长的归途,在经济舱的她那狭小的“宝座”上,她活像个落难公主似的,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享用她那甜滋滋却也寒碜的父爱。那时侯,她曾愿望将来有一天也开一家跟巴黎这家一样的糕饼店,卖给人们充满回忆的糕饼,不管那回忆是幸福还是苦涩的。后来的日子里,这个梦想就像她有过的那些零星的梦想,渐渐被她遗忘了,只把它当做小时的傻透顶的念头与哀愁的出口。她没想到,绕了一圈,她重又回到最初也最纯真的梦想。
两年前,只看了一眼,她就决定租下人行道边的这个小小的店面。位处中区的这条干净宁静的小街是由一排矮矮的老房子、精品店、画廊、酒铺、露天咖啡馆、亮着蓝色招牌的餐厅与几棵老树构成的,空气里飘着一股破落味儿,时髦却也苍凉,使她想起许多年前第一次到巴黎的那个遥远的清晨,她跟着高瘦个儿的父亲回家时走过的那些秋天的街道,充满了不真实的味道,却也唤回了童年的记忆。
店子前身是一家老式杂货店,她把它彻底改头换面,换上时尚的黑色麻石地板与白色墙壁。后面的一个房间改成开阔的厨房,所有蛋糕都是在这里做出来的,然后放到店面那一排亮晶晶的陈列柜里。陈列柜旁边的一面墙壁上挂着凡·高的《鸢尾花》、《向日葵》和《杏花》的复制品。她最喜欢的那幅《鸢尾花》是凡·高疯了之后的作品。她爱这张画胜过凡·高所有的《向日葵》。刚开店那阵子,她用蓝莓、芋头和绿茶慕斯做出一个蓝绿色的鸢尾花蛋糕,跟凡·高画里的一样。鸢尾花蛋糕很快就成为店里卖得最好的一款蛋糕。后来她又做了杏花蛋糕、樱花蛋糕和向日葵蛋糕,还有玫瑰蛋糕。她的玫瑰蛋糕是用大马士革玫瑰露与覆盆子调成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做馅的,完成后在蛋糕表面豪气地铺满一片片堆成小山似的糖溃红玫瑰花瓣。
蛋糕店的名字用了她的乳名露露。店里的屋顶很高,那盏吊灯是她从家里搬来的,利用七根铝线把七团白色的毛绒线悬浮在半空,互相缠绕绽放,看上去就像一朵巨大的蒲公英,漏出浅浅的鹅黄色的光。风吹过的时候,灯也随风飘曳,她可以定定地望着灯而忘记时间流逝。这盏灯是她在巴黎一家小店捡到的宝,这些年来,她把它带进去她与男人同住的家,分手的时候又带着它离开。
墙上的挂钟指着八点三十二分,距离打烊不到半小时。她束起头发,身上穿着麦子色的羊毛混丝连身短裙,裹了件紫红色的开胸毛衣,在厨房那张长长的不锈钢工作台一边喝着老波特酒一边在纸上画着蛋糕的草图。听到推门的声音,她心里想着这个时候进来的多半是临时想买个生日蛋糕为朋友庆生的,可惜,今天所有蛋糕都卖光了。她脸上带着抱歉的微笑起身从厨房走出来。看到他时,她的微笑瞬间僵住了。她压根儿没想到进来的会是他,他好像也没想过会在这里见到她。这么多年以后,两个人既惊讶又尴尬地彼此对望着。
看见头顶那盏飘浮在半空中的蒲公英吊灯,他似乎明白了,首先开口说:“这家店是你的?”
“嗯。”她不知所措地朝他点头。
他把脱下来的毛帽子塞进身上夹克的口袋里,在店里看了一圈,对她说:“这里很漂亮。”
“谢谢你。”她僵僵地说着。
“你没教画画了?”他问她说。
“早就没教了。”她摇摇头。
她看向他,他一头剪得极短的黑发,身上裹了件黑色高领毛衣和羊毛夹克,双手插在墨绿色棉布裤的两个口袋里,脚上穿着灰色的运动鞋。那双好看的眼睛已然老了些,人成熟了,也瘦了。她不知道,在他眼里她是不是也老了些。即便是这样,他大概也不会告诉她。
“你比以前瘦了。”他有点紧张地微笑着说。
“你也瘦了。”她说。
他咧咧嘴说:“我以前一直有点婴儿胖。”
她绷紧的嘴角一弯,笑了。
看见她这么一笑,他也笑开了。
“你是要买蛋糕么?”她问道。
他瞄了一眼空空的蛋糕柜,眉头皱了皱:“蛋糕都卖完了吗?”
“今天生意特别好。”她说。
“看来我来晚了。”他抿着嘴苦笑。
看到他脸上失望的神情,她说:“我刚刚做好了一盘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放凉了就可以吃。要是你不介意等一会……”
“可以呀!我没有地方去,我也饿坏了。”他说。停了一下,他又说:“我没妨碍你下班吧?”
她摇头。两个人面对面直挺挺地站着,她问他说:“你要进来厨房等吗?”
“好的呀!”他微笑着说。
她领他到厨房去。一大盘黑巧克力核桃布朗尼蛋糕放在工作台的一端,本来是准备接下来这几天卖的。
“咦,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他说着坐到工作台旁边的一把高脚椅上。
看到她喝了一半的那杯老波特酒,他问道:“你一个人在喝酒?”
“一九七零年的老波特,你要喝吗?”
他兴致勃勃地点头:“听说一九七零年是个美好的年代。”
“你是说那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波特?”她转身去拿酒杯,给他倒了一杯深红色的老波特。
“逝去的年代大抵都有各种的美好吧?”他脱下羊毛夹克放到椅背上,接过她手里的酒,缓缓呷了一口,抿抿嘴唇,“嗳,这酒真醇,很甜。”
“以前不怎么懂得欣赏老波特,是过了三十五岁之后才懂得它的好。”她抓起一把小风扇,两只手肘支着工作台的边边,用风扇把盘子里的布朗尼吹凉。她眼睛没看他,拼命在心里跟自己说,“镇静些,再镇静些就好。”
两个人好一会都没说话,然后他问:“这里就你一个人打理吗?”
她从那盘布朗尼里抬起眼睛,对他说:“不,其他人都下班了。”
“这里开几年了?”
“前年的十一月开业,刚好两年了。”
“哦。”
她没再说话。过了一会,她搁下风扇,把两块布朗尼放在一个小盘子里递给他。
“可以吃了,晾凉了才好吃。你尝尝。”她说。
他用手拿起一块布朗尼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吃着。
她问他说:“味道还可以吧?我没放太多糖。”
“很好吃。”他微笑回答,“你做的蛋糕一向也好吃,你有天分。”
“以前是闹着玩,现在是谋生呢。”她边说边在他对面坐下来,拿起杯子啜了一口酒。分手以后,她曾以为,许多年后的一天,他和她也许会在街上偶然碰见。十年的日子一晃而过,她没想过他们的重逢会是他在厨房里吃着她做的甜点,喝着一瓶四十一年前酿造的酒。她想起那年他生日,她做了一个香香的榴莲蛋糕为他庆生。那是她头一次做榴莲蛋糕。蛋糕做好了,她一直等他回家,想给他一个惊喜,可他却在外面跟他那一帮朋友喝酒喝到午夜。等他终于带着醉意回到家里,他一进门,她气呼呼地拿起蛋糕往他脸上丢,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被迎面飞来的蛋糕砸到,眼睛和头发全是奶油。
“干吗呢你?”他如梦初醒般,可怜巴巴地问了句。
“生日快乐!你应该庆幸这个不是榴莲!”她恼火地对他吼。吼的时候,她眼泪都涌了上来。
同一句话,她对他说过两次。头一次是他们邂逅的那个夜晚,他背着她回去宿舍。回去宿舍的路要经过成排的树林,在树下走过的时候,突然有个东西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他的头。
“天!什么来的?”他用手摸摸头。话还没说完,咚的一声又掉下来一个砸到他。
“噢!天!”他痛得缩了缩脖子。
“是果实吗?好像是木棉花的果实呐。你没事吧?刚刚那咚的一声很响亮哩!”她在他背上抬头看,看不到是哪棵树上的果实,“你应该庆幸这个不是榴莲。”说完,她有点幸灾乐祸地笑弯了腰,差点儿就从他背上掉下来。
“小姐,你别摔下来才好。”他一副无奈的口吻,“要不是背着你,以我的身手,是不可能被砸到的呐。”
“你这话也说得太没良心了。要不是你,我才不会扭到脚。你没脑震荡吧?”
“脑震荡是没有。但是,被你这么一笑,我受到很大的心灵创伤。”
听到他这么说,她终于忍不住咯咯大笑:“你头预没起包吧?”
“不知道耶。应该没有吧?其实我挺喜欢吃榴莲。”他说着,轻哼着鼻子。
“真的?知音耶!我也喜欢!我小时在马来西亚的槟城住过几年,我妈妈在那边工作。你知道吗?最好吃的榴莲都在槟城。”
“我小时也在别的地方住过。”他边说边弯身穿过一株矮树。她伸出手摘下一片很大的树叶。
“是吗?你在哪儿住过?”她用摘下来的那片树叶为他们两个人扇凉。
“梦幻岛。”他回答。
“梦幻岛?在哪呢?没听过耶。”她嘟囔。
“也叫永无岛。”
“也叫永无岛?”她想了想,才发现上了他的当。她刚刚差点儿相信了他。
“呃,那不就是小飞侠彼得潘的永无岛?”她啐他一句。
“没想到你会相信!”他快活地大笑。
她笑着撅撅嘴:“胡杨,你是个捣蛋鬼!”
“李露,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这么重的啊?”他咕哝着说。
“才不是我,是你的背包很沉。”她抗议。
“喔,是的,我都忘了我的背包在你那儿。”他哧哧地笑,“你在槟城住很多年了?”
“没有呐。八岁那年,我妈妈把我送回来,丢给我外公外婆。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我敢说,我妈妈把我送上飞机那天肯定大大松了一口气。我总爱跟她对着干,她说我是个没良心的,我爸爸都不要我,我却成天问她我爸爸的事,她都受不了我了。我跟你说这些,你会觉得沉闷吗?”
“不会沉闷哦。”他说。
“你不用恭维我哦。也许明天我们不会再见。谁知道呢?”她故作潇洒地说,好像只要这样说了,即使明天见不到他,她也不会失望。
“李露,你这人很没安全感。”他直直腰背,把她背稳些。
“谁不是呢?”她说着抬起了头,看到夏夜深蓝的天空与天边横着的一串闪亮的星子,“嗳,你看到吗?很久没见过这么闪亮的星子了。”
“那是天蝎座。”他抬头望着天空,告诉她说。
“哦,原来这就是天蝎座啊。”她向往地看着那片星空,“假如是像只大勺子,在西北方向的天边横着的呢?我记得我小时候在海滩上见过。”
“那可能是北斗七星。”
“哦,原来我那时看到的是北斗七星。”她喃喃说着,突然觉得很困,“天哪,我好累,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参加这个比赛,我的脚明天就会变成猪脚了。”
“那你睡会吧,我走慢点。”他温柔地说。
“好。”她心里忽地一动,脸抵住他的肩膀,双手把他抓紧些。这温存的感觉不曾有过,也是在那一刻,她爱上他了。
这一刻,她望着坐在她面前吃着布朗尼的他,心中五味杂陈。流光似水,往事如幻,多少年过去了,时间把喜剧变成悲剧,然后又把悲剧变成喜剧。她想着想着,微微咧嘴而笑,觉着一种说不出的荒谬。这时她发现他脸上带着些许困惑,不解地看向她。她连忙收起微笑。
看到他正要吃掉盘子里剩下的那块布朗尼,她说:“嗳,慢着,先别吃。”
说完,她起身去把橱柜里那瓶重甸甸的草药酒拿出来,拔掉瓶塞,倒了几滴在布朗尼上面,然后递给他一只叉子:“你试试看,淋上这个酒会更好吃,我从西班牙带回来的。”
他拿起那个黑色不透光的表面凹凹凸凸的酒瓶看了看,好奇地问:“这是什么酒?瓶子很漂亮。”
“他们管这个叫帕洛酒,用金鸡纳霜浸泡的草药酒。”
“金鸡纳霜?”
她点点头:“嗯,就是用来治疗疟疾的金鸡纳霜。”
“疟疾?”他讶异地皱了皱眼睛。
“噢,放心。”她扬了扬手,“酒里还有好几种草药,也加了糖浆,配甜点很棒,没疟疾也能吃。”
“吃了不会有疟疾才好。”他淘气地望着她说。
她笑了出来:“你知道吗?你应该去写笑话,而不是悲剧,你的小说都很悲伤。”
“人生就是个大笑话,笑到会哭。”他微笑,咬了一口布朗尼。
“只要时间够长,哭完也会笑吧?”她看了看他,“味道怎么样?不错吧?”
“嗳,淋上金鸡纳霜酒果然更好吃,苦苦的、甜甜的,带点甘草味,另一种境界。”他竖起大拇指说。
看见他的酒杯空了,她给他倒了一杯波特,也给自己倒一杯。喝了一口酒,她抿嘴笑笑,问他:“我用蛋糕砸过你。你记得吗?”
他瞥了她一眼,苦笑:“噢,怎么忘得了呢?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忘的蛋糕。是榴莲蛋糕,对吧?”
“哦,是的,那个是榴莲蛋糕。”她笑开了,“你要喝点水吗?”
“好的,谢谢你。”他点头,瞄了瞄工作台上她画的几张草图,“这些都是蛋糕的草图吗?”
她走到水槽边倒了两杯白开水:“嗯。今年是第一年做圣诞木柴蛋糕,我想把草图先画出来。”她把几张草图摊开来给他看,“还会做新年吃的国王饼,但味道会改良一下。圣诞特别版的玫瑰蛋糕也想做。”
“这么早就要开始准备吗?”他喝了口水,一张一张草图仔细地看。
“不早了,剩下不到一个月就是圣诞节,我觉得已经迟了,过几天要把圣诞树摆出来,然后布置一下店面,可忙了。今年我订了棵杉树,我喜欢杉树的味儿。”
“哦,时间过得真快。”他微笑,若有所思地看向她。
那熟悉的神情重又撩起了她心头的记忆。她想起那个遥远的夏末的夜晚,文学院主办的马拉松舞蹈赛在大学北座的会堂里举行,由学生组成的几支乐队轮流表演,那天是舞蹈赛,也是派对,舞池周围挤满了欢乐的年轻人。她留着斜分的齐耳短发,身上穿着飘逸的柠檬黄色皱褶连身裙,腰间系了条幼皮带,裹了件粉蓝色的毛线外套,已经连续跳了十五个钟头。舞池里连她在内只剩下不到二十个人依然坚持着。她嘴唇干涩,脚上的鞋子胀胀的,有气无力地不停摆动身体,累得都快趴下了。
这时候,他跟她班上一个男生结伴来派对。美术系就只有几个男生,可她而今已经记不起那个男生的名字。
“李露,胡杨。”那个男生介绍他们两个认识。
“嘿!”她疲惫地点头。
“嘿!”他手里拿着一杯鸡尾酒,生气盎然地微笑。
男生走开了,他仍旧留在舞池边跟她说着话。
“胡杨是哪个杨?”她问。
“你说什么?”音乐很吵,他没听清楚。
“胡杨是哪个杨?”她沙哑的声音重复一遍。
“哦,杨柳的杨。”他凑到她耳边,大声说。
“胡杨,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的胡杨树?”
“我但愿。”他俏皮地回答。然后又说,“是我爸爸太懒惰了,把我妈妈的姓氏加上去就成了我的名字。”
后来,他常常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他告诉她,他在派对上一眼便瞧见她。她身上有股独特的气质,穿的衣服好像东凑西拼的,却又出奇地好看。每次当他这么说,她总会啐他:“什么东凑西拼的?我那个是巴黎流行的耶。”虽然只是每年一次的法国假期,她愿意把那个国家说成是她第二个家。这么多年来,她常常回想起他们相识的那个晚上,当时她二十二岁,他比她大两个月。他是个生气勃勃的小伙子,朋友很多,每个人都喜欢他,而她则自命不凡,朋友很少,经常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他有一双好看的深邃的眼睛,跟她长长弯弯的眼睛不一样。她那天涂着满满的睫毛膏,跳舞跳太久了,睫毛膏早已经糊掉,变成一双迷离的烟眼。他个儿高大,一头没梳齐的短发,脸上挂着轻松的自信的笑容。她厚厚的黑发里别着一只亮晶晶的发夹,好几次差点儿掉了下来,终于掉下来时是他帮她捡起来的。曾经是多么灿烂的青春?不需要怎么努力就已经赏心悦目。
“你很喜欢跳舞?”那天他问她。
“才不!”她眼睛翻了翻,“你看到台上那顶皇冠吗?”
他朝舞台看去,看到放在舞台中央的那顶镶嵌了白水晶的蔓形皇冠。
“好漂亮是吧?那是奖品。我是为了这个才参加的,我还从来没戴过皇冠呐。”她哑着嗓子说。
“要我帮你去拿杯水吗?”他问她。
她望着他手里的鸡尾酒,吞了吞口水:“我现在不能喝水,喝了水我会想上厕所。每个参赛者每小时只能去一次,我刚去了。”
“噢,那我在你面前喝酒会不会有点残忍?”他笑着问。
“有一点。”她回答。
“你有没有看到那边的那个女生?”她说着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舞池的另一端,“嘘!你别直接看。”
他斜眼朝她看的方向看去,看到一个左手戴着一串手镯的黑黑瘦瘦的女生在那儿起劲地摇头摆脑,毫无疲态,好像还能跳几个昼夜似的,旁边的一群女生为她打气。
“看到吗?她会赢的,她很厉害。”她说。
他目光转回来:“看到了。果然是很强横。像她这种女生,我看即便是地球毁灭、人类全体灭亡,也只有她和蟑螂能够活下来。”
她憋住笑:“你别逗我笑。我不能笑,肚子会痛。”
“呃,要不要我过去推她一把?”他接着说,一副很想捣蛋的样子。
她觉得这话太可爱了,禁不住大笑出声来,却因此不小心绊了一下,差点儿整个人朝后摔倒在地上。她及时抓住他一只手稳住身体才没跌倒。
“天哪!你怎么了?你没事吧?”他吓坏了,赶紧扶住她。
“我好像扭到脚踝。”她脸露痛苦的表情,放开他的手试着再跳,可是无论如何都已经跳不动了,只要一跳就痛。她被淘汰了,在她跳了十五个小时之后。“呜,我的皇冠没有了。”她一拐一拐地走出舞池。
他扶住她,拼命向她赔不是:“是我不好,我不该逗你笑。”
看到他内疚的样子,她都不好意思怪他:“我本来就累垮了,跳不动了,真的不关你的事。哎,渴死我了。我要喝一公升的水,或者酒也好。”她说着拐着脚走到舞池旁边那张长方形餐桌前面。那儿放满了食物和饮料,她拿起一瓶矿泉水,拔掉瓶盖,咕嘟咕嘟地把整瓶水灌进肚子里去,好像她已经有一世纪没喝过水了。喝水的时候,她叉开双脚,定定地望着桌子上剩下的半个松松软软的上面有两颗糖渍樱桃的黑森林蛋糕。
他好奇地瞥了瞥她:“你干吗这样看着这个蛋糕?”
“我今晚已经盯着这个蛋糕很久了。饿死我了。”她舔舔嘴唇说。
“那就整个拿走吧。”他说着拿起蛋糕。
“呃,那太不好意思了吧?你觉得呢?”她斜眼看他。
“我觉得这个蛋糕是你应得的。”他狡黠地笑笑。
“既然这样,什么都拿一点吧。我觉得我现在可以吃掉一头牛。”她用指尖捡起蛋糕上的两颗糖渍樱桃放进嘴里,边吃边说。
他顺手拿了几块三明治和一些曲奇,还有香槟,她拿了杯子和盘子,两个人很有默契地一起挤出人群。
离开了派对,他们在北座会堂外面长长的台阶上坐下来。会堂里的音乐声此起彼落,不时有人从他们身边经过。他开了那瓶香槟,倒满两个纸杯。
“我已经有十几个小时没吃过东西呐。”她嘴里塞满黑森林,“哦,这个蛋糕太好吃了!黑森林要做得不好吃也挺难的吧?这么容易做的一种蛋糕。”
“你慢点儿吃。”他提醒她。
她两条腿交错坐着:“你是哪个系的?没见过你呢。”
“我物理。”他回答。
“物理?天!物理!”她咬着叉子,眼睛往上翻了翻。
“物理怎么了?”他怔了怔。
“我讨厌物理!那简直要了我的命!根本就完全不明白老师在说什么,真的是什么混蛋会修物理啊?”
“就是像我这种混蛋。”他自嘲地说。
她尴尬地笑了笑:“你会变成霍金吗?哦,我的意思是,像他那样棒的物理学家,不是说像他那样坐在轮椅上。”
“我懂你的意思,不可能吧我?”
“都说霍金可能是外星人哩。”
“我也这么觉得,地球人不可能聪明到这个程度。”
“我倒是买过他的《时间简史》。”她喝着香槟,耸起一边肩膀说,“虽然我只看了几页就睡着了。”接着,她又问他:“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会考研吗?”
“我在写一些东西。”他吃着蛋糕说。
“呃?你写什么?”她好奇地问。
“小说。”他回答。
她眼睛亮了亮:“科幻小说?”
“噢,不。不是科幻。你想看吗?”他瞄了瞄她,羞涩地问。
“我可以看吗?”她微笑。
他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翻到夹着小纸条的一页递给她:“我只写了一半,还没写完。”
“你一直带在身上?”她接过那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写满密密麻麻的字。他的字很好看,她喜欢那样男子气的字。
“想到什么随时都可以写下来,全部写好了再打字。我喜欢这样。”他说。
她就着月光与台阶上那盏街灯的黄澄澄的光亮,一边喝酒一边读他的稿子。时间一点一点过去,香槟已经变暖。等她读完了,他紧张地问:“你觉得怎样?”
她看向他,眼睛里漾着泪水:“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你写的方式,喜欢你的幽默感。你写得真好,尤其是小男孩和父亲最后的那段对话,虽然好悲伤,但是好感动,让人想到很多。”
“你真的喜欢?”他嘴边浮起一抹微笑,那微笑一直挂在他脸上,带着些许得意。
“你将来肯定会成名的。”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膝盖上,“等你成名了,我可以跟别人说,我当年读过你的手稿。”
他脸上露出腼腆的快乐的笑:“等我成名了,我也可以跟别人说,你读过我的手稿。”
她微微一笑,把笔记本还给他:“你什么时候写完?到时我可以先看吗?好想知道结局呢。”
“当然可以。呃,这个给你。”他说着递给她一顶小小的皇冠,是他用香槟瓶盖和瓶盖上的铁丝做的。她埋头看稿子的时候,他在偷偷做这个。
“害你输了比赛,现在不欠你呐!”他神气地说。
她把那顶小皇冠放在手里掂了掂,又看了看:“你手真巧哦,不光会写小说,还会做这个。”
他扬了扬两道眉毛:“混迹江湖,这点小本事还是有的。”
“这可是我见过最小的皇冠耶。”她嘴里这么说,心里却美滋滋的。说完,她用头上那只亮晶晶的发夹把皇冠别在头发里,然后用手指梳梳头,看向他:“行吗?哈哈。”
“好看。”他眼睛看着她,微笑回答。
她的脸倏地红了:“几点了?我得回去宿舍呐。”她说着穿回右脚的鞋子,微肿的左脚使劲塞进另一只鞋子里。然后,她缓缓站起身,把东西收拾好,拐着脚走下台阶。
“你这样行吗?”他问。
“总不能睡在这里哦。”
他陪着她走:“从这里走路回宿舍平日也至少要二十分钟。”
“我慢慢走好了。”她蹒跚地走着。
“你这样走,明天都还在路上哦。”他皱眉。
她撅撅嘴:“你先走吧,不用陪我。”
他把背包交给她:“你帮我拿着,我背你回去。”
“不,路很远。”她摇头。
“来吧。”他说着半蹲下去,“下次要是我扭到脚,换你背我回去。”
看到他那副诚恳的模样,她笑开了:“行!就这样决定。我不客气了。”她背起他的背包,趴在他背上,两只手搂住他的脖子,“要是你扭到脚,下次换我背你哦。”
“我可不想扭到脚哩。”他笑着,轻哼着歌儿,背着她走下台阶,越过一条车路,从北往东穿过成排的树林。夏末漫长的夜晚,一串星子横在天空。他告诉她说,那是天蝎座。
“原来这就是天蝎座啊?”她喃喃说着。
这么说的时候,她抬眼望着遥远的星空,想着明天的明天和以后的以后是不是可以跟他一起把天上的每个星座都看遍。可是,她嘴里却偏偏说:“也许我们明天不会再见,谁知道呢?”她只是在套他的话,想知道他会怎么说,想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她。“李露,你这人太没安全感了。”听到他这么说,她甜甜地向往地笑了。
热恋一个月之后,她搬离了宿舍,带着她所有的东西,住进他那间阁楼的小公寓,两个人在那儿度过了最甜蜜和最苦涩的日子,也在那儿终结了他俩的爱情。毕业后,她在学校里教小孩子画画,他写作。他的事业一帆风顺,出道没多久就成名。从那时起,他的朋友更多了。一开始她很热衷招待他的朋友,甚至刻意讨好他们,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同。可后来她累了,她压根儿就讨厌热闹,她受不了他那帮自以为是的朋友。当她稍微不同意他们其中某个人的观点时,她毫不掩饰,当着那人的面就说出来。她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对,这种坦率却常常使他觉得难堪。
她爱他的方式就像藤蔓缠着一棵树似的,他却是那个害怕束缚的向往永无岛的彼得潘。三年的爱情蜜月期过去了,随后的两年,成了艰难的延续。她总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两个人却一次比一次吵得更厉害。太多的期望换来必然的失望,她指责他不够爱她,说他变了;他埋怨她固执又难以取悦,喜欢闹脾气。这些指责不可收拾,把他俩的爱情几乎消磨殆尽。后来,他索性不跟她吵了,那却是对她最大的伤害。她受得了他们之间的吵架和冷战,甚至是彼此伤害,因为那样的伤害总是以激烈的性爱来言归于好。可是,她受不了他的沉默与冷漠。这个感觉是那样痛苦,使她心中充满了挫败。
那个凄苦的星期二,他躲在书房里埋头赶稿。她站在门边,静静地、悲伤地看着他。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终于发现她。他抬起头,默然无语地看向她,两个人都知道这个时刻终于降临了。
她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这句话是她首先说的,却是他让她说出口的。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他疲惫地看着她,没有痛苦,没有挽留。她在他眼里看到的,只有解脱。就像她母亲当年把她送上飞机一样,他终于摆脱了她这个难缠的家伙。她又再一次明白,没有人会永远爱她。
她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晚上她穿的粉蓝色外套与柠檬黄的连身裙,多么粉嫩的青春粉嫩的爱情,却终究败给了时间,无所依归。
“那就这样决定吧。”她憋住眼泪对他说。这句话说出口的一刻,他们危如累卵的爱情也随之坍塌。
她离开了他那间阁楼小公寓,带上她所有的积蓄飞去巴黎。她本来打算只住三个月,找一间学校学习拉丁语或者捷克语,甚至波斯尼亚语也好啊,愈难懂的愈好,那就什么都用不着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结果,她到巴黎没几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从医院回家之后,她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她一度以为她会死。那时候,要是她告诉胡杨,他肯定会马上飞到她身边,可她忍住没找他。即使他来了又怎样?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没有。她曾经那样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说他始终爱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与年轻的倔强执拗不容许她卑微到那个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阳光烂漫的一天,街上的日头隔着褪了色的窗帘晒到她床上,她的身体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驼色滚毛边的松松的开襟长羊毛衫,梳好头发,戴上红色小圆帽,走到书房的门边,告诉父亲她想出去看看。父亲从那堆他正埋首翻译的书稿里抬起头,忧伤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别冷到。她披上围巾下楼去,走过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从那些被主人牵着散步的一脸幸福的狗儿脚边绕过时,她想起胡杨曾经沮丧地问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样才会幸福?”这是她能回答的么?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会痛苦。她就是因为不知道才会感到痛苦的呀。她觉得每个人都在寻找人生的依归,可他觉得人生的依归是不需要寻找的,到时候自然会遇到。
她在微风里走着,越过鸽子翻飞的广场,拐过坐满了游客的热闹的露天咖啡馆,在路边停下来光顾花贩买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软绵的牛角面包,然后朝塞纳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吃着面包,对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渐在空气里飘散,她突然觉得心里没那么苦了。往事都已经随风消逝。那一场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里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缓缓坐起身,对她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哦。”她看看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了。她站起来送他。
“谢谢你的酒。”他穿回夹克,冲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脸上,然后,他又看了她一眼,有点结巴地开口:“我忘了问你,你好吗?”
原来他真正想说的是后面那句话。她咧咧嘴,回答他:“应该还可以吧。我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儿,不动,也无言语。
“对不起。”他终于说。说的时候,他脸都红了。
她微微怔住,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
“希望你可以原谅我。”他眼睛看向她,缓缓说出来。
她带着些许感动,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对他说:“都过去了。”
他默然无语。
片刻之后,他问她:“你结婚了吗?”
“订婚了。”她回答,稍微迟疑了一下。
“看到你这样真好。”他脸露温存的微笑,眼里却掠过一抹悲凉的神情。那神情太复杂了,她无法揣测,猜不透他是为她高兴还是感伤,抑或两样都有。
她送他到门口。两个人面对着面站在门边,彼此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她仿佛又闻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那味道在记忆里展翅盘旋,唤回了青春年少时心头的一缕爱意。
“圣诞节的时候我留一个玫瑰蛋糕给你好吗?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说。
他点头,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终于说出口了,却只说:“好的,你留给我。”
“再见。”她的声音轻轻的。
“再见。”他投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温柔的微笑,然后从身上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那顶毛帽子戴上,离开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经打烊了,只有对街的餐厅和咖啡馆早亮的圣诞灯饰一闪一闪的。朦胧的月光到处飘着,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走远,往事在心中漾了起来。她想起那个冬日的傍晚,他领了版税,回家的路上,他打电话叫她走到窗边,却不肯说是为什么。她穿着男生的鼓鼓的深蓝色棉袄,扒在窗口往楼下看,这时,她看到一辆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虫车在对街缓缓停下,他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上走下来。
“嗳,这是谁的车子?”她大声问他。
“我们的。”他抬起头看她,灿烂地笑。
这天之前,他们一直商量着要买一部车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没想过他竟然真的拿着版税去买车。
“下来吧!我们去吃饭!”他朝她挥手。
“我要吃火锅。”她快活地说。说完,她飞快地把窗关上走下楼去。
从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么像一首她曾经很爱的歌,多年以后的某个瞬间,丝丝缕缕,重返心头,敲响了前尘旧事的模糊记忆。分手的时候,她倔强地对他说:“我们以后也不要再见了,最好不要成为朋友。”她是那样爱过他,也恨过他。曾经那样向往相忘于江湖,只因无法相濡以沫。后来的一天,他们都忘了彼此的坏,只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经在场。只要曾经在场就好了。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不懂相处,不肯让步,年少气盛又自我中心。两个人之间的那些问题,现在看来是没什么的,可那时候却要了他们的命。今天晚上,当他的背影渐渐从她眼里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门边那个温存的微笑是对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时候,她怀着好心情走到对街咖啡馆买一杯咖啡。那个她认识的年轻的女侍问她:“昨晚到你店里买蛋糕的是不是那个作家胡杨?”
“你认识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这里哦。”女孩说,“他一个人来,坐了很久,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吧?喝了几杯酒,点了一盘色拉,却连碰都没碰过。我以为他在等人,后来,他问我你的店几点打烊。我有看过他的书哦,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原来真的是他!”
听到女孩的话,她怔忡许久。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胡杨要对她撒谎?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却装着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十年后突然去探访旧情人?难道只是为了请求她的原谅吗?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干什么啊?等他来拿蛋糕的时候,她要问他。
可是,圣诞节到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留给他的那个圣诞玫瑰蛋糕已经不能吃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她跟自己说。她根本不应该对他有太多的期望,以为他会再回来。这想法真傻,兴许他那天晚上只是一时寂寞,想看看他的旧情人在做什么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从前的大学室友芳芳打来的电话。
“李露,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杨死了吗?”
“你胡说什么?”她微笑,不肯相信,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几个旧同学吃团年饭,大家都在说这件事。胡杨患的是胰脏癌,去年四月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圣诞节前几天住进医院的,过完新年没几天就走了。听说他一直都是单身,你们分开这么久,好多年没见了吧?所以,我觉得我得告诉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还真想不到,他这么年轻,这么有才华,又这么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发抖,整个人仿佛空掉了。
“喂?喂?李露,你在听吗?”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过二十三岁生日,在阁楼小公寓的厨房里,她做了个黑森林蛋糕,是她头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点上跟她岁数一样数目的蜡烛。她闭上眼睛,十指紧扣许了个愿。
等她张开眼睛的时候,他问她:“你许了什么愿?”
“你真想知道吗?”她神秘地笑笑。
他调皮地瞟了瞟她:“要是关于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说:“要是跟你没关的呢?”
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两眼:“哎,好吧!看你那么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希望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去到哪里都带着,想要什么时候许愿都可以。”
“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撅起嘴嬉闹地亲了亲她。
“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可爱。”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巅水湄》写的就是他俩的故事,他把这一段也写进小说里去了。在小说里,他说,要是她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到处去,那他要做一只鸽子。她问他为什么是鸽子?他说因为鸽子都爱在喷泉边纳凉。她调侃他说,这真是她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耸耸肩说,没办法,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格外可爱。
她那天许的其实是另一个愿望,她希望和他永远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没说出来,是害怕愿望一旦说了出来就不会实现。可是,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她曾用尽青春年少的精力去爱他,却在现实里功败垂成。睽别十年,他来了,竟是为了跟她道再会,在这小厨房里留下永恒的哀思。这算什么?为什么要来见她?想补偿些什么?想留下些什么?又想带走些什么?见到了又为什么不说自己生病了?难道他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为他伤心了吗?
二月初那个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锅玫瑰覆盆子果酱,放到一边晾凉。那盏蒲公英吊灯是他们一起从巴黎扛回来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两个人住在左岸的一间小旅馆。一天午后,回旅馆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橱窗看到那盏灯。太漂亮了!她执意要买下来带走。他说这是吊灯呢,他们家的屋顶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冻街头,两个人用手比划着,他说他们家的屋顶只有那么那么高,她说屋顶哪有那么那么矮,是有这么这么高,比她头顶高出很多很多。他说哪有哪有呐?况且比她高不能说是高,她反驳说她哪有他说的那么矮。他拗不过她,说她是个小疯子,说她到时候只能抱着那盏吊灯睡觉。两个人千辛万苦把灯从巴黎扛了回来,一进屋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们住的小阁楼的屋顶真的是太矮了。
“挂上去的话,每天经过都会碰到头呢。”他皱着眉头望着屋顶。
看到她脸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就挂一会吧!”
“嗯,挂一会就收起来。”她冲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灯拆掉,然后把那盏蒲公英吊灯挂上去。灯亮的时候,两个人躺在客厅那张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着灯。暖暖的温柔的光倾泻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着。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那朵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灯影摇曳,绚烂犹如空中之花。
“真的只挂一会就收起来吗?”她喃喃问道。
“那就挂一个晚上吧。”他转脸看她,微笑。
她是曾经跟幸福那么接近。当浮华散尽,她忘得了灯下那张青春的脸庞和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吗?
她把放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样把他从心头刮落。他为什么总使她痛苦?这样公平吗?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地说:“干吗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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