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纠结的闷骚男(三)
作者:蝶之灵 更新:2021-12-15 10:57
萧晴坐在床上给Jesen发了条短信,以表达她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发完短信,刚想给家人朋友们打个电话报平安,结果滴滴两声,手机突然没电了。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沈君则脸色一僵,“也不用太败坏我的名声。”
沈君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一脸悲痛地道:“哥,实话说,你本来就没多少好名声。更何况,在萧晴的心里,你简直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了。”
说罢,在哥哥发火之前,迅速逃离现场。
两天后,沈君杰带着找好的临时演员来“面试”。
面前的男人长得挺帅,不愧是表演系的,挺有明星架势,只是那万年不变的肉麻笑容,看着有点欠揍。街头混混不可怕,这种有文化的流氓才更可怕吧。
沈君杰搭着他的肩膀,热情地介绍:“这位叫谢意,是我最好的哥们,表演系的大才子,最喜欢玩行为艺术,脑袋上套个丝袜就能演劫匪。”接着,又看向自己的哥哥,冲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我……”
“我是阿杰的朋友。”沈君则打断了弟弟的介绍,礼貌地伸出手来,跟谢意握了握,“我想请你帮个忙,假扮阿杰的哥哥沈君则,瞒过一个女生。”
谢意摸了摸鼻子,低声冲旁边的沈君杰道:“你不是说,你哥个性冷漠,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是个万年不化的冰山,这么多年身边都没一个女人吗?”
沈君杰看着脸色蓦然冷下来的哥哥,在谢意好奇的目光下,艰难地点了点头。
谢意继续好奇地问:“沈君则那个冰山男,什么时候欠下一屁股情债,还要人假扮他来对付女人?这真是奇闻。”顿了顿,忍不住笑道,“阿杰,你哥哥,真是个神奇的人呐。”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旁边的弟弟,“阿杰,你哥在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吗?”
沈君杰赶忙笑道:“啊哈,你们聊,你们聊,我内急,我去趟洗手间。”
——居然很没出息的尿遁了。
等君杰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沈君则才回过头,面无表情地道:“我们走吧。”
沈君则开车带着谢意到了唐人街,熟门熟路找到萧晴住的酒店。一边走,一边给谢意交代着注意事项:“待会儿看见她,她如果骂你,你就态度嚣张一点,别给她道歉。她要是揍人……”
谢意点头:“放心,我不会还手的。”
“我的意思是,你最好还手。”
“啊?”谢意震惊地看向他,“你让我打女人?”
沈君则轻咳一声,“也不用真打,就是做出要还手的动作,只要让她深刻地讨厌你就行了。”
“让她深刻讨厌?”谢意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演的是哪一出?”
沈君则淡定道:“我也不清楚,这是君则的要求,我们照办就是了。”
“……好吧。”谢意耸耸肩,“反正阿杰说好请我半个月吃喝玩乐,今天怎么演随便你。只要那女人不发疯把我杀了就行。”
沈君则严肃地道:“放心吧,今天的演出不会有生命危险。”
两人站在门口,按了半天的门铃,居然没人应。
“她可能还在睡,她睡着之后很难叫醒。”飞机上惨烈的一幕又在眼前晃过。沈君则的脸色不由得有些僵硬。
十分钟后……
“她不会还在睡吧?”门铃都快按爆了,谢意的脸色也有些扭曲,“要不我们先去吃午饭,下午再过来,她应该能睡醒。”
沈君则点点头,“也行。”
两人走在街上,正寻找着可以解决午饭的餐厅,不远处突然走过来一个女生。
那女生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白色凉鞋,长长的头发自然地散在肩头,走路的时候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一脸开开心心的样子,典型的清纯小美女……
只是,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沈君则面部的表情就开始扭曲。
见识过她在机场叉腰骂人的可怕场面,此刻,看着她这么“文静”的装扮,一时还真难以适应。
萧晴走到两人的面前,非常礼貌地笑了笑,见两人黄皮肤黑头发还在唐人街出现,毫无压力说起了悦耳的中文:“你好,请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那酒店正是她住的那家。原来她不是在睡觉,而是出门上街转来转去给迷路了……过分的是,她居然没认出面前的人是谁?
沈君则忍住按太阳穴的冲动,刻意放低了声音:“前面路口,左转。”
“谢谢你。”萧晴很礼貌的鞠了个躬,笑眯眯地走了。
等她走后,沈君则才突然想起,那酒店应该右转,他看见萧晴这身打扮,脑子一僵,自己把自己给绕晕了。
看着萧晴远去的背影,谢意忍不住问:“你说错了吧,酒店不是右转吗?”
沈君则脸色有些僵硬,“……我们回去找她。”
谢意耸耸肩:“不必了吧,鼻子下面一张嘴,走错路她会继续问人的,我们先去吃饭。”
沈君则转念一想,谢意说的也是,萧晴这人虽然迷糊,倒是不笨,还挺伶牙俐齿的,问路的时候笑容那叫甜的,让人都不忍心不告诉她……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就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女生又走了过来。
“你说错方向,她来找你算账了?”谢意斜眼看向沈君则。
沈君则做好被她叉腰大骂的准备,等萧晴在面前停下,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见她突然笑了笑,很礼貌地问:“你好,麻烦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沈君则脸上的表情一僵再僵,良久后,才低声道,“前面……右拐。”
萧晴礼貌地鞠了个躬:“谢谢你。”
一脸笑眯眯地往前走,一边还小声嘀咕,“这地方,刚才好像来过?”
“……”沈君则有种被打败了的感觉。
——她居然绕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这路痴的水平也太高了!而且,第二次,她又没认出自己?!
沈君则心里有种莫名的恼怒,忍不住叫住她:“萧晴。”
萧晴回过头来,疑惑地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恍然大悟状兴高采烈跑过来,热情地抓住他的胳膊,“Jesen,真的是你啊!我说声音怎么有点熟呢。嘿,你戴上墨镜我还真没认出来!还以为是什么大明星呢!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
“……没事。”沈君则扯了扯嘴角,打断了她麻雀一般兴奋的喊话,接着,又拉过旁边的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沈……”
“君”字还没出口,萧晴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举动。
她像只活力四射的野兽,饿狼扑羊一样凶猛地扑过去,树袋熊一样抱住谢意,嘴里还兴奋地叫着:“谢意!居然是你这家伙!太意外了!居然在这儿见到!我是萧晴啊,你不认识我了?萧晴啊,小时候住你家隔壁那个萧晴!”
谢意在原地石化了五秒,终于在萧晴的捶打之下回过神来,笑呵呵地回抱住萧晴,“萧晴啊,哎,居然是你!你这丫头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害我都不敢认了。”
沈君则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两人紧密相拥的场面,火气从脚底蹭蹭开始往头顶冒。
——谁来告诉他,这演的又是哪一出?!
他找好了演员骗萧晴,现在倒好,演员跟萧晴开开心心抱在一起叙起了青梅竹马的旧,他沈君则,站在大街上,成了被人围观的摆设?
萧晴把手机扔在床上,从包里找充电器。她记得把手机充电器放在随身包外层的小口袋里,结果拉开拉链,里面居然空空如也。
——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湿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骚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穴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性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鸡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实在是奇迹!
都说“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可这个男人,长得英俊不说,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助人,不求回报,实在是太难得了!简直就是那些腹黑坏男人学习的楷模!
……
萧晴心里把Jesen夸到天上有、地下无,却不知,此时的沈君则正在跟弟弟合计着怎么骗过她这迷糊虫。
当然,看见哥哥假扮“温柔好男人”哄萧晴睡觉的场面,沈君杰脸上的表情是相当扭曲,等哥哥挂了电话后,才忍不住抽搐着嘴角道:“你也太假了吧,那语气,恶心得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沈君则扬了扬眉,“她不恶心就行。”
沈君杰一脸复杂地看着他,半晌后,才说:“你真要我找个演员来假扮你,骗过萧晴?”
沈君则点头。
“然后再找个演员来假扮萧晴,骗过爷爷?”
沈君则皱眉看他,“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这个……”沈君杰犹豫着说,“把爷爷和萧晴分开,逐个击破,想法倒是不错。可万一他俩遇到了呢?那后果不是火星撞地球一样恐怖吗?”
“我不会让那种万一出现。”沈君则镇定地道,“你就按我说的办,找两个演员来。女的最好温柔一点,符合爷爷心目中萧晴的形象。男的……最好让萧晴讨厌到再也不想见第二面。”
“那容易,从街头请个混混呗。”
沈君则脸色一僵,“也不用太败坏我的名声。”
沈君杰拍了拍哥哥的肩膀,一脸悲痛地道:“哥,实话说,你本来就没多少好名声。更何况,在萧晴的心里,你简直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了。”
说罢,在哥哥发火之前,迅速逃离现场。
两天后,沈君杰带着找好的临时演员来“面试”。
面前的男人长得挺帅,不愧是表演系的,挺有明星架势,只是那万年不变的肉麻笑容,看着有点欠揍。街头混混不可怕,这种有文化的流氓才更可怕吧。
沈君杰搭着他的肩膀,热情地介绍:“这位叫谢意,是我最好的哥们,表演系的大才子,最喜欢玩行为艺术,脑袋上套个丝袜就能演劫匪。”接着,又看向自己的哥哥,冲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我……”
“我是阿杰的朋友。”沈君则打断了弟弟的介绍,礼貌地伸出手来,跟谢意握了握,“我想请你帮个忙,假扮阿杰的哥哥沈君则,瞒过一个女生。”
谢意摸了摸鼻子,低声冲旁边的沈君杰道:“你不是说,你哥个性冷漠,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是个万年不化的冰山,这么多年身边都没一个女人吗?”
沈君杰看着脸色蓦然冷下来的哥哥,在谢意好奇的目光下,艰难地点了点头。
谢意继续好奇地问:“沈君则那个冰山男,什么时候欠下一屁股情债,还要人假扮他来对付女人?这真是奇闻。”顿了顿,忍不住笑道,“阿杰,你哥哥,真是个神奇的人呐。”
沈君则沉着脸,看向旁边的弟弟,“阿杰,你哥在额头贴了个‘此物凶猛、生人勿近’的标签吗?”
沈君杰赶忙笑道:“啊哈,你们聊,你们聊,我内急,我去趟洗手间。”
——居然很没出息的尿遁了。
等君杰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沈君则才回过头,面无表情地道:“我们走吧。”
沈君则开车带着谢意到了唐人街,熟门熟路找到萧晴住的酒店。一边走,一边给谢意交代着注意事项:“待会儿看见她,她如果骂你,你就态度嚣张一点,别给她道歉。她要是揍人……”
谢意点头:“放心,我不会还手的。”
“我的意思是,你最好还手。”
“啊?”谢意震惊地看向他,“你让我打女人?”
沈君则轻咳一声,“也不用真打,就是做出要还手的动作,只要让她深刻地讨厌你就行了。”
“让她深刻讨厌?”谢意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这演的是哪一出?”
沈君则淡定道:“我也不清楚,这是君则的要求,我们照办就是了。”
“……好吧。”谢意耸耸肩,“反正阿杰说好请我半个月吃喝玩乐,今天怎么演随便你。只要那女人不发疯把我杀了就行。”
沈君则严肃地道:“放心吧,今天的演出不会有生命危险。”
两人站在门口,按了半天的门铃,居然没人应。
“她可能还在睡,她睡着之后很难叫醒。”飞机上惨烈的一幕又在眼前晃过。沈君则的脸色不由得有些僵硬。
十分钟后……
“她不会还在睡吧?”门铃都快按爆了,谢意的脸色也有些扭曲,“要不我们先去吃午饭,下午再过来,她应该能睡醒。”
沈君则点点头,“也行。”
两人走在街上,正寻找着可以解决午饭的餐厅,不远处突然走过来一个女生。
那女生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连衣裙,白色凉鞋,长长的头发自然地散在肩头,走路的时候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一脸开开心心的样子,典型的清纯小美女……
只是,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沈君则面部的表情就开始扭曲。
见识过她在机场叉腰骂人的可怕场面,此刻,看着她这么“文静”的装扮,一时还真难以适应。
萧晴走到两人的面前,非常礼貌地笑了笑,见两人黄皮肤黑头发还在唐人街出现,毫无压力说起了悦耳的中文:“你好,请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那酒店正是她住的那家。原来她不是在睡觉,而是出门上街转来转去给迷路了……过分的是,她居然没认出面前的人是谁?
沈君则忍住按太阳穴的冲动,刻意放低了声音:“前面路口,左转。”
“谢谢你。”萧晴很礼貌的鞠了个躬,笑眯眯地走了。
等她走后,沈君则才突然想起,那酒店应该右转,他看见萧晴这身打扮,脑子一僵,自己把自己给绕晕了。
看着萧晴远去的背影,谢意忍不住问:“你说错了吧,酒店不是右转吗?”
沈君则脸色有些僵硬,“……我们回去找她。”
谢意耸耸肩:“不必了吧,鼻子下面一张嘴,走错路她会继续问人的,我们先去吃饭。”
沈君则转念一想,谢意说的也是,萧晴这人虽然迷糊,倒是不笨,还挺伶牙俐齿的,问路的时候笑容那叫甜的,让人都不忍心不告诉她……
两人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就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女生又走了过来。
“你说错方向,她来找你算账了?”谢意斜眼看向沈君则。
沈君则做好被她叉腰大骂的准备,等萧晴在面前停下,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见她突然笑了笑,很礼貌地问:“你好,麻烦问一下,XX酒店怎么走?”
“……”沈君则脸上的表情一僵再僵,良久后,才低声道,“前面……右拐。”
萧晴礼貌地鞠了个躬:“谢谢你。”
一脸笑眯眯地往前走,一边还小声嘀咕,“这地方,刚才好像来过?”
“……”沈君则有种被打败了的感觉。
——她居然绕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这路痴的水平也太高了!而且,第二次,她又没认出自己?!
沈君则心里有种莫名的恼怒,忍不住叫住她:“萧晴。”
萧晴回过头来,疑惑地盯着他看了半晌,突然恍然大悟状兴高采烈跑过来,热情地抓住他的胳膊,“Jesen,真的是你啊!我说声音怎么有点熟呢。嘿,你戴上墨镜我还真没认出来!还以为是什么大明星呢!不好意思啊!不好意思!”
“……没事。”沈君则扯了扯嘴角,打断了她麻雀一般兴奋的喊话,接着,又拉过旁边的谢意,介绍道,“这位是沈……”
“君”字还没出口,萧晴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举动。
她像只活力四射的野兽,饿狼扑羊一样凶猛地扑过去,树袋熊一样抱住谢意,嘴里还兴奋地叫着:“谢意!居然是你这家伙!太意外了!居然在这儿见到!我是萧晴啊,你不认识我了?萧晴啊,小时候住你家隔壁那个萧晴!”
谢意在原地石化了五秒,终于在萧晴的捶打之下回过神来,笑呵呵地回抱住萧晴,“萧晴啊,哎,居然是你!你这丫头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害我都不敢认了。”
沈君则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两人紧密相拥的场面,火气从脚底蹭蹭开始往头顶冒。
——谁来告诉他,这演的又是哪一出?!
他找好了演员骗萧晴,现在倒好,演员跟萧晴开开心心抱在一起叙起了青梅竹马的旧,他沈君则,站在大街上,成了被人围观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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