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露马脚
作者:辉荣珍 更新:2022-03-08 13:43
鹭城市发生了多起撬盗保险箱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给社会带来了恐惧。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各异,因此按个案分由辖区分局和派出所侦查。为了尽快破案,市公安局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一线进行指导。然而,至今未有一案取得进展,社会舆论哗然。
局长秘密会见向城后,从不同的作案手段中找到了案件的共同特点,为什么案件均发生在市区和郊区?他判断案犯一定深藏于市区。
难道市区有一群各不相干的撬盗保险箱的罪犯?怎么可能?他判断,这是由一人或几人小团伙作的案。
那么,犯罪分子留在保险箱上的撬钻痕迹各异又如何解释?他以龚警官为假想对象,老龚当过兵摸过枪,入伍前是钳工,部队转业后进入公安队伍,既具有撬钻保险箱的“特技”,又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所以每次作案,既不留下指印、脚印等证据,还使用不同的作案工具,造成撬钻痕迹差异,以迷惑警方。
局长当机立断,成立了一个秘密的专案组,将全市撬盗保险箱案件并案侦查。
专案组把龚警官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为了不打草惊蛇,遂将毅虹的案件交由他处理。
负责侦查这么重要的案件,说明组织上对自己的能力是认可的,政治上是信任的,老龚内心还挺得意。
他思路特别,接手案件后并未纠缠在现有的证物——工作服和纽扣上,而是把毅虹来鹭城的时间作为突破口。
他清楚地记得她来鹭城的当天,因为捡到的尼龙布袋子中的巨款不知去向而被派出所留置。为了确认这一时间,他让手下查阅了当时的卷宗,证明他的记忆准确无误。
毅虹详细交代了乘坐列车的班次、车厢、座位、邻座的模样,以及出站后遇到的摊主、路边乞讨人员等等。龚警官带领小组成员不辞劳苦,逐一走访调查。最终认定,市电视机厂撬盗保险箱案件案发时,她不在本市,不具备作案时间,决定放人。
也有办案人员认为,如此结案有点草率,因为掉在作案现场的纽扣,很可能就是毅虹那套工作服所缺的那枚。
老龚却说,破案最重要的是证据链和逻辑线。“很可能就是”,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案发时毅虹根本不在本市,那她与本案有何逻辑联系?因此,工作服和纽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没有作案时间。
老龚是一位富有破案经验的老警察,对于他底气十足的意见,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呢?所长也赞同龚警官的意见,决定释放毅虹并退还服装,赔礼道歉。
毅虹走出派出所时的心情是复杂的,但她从心底里感激龚警官。刚到鹭城时她被关进留置室,要不是龚警官从谏如流,听从了自己对假环卫的检举揭发,也不可能很快还她和思锁、向城的清白。
这次他又独具慧眼,抓住了作案时间这个关键,才使毅虹免遭牢狱之灾。
哎,若是遇上个脑子不拐弯的,死揪住工作服和那枚纽扣不放,电视机厂传达室的大伯又矢口否认送工作服的事实,自己何时能重获自由也是未知数。抑或碰上个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那就更惨了,也不知要坐多少年班房,这样的错案并不鲜见啊。
她很庆幸,来到鹭城当天就碰上了龚警官这样的贵人,接着又遇到了德义和彩香两位恩人。人生啊,虽然常常会撞上坏人,但毕竟遇见好人的机会要大得多。
“姑娘,对不起。”
毅虹正想着,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她抬起头。这不是电视机厂传达室的大伯吗?旁边还有两位身着便服的小伙子陪伴着,他找自己干什么?他在派出所不是说不认识自己吗?还说从来没有给别人送过工作服。这使毅虹如实的供述成了胡编乱造,也使她与撬盗保险箱案件撇不清关系。
想到这些,毅虹气就不打一处来,真不想搭理他。但想想大伯当时给的那两只馒头和手中的这套工作服,还是解了燃眉之急的。
“是大伯啊,有事吗?”
“对,对不起,我想,我说你把工作服还给我吧。”
“嗯,好的,我把这茬儿给忘了。给,谢谢。”毅虹把手中的工作服交到大伯手里时,很想问一句他在派出所为什么不说真话。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已经过去,自己已经获得自由,还要刺激和伤害大伯干什么?
大伯脸色十分难看,接过工作服没吭气转头就走。毅虹望着他微弓的背影,心头一酸,大伯莫非出什么事了?只见两个年轻男子一左一右地把他夹到了中间。
毅虹怀疑,大伯与撬盗保险箱案有关?这不是监守自盗吗?若是如此,那送工作服给自己不就是为了嫁祸于人?
她记得清晰,当时大伯见她和思锁既一身蓝缕,又面露饥色,就拿出一套工作服,又用纸包了两只馒头,诚恳地对她说,咱就是个看传达室的,找工作的事做不了主。馒头给孩子吃,不要推辞。换上工作服,去找工作方便些。
当时毅虹十分感激,后来她生活稳定下来后也时常唠叨他的好。这是毅虹来到鹭城遇到的第一个好人,她怎么会把大伯与罪犯扯到一块呢?
撬盗保险箱系列案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对向城报告的内容和毅虹的那套工作服及现场发现的一枚纽扣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比对和推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获取了龚警官的字迹。据分析,如果龚警官作案,由于所盗窃的钱体积太大,没有安全存放的地方,一定会存入银行。于是决定在银行存款上做文章。当时的存单和存折是不记名的,工作难度之大,夸张地说不亚于大海捞针。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民警居然在银行找到了一张十万元的存折底单,经鉴定字迹与龚警官相同。
当时万元户并不多见,月工资收入才五十来块钱的老龚怎么一跃成为十万元户呢?
局长秘密会见向城后,从不同的作案手段中找到了案件的共同特点,为什么案件均发生在市区和郊区?他判断案犯一定深藏于市区。
难道市区有一群各不相干的撬盗保险箱的罪犯?怎么可能?他判断,这是由一人或几人小团伙作的案。
那么,犯罪分子留在保险箱上的撬钻痕迹各异又如何解释?他以龚警官为假想对象,老龚当过兵摸过枪,入伍前是钳工,部队转业后进入公安队伍,既具有撬钻保险箱的“特技”,又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所以每次作案,既不留下指印、脚印等证据,还使用不同的作案工具,造成撬钻痕迹差异,以迷惑警方。
局长当机立断,成立了一个秘密的专案组,将全市撬盗保险箱案件并案侦查。
专案组把龚警官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为了不打草惊蛇,遂将毅虹的案件交由他处理。
负责侦查这么重要的案件,说明组织上对自己的能力是认可的,政治上是信任的,老龚内心还挺得意。
他思路特别,接手案件后并未纠缠在现有的证物——工作服和纽扣上,而是把毅虹来鹭城的时间作为突破口。
他清楚地记得她来鹭城的当天,因为捡到的尼龙布袋子中的巨款不知去向而被派出所留置。为了确认这一时间,他让手下查阅了当时的卷宗,证明他的记忆准确无误。
毅虹详细交代了乘坐列车的班次、车厢、座位、邻座的模样,以及出站后遇到的摊主、路边乞讨人员等等。龚警官带领小组成员不辞劳苦,逐一走访调查。最终认定,市电视机厂撬盗保险箱案件案发时,她不在本市,不具备作案时间,决定放人。
也有办案人员认为,如此结案有点草率,因为掉在作案现场的纽扣,很可能就是毅虹那套工作服所缺的那枚。
老龚却说,破案最重要的是证据链和逻辑线。“很可能就是”,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案发时毅虹根本不在本市,那她与本案有何逻辑联系?因此,工作服和纽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没有作案时间。
老龚是一位富有破案经验的老警察,对于他底气十足的意见,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呢?所长也赞同龚警官的意见,决定释放毅虹并退还服装,赔礼道歉。
毅虹走出派出所时的心情是复杂的,但她从心底里感激龚警官。刚到鹭城时她被关进留置室,要不是龚警官从谏如流,听从了自己对假环卫的检举揭发,也不可能很快还她和思锁、向城的清白。
这次他又独具慧眼,抓住了作案时间这个关键,才使毅虹免遭牢狱之灾。
哎,若是遇上个脑子不拐弯的,死揪住工作服和那枚纽扣不放,电视机厂传达室的大伯又矢口否认送工作服的事实,自己何时能重获自由也是未知数。抑或碰上个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那就更惨了,也不知要坐多少年班房,这样的错案并不鲜见啊。
她很庆幸,来到鹭城当天就碰上了龚警官这样的贵人,接着又遇到了德义和彩香两位恩人。人生啊,虽然常常会撞上坏人,但毕竟遇见好人的机会要大得多。
“姑娘,对不起。”
毅虹正想着,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她抬起头。这不是电视机厂传达室的大伯吗?旁边还有两位身着便服的小伙子陪伴着,他找自己干什么?他在派出所不是说不认识自己吗?还说从来没有给别人送过工作服。这使毅虹如实的供述成了胡编乱造,也使她与撬盗保险箱案件撇不清关系。
想到这些,毅虹气就不打一处来,真不想搭理他。但想想大伯当时给的那两只馒头和手中的这套工作服,还是解了燃眉之急的。
“是大伯啊,有事吗?”
“对,对不起,我想,我说你把工作服还给我吧。”
“嗯,好的,我把这茬儿给忘了。给,谢谢。”毅虹把手中的工作服交到大伯手里时,很想问一句他在派出所为什么不说真话。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已经过去,自己已经获得自由,还要刺激和伤害大伯干什么?
大伯脸色十分难看,接过工作服没吭气转头就走。毅虹望着他微弓的背影,心头一酸,大伯莫非出什么事了?只见两个年轻男子一左一右地把他夹到了中间。
毅虹怀疑,大伯与撬盗保险箱案有关?这不是监守自盗吗?若是如此,那送工作服给自己不就是为了嫁祸于人?
她记得清晰,当时大伯见她和思锁既一身蓝缕,又面露饥色,就拿出一套工作服,又用纸包了两只馒头,诚恳地对她说,咱就是个看传达室的,找工作的事做不了主。馒头给孩子吃,不要推辞。换上工作服,去找工作方便些。
当时毅虹十分感激,后来她生活稳定下来后也时常唠叨他的好。这是毅虹来到鹭城遇到的第一个好人,她怎么会把大伯与罪犯扯到一块呢?
撬盗保险箱系列案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对向城报告的内容和毅虹的那套工作服及现场发现的一枚纽扣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比对和推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获取了龚警官的字迹。据分析,如果龚警官作案,由于所盗窃的钱体积太大,没有安全存放的地方,一定会存入银行。于是决定在银行存款上做文章。当时的存单和存折是不记名的,工作难度之大,夸张地说不亚于大海捞针。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民警居然在银行找到了一张十万元的存折底单,经鉴定字迹与龚警官相同。
当时万元户并不多见,月工资收入才五十来块钱的老龚怎么一跃成为十万元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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