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打呀打兔子,野猪却下了山
作者:鸳鸯腿    更新:2021-12-10 07:15
  五月过后,白天仿佛是一棵芨芨草,嗖嗖地朝上疯长。
  这个季节最有个性,白天长夜里短。
  惹的那些深山里的农人们,耐不住寂寞的,纷纷做起了小生意,无法做生意的,便在田闸地头来回地溜达,照看自己的庄稼。
  地里的庄稼已经瞒住了老鸹,庄稼一长高,地里的野物儿渐渐的多了起来。
  野兔一点儿也不怕人,大白天就在村路上来回地溜达。
  马大庆有的是时间,他隔三差五地就请假,来照顾兰花花。
  近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怀孕的缘故,兰花花见了马大庆心烦。
  马大庆个子矮,长的又丑,只是嘴皮子还算凑合,关键是不会过日子。
  他知道兰花花爱吃红烧猪蹄儿,就一个劲地给兰花花买。
  望着眼前的猪蹄儿,吃吧,这老贵了,这样下去,估计他的那点儿工资,早吃没了。
  不吃吧,买来了,自己又馋的慌。
  兰花花也不知为什么?发起火来,
  “就你这点破工资,三瓜裂枣的,还可着劲儿花,当心孩子出生了,变成了穷光蛋。”
  这点,马大庆完全理解,也许,怀孕的人都这样,不容易控制自己的脾气。
  “穷不了,我家还有汽水厂呢?”马大庆悻悻地说。
  “就那汽水厂,让你老爸经营的,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兰花花说。
  马大庆知道,娶来的老婆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吵架的。
  和老婆吵架的男人沒有他妈的出息。
  男人的出息就是好好挣钱,拼命挣钱。
  比如老婆说,“亲爱的,我闺蜜刚买了一条金项链。”
  你说,“哎呀呀,才买一条,走,我给你买三条,四条去。”
  在老婆眼里,这才有男人样。
  但马大庆的钱少,他无法反驳,只有沉默!
  难堪的沉默!
  “大不了我打野兔,给你换猪蹄儿。”马大庆想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
  马大庆每次来山里,见野兔多,就动了心思。
  马大庆说到做到,第二天,他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只老土铳,扛着就上了山。
  半个晌午儿,马大庆土铳上就挂着一串野兔回到了篱笆院。
  兰花花数了数,一共六只。
  兰花花不吃这野物儿,嫌弃土腥味儿太重,更何况,那老土铳里的铁砂子,嵌进了兔肉里,找又找不净,烙牙。
  马大庆有他的打算,这野兔在山里不受人待见,到了一百多里外的天堂市,就成了山珍海味。
  他昨天就给他舅舅打了电话,舅舅叫大德子,在“大富豪”酒店里当大厨,这野兔送过去,准能卖个好价钱。
  城里人口味刁钻,就爱吃这一口儿。
  至于运输,马大庆更是有办法,只要一个多小时,就能送到天堂市。
  因为,一天有两趟大客车去天堂市,要经过三岔镇,早晨一趟,晚上一趟。
  这两辆大客车的司机,马大庆都熟,还有一个是他同学的表弟,叫雁拔毛,更妙的是,这大客车还经过“大富豪”的门口。
  马大庆和雁拔毛己经说好,每送一只野兔,车费五毛。
  野兔占不了多少地儿,朝后备厢里一塞,万事大吉。
  这是雁拔毛的额外收入,他求之不得。
  天时地利人和,如果马大庆不是有工作的话,他真想专业干这一行。
  马大庆把野兔装在编织袋里,搭在自行车上,匆匆忙忙的就下了山。
  他要赶上雁抜毛的那趟客车。
  马大庆一走,兰花花坐了一会儿,感觉无聊,她寻思着,要找点事儿做。
  这时,兰花花听到了山坡上一片嘈杂声,她知道,猎人们又在围捕野猪了。
  对于山里人来说,野兔多了不可怕。
  最可怕的是野猪,它们常常拖家带口的,溜下山来破坏庄稼。
  作为野物儿,吃点庄稼就吃点吧,但这野猪可不地道,专拱庄稼的嫩根儿,有时,一夜破坏几亩地是常事。
  纯粹的是本大爷走过,寸草不留的大祸害作风。
  惹的村民们拿起了老土铳,满山遍野地钻着去寻这野物儿。
  这天是宋小美上课,她正进行着单元测试,教室里鸦雀无声,到处是沙沙的写字声。
  下周,全乡学科竞赛又要开始了,宋小美正在做着准备。
  兰花花开始浇起菜来,她一下一下地压着水井,水井管里便流出了一股股白哗哗的清水。
  小小的篱笆院里,天上是红日,白云,地上是凊风,潺潺流水,干裂的土地咕咚咕咚地喝着井水,那些焉了叶子的蔬菜们立马精神了起来。
  红了辣椒,绿了萝卜,豆角儿一伸懒腰,爬的比葡萄架还高。
  梅豆儿沿着土坯墙,一直爬到了房檐顶上,一串一串的梅豆坠了下来,在风中晃晃悠悠地招着手。
  花开花又落,这成熟的梅豆儿啊,正寂寞地等着有缘的人,前来悄悄的采摘。
  兰花花到底有了身孕,压了一会儿水,便感到了气喘。
  兰花花干脆停了下来,走到菜地里,伸手摘了一根嫩黄瓜,坐在大青石上啃了起来。
  刚摘下的黄瓜确实好吃,爽脆可口,而且还有一股甜丝丝的味儿,令人胃口大开。
  兰花花正要摘第二个黄瓜,她听到一声枪响,还有吆喝声。
  兰花花抬头望去,见一群人从山坡上冲了下来。
  前面有一头刚成年的野猪正在狂奔。
  不用说,又是野猪在糟蹋庄稼,被猎人堵住了。
  在大山中,有一猪二虎的说法。
  这野猪发起狂来,比老虎还要猛。
  野猪夏天爱在泥塘里打滚儿,又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那些树脂沾在了身上,和泥巴就形成了一副厚厚的盔甲。
  也不知挨了多少老枪,但没有伤到要害,这只野猪浑身鲜血淋漓,还瘸了一条后腿。
  受了伤,这更激发了它的兽性。
  由于慌不择路,碗口粗的钻天杨,被它一口气儿撞断了十几棵,又一个跟头,从山坡上滚了下来。
  这野猪确实命大,那么高的山崖,竟然没有把它摔坏,它从地上爬起来,也许摔昏了头,它不辨东西南北,撒开四蹄,直向小学堂奔去。
  村民们一声惊呼,坏事了,小学堂里那么多的学生娃娃,怎么得了?
  大伙儿一阵惊慌,拼命地朝学堂里跑。
  可惜两条腿哪能跑的过四条腿的?
  何况,还有一段弯弯曲曲的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