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恶作剧
作者:房东老才 更新:2021-12-09 18:29
热闹的音乐节,在女团登场后,掀起了热浪。
因为有何长安公司的提前造势,所以很多女团的粉丝,都在围观这次的音乐节。坐在最前排的林舒,看到了眼前成排的大长腿,堪称痴汉视角。
他也在一众热舞的辣妹中,一眼就看到了庄小琪,一头金黄发,让小琪的气场似乎随之蜕变,她不再是那个媚俗的网红了,聚光灯之下自信的神采,让林舒险些不认识这个小镇走出来的女孩。
如果林舒真是旺别人的运气,那他身边这些人最大的受益者,那一定是小琪了。
此时两人的距离不到十米,小琪自然也看到了他,直接抛了一个媚眼,让林舒心里痒痒的。
女团的身材,个个都是经得起线下考验的,腿长有肉又不胖,那感觉怎么形容呢,就是男人的加攻速buff。
随着女团出场,全场气氛走向最高,白千寻和南香一边看一边聊着,只有何千语有些气鼓鼓,责怪林舒跑了那么久。
“你不胡闹,我会跑吗。”
“我又不是没分寸,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玩也分个场合呀,私下里我哪次没陪你尽兴?”
说到开车,何千语轻轻笑了,有些方面,她对小保镖是很满意的,“那这次出来,这么有趣的气氛,你不打算陪我玩了吗。”
“何大小姐啊,走钢丝不是每次都能走到头的,摔下去就没命了,你不怕死,我还怕呢。”
“别这么扫兴嘛,你知不知道,音乐节很流行在野外。”
林舒呵呵了,“你懂的还不少。”
“走吧走吧。”
癖好独特的何千语,似乎不放过任何找刺激的机会,是服用了太多治疗的药物,导致她追求精神上的刺激?
林舒摇摇头,表示自己是工作状态。
何千语不依不饶,“放屁,你身上香水味都不止一种了,以为我闻不到吗,你已经玩忽职守了。”
林舒突然觉得自己像唐僧肉,每个女妖精都要吃一口。
两人正私下斗嘴,台上的女团表演结束了,紧接着是一个女说唱登台,把气氛持续拉高,白千寻这次来的目的结束了,对于狂欢的气氛,似乎不是很有兴趣了,主要是觉得太吵了。
但她知道妹妹千语喜欢这样的气氛,便没有扫兴,而是找借口自己先走了。
这下是解放了何千语,她立刻纠缠林舒,“你老板都走了,你已经下班了。”
“好,你今晚想玩什么,我都陪你玩。”
“这是你说的,待会你要把一整瓶啤酒,倒在我身上。”
“你真是小车神。”
趁着场面混乱,两人离开了音乐节现场,小镇的街道上,四处都是灯火通明的小吃街,可何千语现在要玩的,是钻小树林。
她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这旁边有一个人工湖,本来是镇上的人夜晚散步的地方,但今晚所有人都去看最热闹的音乐节了,这里反而没多少人,偶尔有路过的情侣,好像都是为了那点刺激,大家目的相同。
何千语扎起长发,示意林舒站好,她主动蹲下,“总是你伺候我,今天给你一点奖励。”
“哇,不用这么客气,还是你闭上眼睛吧。”
“闭眼?”
“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何千语想了想,便闭上了眼睛,小手也勾住了短裙的边缘,随时配合着拉起裙子,“你要给我什么惊喜。”
“不要说话,看我行动。”
她站在那等了一会,发现林舒还没有动作,有点急了,结果睁眼一看,人没了……
跑了?
反应过来的何千语,气的跺脚。
“你个王八蛋!”
趁机跑开的林舒,边跑边笑,从下午到现在,一直都是你来恶搞我,现在我也整你一次,扯平了。
他当然是故意的,跑开之后,立刻打开了手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个店名字,林舒走到小吃街开始寻找,停在了一个大排档面前,看到了坐在那里的白色身影,哪怕是人群里,白千寻似乎也能发光,那是她天生的气质。
没错,字条是白千寻离开的时候,塞给林舒的。
既然出来,大小姐当然要给自己留下空间,陪同的人,只需要林舒就够了,在那一刻,她心里并没有把对方当做保镖。
桌上已经点好了小吃和烧烤,白千寻嗔道:“怎么这么慢,东西都凉了。”
“没凉啊。”林舒大方的吃了一口,“小姐,想玩什么?”
“没什么呀,就是想逛一逛这里,小吃街很热闹,音乐节就算了,吵的我耳朵疼。”
于是,大小姐开始享受自己的休息时间,带上林舒,在人来人往的闹市里闲逛,看到什么就吃什么,吃不完就给林舒,完全是男朋友作用。
气氛愈发亲密,不知不觉间,手已经拉在一起,却没有任何陌生感,好像就该手拉手。
“气球,快给我买一个气球。”
“小孩子的东西,你也要玩。”
“快去买。”
林舒买来了一个气球,缠在了白千寻的手腕上,飘在了两人头顶,她开心的笑了,“我对妈妈的记忆很少很少,但小时候她给我买过一个气球,我玩了一下午,这件事我还记得。”
“你妈妈可能是怕你乱走,绑一个气球,就能立刻找到你,看来你小时候就有熊孩子天赋。”
“嫌我烦了。”
“怎么会呢,你就像天上的月亮。”
“什么意思。”
“就是说,无论烦不烦,它都存在,每天都能看见。”
粗糙的比喻,让白千寻忍不住笑了,歪着头,靠在了林舒的肩膀上,两人坐在长椅上,看着眼前人来人往,让他们忘记了各自的身份,不是富家女和保镖,而是一对年轻男女在享受片刻的约会。
手挽着手,肩膀靠着肩膀,头顶上飘着一个气球。
“我听管家说,我小时候是有点熊孩子,学会走路之后,喜欢到处走。”
“每个人孩子都会这样吧。”
“可惜我对小时候的记忆太模糊了,我也羡慕千语能找回妈妈,我现在只能通过照片,才能记住妈妈的长相。”
“和你长的像吗。”
“当然了,我十几岁以后,就特别像妈妈了。”她拿出手机,要给林舒看看照片。
这时候,林舒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消息,只有三个字:我到了。
因为有何长安公司的提前造势,所以很多女团的粉丝,都在围观这次的音乐节。坐在最前排的林舒,看到了眼前成排的大长腿,堪称痴汉视角。
他也在一众热舞的辣妹中,一眼就看到了庄小琪,一头金黄发,让小琪的气场似乎随之蜕变,她不再是那个媚俗的网红了,聚光灯之下自信的神采,让林舒险些不认识这个小镇走出来的女孩。
如果林舒真是旺别人的运气,那他身边这些人最大的受益者,那一定是小琪了。
此时两人的距离不到十米,小琪自然也看到了他,直接抛了一个媚眼,让林舒心里痒痒的。
女团的身材,个个都是经得起线下考验的,腿长有肉又不胖,那感觉怎么形容呢,就是男人的加攻速buff。
随着女团出场,全场气氛走向最高,白千寻和南香一边看一边聊着,只有何千语有些气鼓鼓,责怪林舒跑了那么久。
“你不胡闹,我会跑吗。”
“我又不是没分寸,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玩也分个场合呀,私下里我哪次没陪你尽兴?”
说到开车,何千语轻轻笑了,有些方面,她对小保镖是很满意的,“那这次出来,这么有趣的气氛,你不打算陪我玩了吗。”
“何大小姐啊,走钢丝不是每次都能走到头的,摔下去就没命了,你不怕死,我还怕呢。”
“别这么扫兴嘛,你知不知道,音乐节很流行在野外。”
林舒呵呵了,“你懂的还不少。”
“走吧走吧。”
癖好独特的何千语,似乎不放过任何找刺激的机会,是服用了太多治疗的药物,导致她追求精神上的刺激?
林舒摇摇头,表示自己是工作状态。
何千语不依不饶,“放屁,你身上香水味都不止一种了,以为我闻不到吗,你已经玩忽职守了。”
林舒突然觉得自己像唐僧肉,每个女妖精都要吃一口。
两人正私下斗嘴,台上的女团表演结束了,紧接着是一个女说唱登台,把气氛持续拉高,白千寻这次来的目的结束了,对于狂欢的气氛,似乎不是很有兴趣了,主要是觉得太吵了。
但她知道妹妹千语喜欢这样的气氛,便没有扫兴,而是找借口自己先走了。
这下是解放了何千语,她立刻纠缠林舒,“你老板都走了,你已经下班了。”
“好,你今晚想玩什么,我都陪你玩。”
“这是你说的,待会你要把一整瓶啤酒,倒在我身上。”
“你真是小车神。”
趁着场面混乱,两人离开了音乐节现场,小镇的街道上,四处都是灯火通明的小吃街,可何千语现在要玩的,是钻小树林。
她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这旁边有一个人工湖,本来是镇上的人夜晚散步的地方,但今晚所有人都去看最热闹的音乐节了,这里反而没多少人,偶尔有路过的情侣,好像都是为了那点刺激,大家目的相同。
何千语扎起长发,示意林舒站好,她主动蹲下,“总是你伺候我,今天给你一点奖励。”
“哇,不用这么客气,还是你闭上眼睛吧。”
“闭眼?”
“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何千语想了想,便闭上了眼睛,小手也勾住了短裙的边缘,随时配合着拉起裙子,“你要给我什么惊喜。”
“不要说话,看我行动。”
她站在那等了一会,发现林舒还没有动作,有点急了,结果睁眼一看,人没了……
跑了?
反应过来的何千语,气的跺脚。
“你个王八蛋!”
趁机跑开的林舒,边跑边笑,从下午到现在,一直都是你来恶搞我,现在我也整你一次,扯平了。
他当然是故意的,跑开之后,立刻打开了手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个店名字,林舒走到小吃街开始寻找,停在了一个大排档面前,看到了坐在那里的白色身影,哪怕是人群里,白千寻似乎也能发光,那是她天生的气质。
没错,字条是白千寻离开的时候,塞给林舒的。
既然出来,大小姐当然要给自己留下空间,陪同的人,只需要林舒就够了,在那一刻,她心里并没有把对方当做保镖。
桌上已经点好了小吃和烧烤,白千寻嗔道:“怎么这么慢,东西都凉了。”
“没凉啊。”林舒大方的吃了一口,“小姐,想玩什么?”
“没什么呀,就是想逛一逛这里,小吃街很热闹,音乐节就算了,吵的我耳朵疼。”
于是,大小姐开始享受自己的休息时间,带上林舒,在人来人往的闹市里闲逛,看到什么就吃什么,吃不完就给林舒,完全是男朋友作用。
气氛愈发亲密,不知不觉间,手已经拉在一起,却没有任何陌生感,好像就该手拉手。
“气球,快给我买一个气球。”
“小孩子的东西,你也要玩。”
“快去买。”
林舒买来了一个气球,缠在了白千寻的手腕上,飘在了两人头顶,她开心的笑了,“我对妈妈的记忆很少很少,但小时候她给我买过一个气球,我玩了一下午,这件事我还记得。”
“你妈妈可能是怕你乱走,绑一个气球,就能立刻找到你,看来你小时候就有熊孩子天赋。”
“嫌我烦了。”
“怎么会呢,你就像天上的月亮。”
“什么意思。”
“就是说,无论烦不烦,它都存在,每天都能看见。”
粗糙的比喻,让白千寻忍不住笑了,歪着头,靠在了林舒的肩膀上,两人坐在长椅上,看着眼前人来人往,让他们忘记了各自的身份,不是富家女和保镖,而是一对年轻男女在享受片刻的约会。
手挽着手,肩膀靠着肩膀,头顶上飘着一个气球。
“我听管家说,我小时候是有点熊孩子,学会走路之后,喜欢到处走。”
“每个人孩子都会这样吧。”
“可惜我对小时候的记忆太模糊了,我也羡慕千语能找回妈妈,我现在只能通过照片,才能记住妈妈的长相。”
“和你长的像吗。”
“当然了,我十几岁以后,就特别像妈妈了。”她拿出手机,要给林舒看看照片。
这时候,林舒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消息,只有三个字:我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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