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一本书,一辆路虎
作者:镔铁 更新:2021-12-09 01:42
秦总也不愿意再在这事儿揪扯下去,就自顾自地再次欣赏林逸的那些藏品。
可以说,林逸把收来的那些有价值的民国新文学全都码放在了这宽大整齐的书架上,差不多1000来本书,本本都是精品,让人看了眼馋。
这秦总虽然也是大玩家,家里也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民国新文学,也是赞叹不止,虽然刚才未能如愿以偿地收购那套39本的精装良友文学丛书,却也没影响他继续欣赏下去的心情。不过当他看到在书架左侧一旁,单独摆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檀木盒子,那盒子雕工细腻,犹如一个天然的书函,显得古朴高雅,不禁楞一下,“这个是……”他忍不住伸手去打开。
林逸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心里寻思,自己也能太小气,想看就让他看看吧。
没错,那檀木盒子里摆放着的正是林逸喜欢之极的那本《志摩的诗》。
……
作为上海来的新文学玩家,秦总在玩旧书的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并且是货真价实的“三品玩家”,可以说他过眼过的新文学版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所以从一开始,能够入他眼的也就只有那套精装良友,本来他以为后面的书估计也就那样,没什么大的看头,可是在他打开檀木盒子的那一瞬间,他愣住了。
一本漂亮的线装书,犹如一位绝世尤物玉体横陈楚楚动人地躺在盒子中。
姿态是诱惑的。
模样是迷人的。
磁青纸封面,白色笺条,手写书名---《志摩的诗》。
顿时,秦总犹如雷击。
……
凡是玩民国新文学的就都知道,在这一行有“四大控”,分别是“鲁迅控”,“张爱玲控”,以及“俞平伯控”和“徐志摩控”。
鲁迅因为是名人中的名人,喜欢他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凡是他的文学著作,都是新文学爱好者追捧的焦点,什么《野草》,《呐喊》,《彷徨》,凡是他的初版本,就都是难得的珍本,尤其《狂人日记》,更是珍本中的珍本。
俞平伯是红学大家,又是诗人,学者,被誉为红学第一人,所以他的民国著作也是很多红学爱好者热捧的对象。他的作品不多,却本本都是好东西,《冬夜》、《西还》、《忆》等,一本难求。
张爱玲就不用说了,凡是知道她的人就都知道她的一生就是个传奇,因此有无数新文学爱好者喜欢研究她,研究这个独树一帜的女性,对于她的新文学作品也是趋之若鹜,《半生缘》,《小团圆》,《倾城之恋》,《十八春》,凡是刊载她文章的杂志都成了新文学中的珍品。
至于徐志摩---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学爱好者,都必须承认,他在整个新文学的文坛上,就是个天之骄子,如果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那么他就是一个神话。
很不幸,秦总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属于那种磕了药的最狂热类型,并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里所收集的新文学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从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说集《轮盘》,到1936年妻子陆小曼帮他出版的《爱眉小札》,基本上他收集完了徐志摩所有民国时期出版的著作。
对于徐志摩,他是痴迷的,是痴狂的。
记忆中,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徐志摩的?
初恋朦胧的大学时代么?
那时候的自己长发飘飘,张口莎士比亚,闭口弗洛伊德,文青的不能再文青。
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签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签名极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说巴金的行书签名,胡适的小楷签名等,这两位牛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签名本很多,喜欢签名,再加上一个行书,一个楷书,照葫芦画瓢,跟着很多“样本”临摹,就能伪造出来。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签名本很少,能够见到的签名本更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就没有大量可供参考和临摹的“样本”,想要模仿也无从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签名和笔迹很有特点,作为他的老师,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难模仿出来。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迹秀丽婉转,像是女孩家的手笔,起头和结尾都喜欢留下撩拨的尾巴,犹如鱼儿游弋,犹如花儿摇曳。
作为徐志摩的爱好者,秦总以前没少在这方面打眼,因为辨别不清徐志摩签名的真伪,吃过不少的大亏。
可是这些亏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别的不说,在行内他要是认自己是鉴别徐志摩签名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只短短几秒钟,秦总就敢断定,这绝对是真迹!
……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强烈的想要占有的欲望,毫无掩饰地从目光中展露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沉着,也不再冷静,回头幽幽地望着林逸,“林逸,这本书,让给我吧!”语气中竟充满了说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个地位尊贵的人,骨子里高傲的人,发出这样哀求的声音,连曹一刀这样的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着头脑。
与秦总一起来的两个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们只是秦总旁边的陪衬,寂寞时打发时间的女伴,可她们也清楚地知道,秦总平时是个多么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里却傲慢到了顶点。
可就是这样的人,此刻他的语气,他的眼神,竟然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
从头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用说这本极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拒绝。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所以,他说:“对不起,秦总,这本书我没打算卖。”语气决绝,貌似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但林逸还是低估了秦总对这本书渴求,这个高傲的人既然可以从内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抛弃更多的一切,包括脸面。
秦总白净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病态的红晕,他眼神炽烈,说:“求求你了,林兄弟,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让给我好吗?!”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不中听,今天要是得不到这本书,我会睡不着觉,会发疯发狂,会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这种爱书如命的病,尤其面对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我家里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没有一本能够像这本一样吸引我……没办法,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够割爱,把它让给我,好吗?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来,这个秦总所说的都是真的,毕竟爱书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欢这本书。
就在气氛很微妙的时候---
一直喜欢聒噪,却没怎么开口的曹一刀,忽然说了一句话:“那么,拿这本书,换你那辆路虎,你愿不愿意?”
……
路虎揽胜,外国进口,尊崇版,市场价---265万!
越野车中的猛虎。
男人最爱。
一本书,换这样的路虎,谁会干?!
所以曹一刀觉得自己很聪明,只这么简单的一个问话,就搞定了左右为难的两人。
人是自己请来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伤和气,不伤感情,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儿,曹一刀觉得,自己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车归你,书归我!”秦总想都没想,直接掏出一把钥匙,抛给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两人互看一眼---
这人,是个疯子。
可以说,林逸把收来的那些有价值的民国新文学全都码放在了这宽大整齐的书架上,差不多1000来本书,本本都是精品,让人看了眼馋。
这秦总虽然也是大玩家,家里也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民国新文学,也是赞叹不止,虽然刚才未能如愿以偿地收购那套39本的精装良友文学丛书,却也没影响他继续欣赏下去的心情。不过当他看到在书架左侧一旁,单独摆放着一个长方形的檀木盒子,那盒子雕工细腻,犹如一个天然的书函,显得古朴高雅,不禁楞一下,“这个是……”他忍不住伸手去打开。
林逸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心里寻思,自己也能太小气,想看就让他看看吧。
没错,那檀木盒子里摆放着的正是林逸喜欢之极的那本《志摩的诗》。
……
作为上海来的新文学玩家,秦总在玩旧书的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并且是货真价实的“三品玩家”,可以说他过眼过的新文学版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所以从一开始,能够入他眼的也就只有那套精装良友,本来他以为后面的书估计也就那样,没什么大的看头,可是在他打开檀木盒子的那一瞬间,他愣住了。
一本漂亮的线装书,犹如一位绝世尤物玉体横陈楚楚动人地躺在盒子中。
姿态是诱惑的。
模样是迷人的。
磁青纸封面,白色笺条,手写书名---《志摩的诗》。
顿时,秦总犹如雷击。
……
凡是玩民国新文学的就都知道,在这一行有“四大控”,分别是“鲁迅控”,“张爱玲控”,以及“俞平伯控”和“徐志摩控”。
鲁迅因为是名人中的名人,喜欢他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凡是他的文学著作,都是新文学爱好者追捧的焦点,什么《野草》,《呐喊》,《彷徨》,凡是他的初版本,就都是难得的珍本,尤其《狂人日记》,更是珍本中的珍本。
俞平伯是红学大家,又是诗人,学者,被誉为红学第一人,所以他的民国著作也是很多红学爱好者热捧的对象。他的作品不多,却本本都是好东西,《冬夜》、《西还》、《忆》等,一本难求。
张爱玲就不用说了,凡是知道她的人就都知道她的一生就是个传奇,因此有无数新文学爱好者喜欢研究她,研究这个独树一帜的女性,对于她的新文学作品也是趋之若鹜,《半生缘》,《小团圆》,《倾城之恋》,《十八春》,凡是刊载她文章的杂志都成了新文学中的珍品。
至于徐志摩---
不管你是不是新文学爱好者,都必须承认,他在整个新文学的文坛上,就是个天之骄子,如果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那么他就是一个神话。
很不幸,秦总就是一名“徐志摩控”,属于那种磕了药的最狂热类型,并且是“志摩控”的晚期患者。在他家里所收集的新文学版本中,最多的就是徐志摩的作品,从1923年徐志摩第一本小说集《轮盘》,到1936年妻子陆小曼帮他出版的《爱眉小札》,基本上他收集完了徐志摩所有民国时期出版的著作。
对于徐志摩,他是痴迷的,是痴狂的。
记忆中,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徐志摩的?
初恋朦胧的大学时代么?
那时候的自己长发飘飘,张口莎士比亚,闭口弗洛伊德,文青的不能再文青。
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签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签名极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说巴金的行书签名,胡适的小楷签名等,这两位牛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签名本很多,喜欢签名,再加上一个行书,一个楷书,照葫芦画瓢,跟着很多“样本”临摹,就能伪造出来。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签名本很少,能够见到的签名本更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就没有大量可供参考和临摹的“样本”,想要模仿也无从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签名和笔迹很有特点,作为他的老师,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难模仿出来。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迹秀丽婉转,像是女孩家的手笔,起头和结尾都喜欢留下撩拨的尾巴,犹如鱼儿游弋,犹如花儿摇曳。
作为徐志摩的爱好者,秦总以前没少在这方面打眼,因为辨别不清徐志摩签名的真伪,吃过不少的大亏。
可是这些亏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别的不说,在行内他要是认自己是鉴别徐志摩签名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只短短几秒钟,秦总就敢断定,这绝对是真迹!
……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强烈的想要占有的欲望,毫无掩饰地从目光中展露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沉着,也不再冷静,回头幽幽地望着林逸,“林逸,这本书,让给我吧!”语气中竟充满了说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个地位尊贵的人,骨子里高傲的人,发出这样哀求的声音,连曹一刀这样的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着头脑。
与秦总一起来的两个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们只是秦总旁边的陪衬,寂寞时打发时间的女伴,可她们也清楚地知道,秦总平时是个多么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里却傲慢到了顶点。
可就是这样的人,此刻他的语气,他的眼神,竟然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
从头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用说这本极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拒绝。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所以,他说:“对不起,秦总,这本书我没打算卖。”语气决绝,貌似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但林逸还是低估了秦总对这本书渴求,这个高傲的人既然可以从内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抛弃更多的一切,包括脸面。
秦总白净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病态的红晕,他眼神炽烈,说:“求求你了,林兄弟,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让给我好吗?!”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不中听,今天要是得不到这本书,我会睡不着觉,会发疯发狂,会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这种爱书如命的病,尤其面对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我家里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没有一本能够像这本一样吸引我……没办法,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够割爱,把它让给我,好吗?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来,这个秦总所说的都是真的,毕竟爱书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欢这本书。
就在气氛很微妙的时候---
一直喜欢聒噪,却没怎么开口的曹一刀,忽然说了一句话:“那么,拿这本书,换你那辆路虎,你愿不愿意?”
……
路虎揽胜,外国进口,尊崇版,市场价---265万!
越野车中的猛虎。
男人最爱。
一本书,换这样的路虎,谁会干?!
所以曹一刀觉得自己很聪明,只这么简单的一个问话,就搞定了左右为难的两人。
人是自己请来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伤和气,不伤感情,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儿,曹一刀觉得,自己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车归你,书归我!”秦总想都没想,直接掏出一把钥匙,抛给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两人互看一眼---
这人,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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