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水叔的小伙伴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作者:俊秀才    更新:2021-12-08 16:48
  思绪回转过来,沈欢才觉得自己脸上还是有点火辣辣的痛。
  他这才想着是不是要去早点冰袋给敷上。
  家里肯定是没有的,所以他溜进了水家小院儿。
  才一进门,沈欢就看到了兴高采烈的水千雨,躲都躲不开。
  “沈欢,我告诉你哦,我们……嗯!?”
  水千雨的脸色变了,变得很冷,“谁打的你?告诉我,我让爸爸去打死他!”
  “今天遇到了几个混子,在抢我们同学的钱……”
  沈欢没办法,只能是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看着水千雨一副“我读书很多,我是学霸,你别骗我”的样子,他只能是拿出了手机。
  幸好他聪明,刚才和几个同学一起,都好好的给那些混子照相留念,现在才能拿出证据来。
  水千雨仔细的瞧了一番,脸色却越发疑惑,“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我怎么不知道?”
  “最近两年,爷爷可能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就教的我。”沈欢道,“他不让我说的,而且告诉我,如果没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显露出来伤人,更不可打架好斗。”
  “嗯,爷爷说的对!”水千雨颌首后又摇头,“但像是今天这样,你就应该狠狠的教训他们!那个打你的混蛋,你怎么没有踩爆他的家伙?”
  乁[?????]ㄏ
  沈欢此时是这种表情。
  现在的小女生啊,真是一个比一个残暴。
  先前的唐曼曼和顾雪,特意没有先叫救护车,等到警.察来了,才由警.察叫了,这个时间已经耽搁了十几分钟,他们个个都痛得喊都喊不出来了。
  那个被沈欢卸了四肢的混子,早就昏倒了过去,然后还被唐曼曼抽空踩了几脚。
  只要他们不是亡命之徒,这样的教训已经足够他们以后见着沈欢就浑身发抖了。
  想着水千雨直接就想让那个混子断子绝孙,可谓也是足够凶残。
  “你在这边坐着,我去给你拿冰袋过来,敷一下。”水千雨摸了摸他的脸,埋怨道,“真是的,这么大一个人了,还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你不会去医院处理一下再回来呀?”
  她根本就没等沈欢回话,转身就跑,才几分钟就拿着一个装满了冰的透明厚食品袋回来。
  “嘶……”
  本来都不痛了的,被水千雨这么用冰袋一碰,那种酸爽可让沈欢哆嗦了一下。
  水千雨没有说抱歉,不过手脚却越发的轻了一些。
  正在此时,后门被人打开了,随即传来水青山爽朗的笑声。
  “快进来,快进来……没什么变化的,还是和你们上次来一样……哈哈,小面馆?那是我家侄儿和小丫头弄的,待会儿你们去吃一下就知道了……”
  两人抬头望去,只见水青山带着三个男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一个很瘦,个子还很高,起码180公分,脸上却是有点严肃。
  第二个男子长得很壮,个子最多165公分,但是圆脸上笑容满面,乍一看就是肥胖缩小版的水青山。
  最后一个男子长得是最帅气的,个子也有170公分,年龄也是三人中最年轻的,差不多看起来像是30岁上下。
  他们四个一进来,也就看到了坐在树下的一对小儿女。
  不得不说,在这个秋季的黄昏,在太阳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树下、闪烁在沈欢和水千雨的身上时,这副画面是那么的美,美到让人都舍不得移开眼睛。
  “咳咳咳!”
  水青山最先反应过来,“哦,看吧,囡囡长大了……这就是我的侄儿,你们一定认识的,陆小凤老师,哈哈哈……呃!?”
  他此时也看到了沈欢脸上的青肿。
  “怎么了?”水青山眉头一皱,“小欢,谁在学校欺负你了?告诉水叔,我找他算账去!”
  “草!”
  那个小胖子脾气也火爆,顺手拎住了一根铲土的铁铲,“大侄儿,带路!”
  另外两人没有说话,但目光也在移动,想来是在找合适的武器。
  果然不愧是玩乐队的啊,真是够火爆!
  “哎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坤叔,快放下啦!”水千雨又是好笑又是好气,“是沈欢英雄救美,打了5个混子,期间不小心被偷袭了!”
  “哦?”小胖子看着沈欢,满脸不相信:“水儿,你别骗叔叔,就大侄儿的这副身板,能一个打5个,还只受了这点伤?”
  “是啊,小欢你别硬撑。”水青山道,“水叔一定给你找回公道。”
  “骗你们干什么嘛!”水千雨拿了沈欢的手机,调出了照片,“来,你们看!惨不惨!”
  沈欢:“……”
  一群大叔们看了之后:“……”
  他们望向沈欢的眼神都变了。
  大家都是年轻时争强好胜斗勇的人,当然知道打架过后的风卷残云景象。
  可像是被打成这样的,肯定是筋骨都被人卸了啊。
  看不出来,沈欢这么俊秀无双的少年,居然下手这么狠辣,直接就分筋错骨。
  小胖子坤叔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和沈欢比划比划了。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听到水青山在问,“小欢,你这样下手,不怕出事呀?”
  “爷爷教我就是这样的,一出手就留不了手,他也叮嘱我不能随便出手。”沈欢无奈的道,“可今天他们追着我们不放,我只能是出手自卫了。”
  小胖子坤叔顿时一身冷汗,暗自庆幸幸好没有和沈欢打一场。
  “好了,水哥,人家都欺负上门了,难道咱们还不能反击啊?像是这种渣子,打死了活该!”那个长得帅气的男子劝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这有点太吓人了。”水青山笑了笑,“好了,咱们不说这些!来,小欢,水叔给你介绍我的几个乐队伙伴!”
  他指着人就介绍了起来,“那个脸色有些冷的叫做李信易,是我们的贝斯手。你别看他表面冷,但当年我们出门在外,全都是他帮着打理一切。如今他在老家当音乐老师。
  这个小胖子叫张坤,是我们的鼓手,最喜欢凑热闹,现在在开鼓手工作室,专门教那些喜欢大鼓的小学生们,一天到晚闹腾得很。
  最后这个是雷大轩,我们的吉他手,现在回老家开了个便利店,去年结了婚,老婆可叫一个漂亮和贤惠,结果今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这小子是最有福气的!”
  “易叔,坤叔,轩叔。”沈欢跟着水千雨一起打招呼。
  “别,别。”张坤笑得眼睛都变小了,“你可是我们音乐界赫赫有名的陆小凤老师啊!我们该叫你老师才对!”
  “少来。”水青山踢了他一脚,“先进去坐着,我让外面的师傅做几道菜,咱们好好的喝一杯。”
  “好嘞!”
  三人也不见外,和水千雨、沈欢挥了挥手,就熟络的进了里屋。
  张坤还特意的跟水千雨挤眉弄眼的,惹得水千雨忍不住笑了出声。
  “几个叔叔和爸爸的关系可好了。”周边没有了人,水千雨继续给沈欢冷敷,然后顺口说道:“每年他们不管多忙,都会聚一聚。”
  “易叔是我爸在酒吧唱歌时认识的。轩叔,也就是雷大轩,其实是一个孤儿,16岁就跟着我爸了。坤叔是看到我爸他们在公园里排练,硬要自己加入进来的。”水千雨道,“结果没想到他们居然能一直都有这么好的关系,哪怕是不做乐队了都这样。”
  “既然关系这么好,怎么没有一直把乐队给做下去?”沈欢道,“水叔他们的年龄都不大啊。”
  “还不是当时的经纪公司在作怪,弄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爸他们不愿意妥协,直接就宣布退出了。”水千雨道,“反正他们也不是多出名,没有了这个明星的身份约束,还觉得挺自在的。”
  “哦。”
  沈欢微微颌首。
  在乐坛里面,十个乐队和组合,9个最后都会闹翻分开,全都是因为利益的分配,因为名气的差距等等。
  像是水青山他们这样关系好的,倒是凤毛麟角,很是少见。
  只是想不到啊,水青山他们四个看起来都不暴躁,却是一个半摇滚的乐队。
  也就是他们退出得找,现在找不到他们演出的资料,不然看看他们的现场演出,一定也是很有趣的。
  “我爸其实一直还很喜欢音乐,平日里隔三岔五就要去练练歌。”水千雨道,“只不过现在时代已经变了,他们都过气了。”
  “只要喜欢音乐,就从来不会过气。”沈欢摇头笑道。
  “对呀!我妈也这么说的,特别是看到我爸唱了《草帽歌》之后,看到了你为赵长寿老爷子写歌之后。”水千雨抿嘴笑着,“她还劝我爸,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找你给写几首歌,然后把几个叔叔召集起来,大家再唱两年歌。”
  “水叔怎么说?”
  “他是不愿意啦,说懒得折腾,大家现在日子平静又安稳,不要再重新起波澜了。”水千雨俏皮的叹着气,“中年男人啊,总是有很多顾忌的地方。”
  “等到水叔真的有这个打算,我们就悄悄的给他准备歌曲吧!”
  “嗯,好!”
  水千雨甜甜的笑了。
  她忽然想到,如果是沈欢写歌,自己弹吉他伴奏,爸爸演唱,那可真是非常值得珍藏的画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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