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侵权
作者:虾写    更新:2021-12-08 16:46
  曹云是谁?是律师。虽然被大家怒视,但是仍旧脸不红心不跳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犯肆是第四案,犯肆告侮辱和诽谤,我知道节目底牌是:犯肆无罪。我肯定会想办法让陪审团裁定犯肆有罪。五十万刀胜诉奖金已经被我收入囊中。现在案子即将开庭,临场改变规则,作为遭受损失的一方,我不同意。”
  管家道:“首先投资方不追究曹律师犯贰案违反游戏规则。因犯肆案更改规则,导致曹律师损失,所以向曹律师补偿两百万刀的违约金。”
  曹云皱眉,问:“那刚才说的五十万刀?”
  管家:“照给。”
  曹云正色:“什么钱不钱的……我倒真不在乎钱。我在乎是公平和公正。不过我相信节目组也有很大的难处,好吧,我接受。”如果大家能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幸福之花会遍地开放。
  退休了退休了,一千三百万刀,自己资产破亿了,老子要享受生活了……貌似自己最近几个月都在享受生活。
  曹云对烈焰的看法大有改观,虽然曹云会坚持有机会就弄死烈焰CEO,但是在感情上,曹云不反烈焰。曹云知道千万刀对烈焰人来说就是撒撒水。无所谓,你花钱提升幸福值,我收钱提升幸福值,今天我们都是好人。
  对方这么上道,即使自己在第二阶段出局,自己也会表示理解。
  游戏规则一开始是没有错的,但是投资方心太大。职业,副职业还有隐藏职业本属于三个阶段游戏因素,他竟然打算捏合在一起。忽视人的贪婪和人的正直,于是出现各种问题。干脆推翻规则,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进行。把找坏人游戏转变成闯关游戏。
  有错能改,亡羊补牢,来得及。虽然多花了很多钱,但最少目前大名城的发展都在烈焰控制之中。等犯X案播出之后,民众必然对司法存在的弊病进行讨论,明年就是大选,很可能因此改变东唐乃至全唐的法律。目前最直观的一个影响,节目播出后,陪审制将受到质疑,很大可能被废除或者是降低陪审团的定罪权利。
  用一亿美元就废除陪审制,烈焰已经赢了。
  ……
  欧阳逸和曹云匆匆接手了犯肆案,他们作为辩护律师,为不存在实体的网络暴民们进行辩护。九尾和令狐恬儿作为控方,指控网络暴民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这情况在法理上是成立的,并且属于自诉刑事案。也就是说,如果犯肆报警,警方必须立案调查。但实际操作比较难,相比犯肆的法律权益,不值得投入无比巨大的司法资源。
  人最怕较真的人。
  辩护是匆匆接手,控方也是匆匆接手,大家都没准备做控辩。休庭三十分钟吃宵夜,读材料。三十分钟后,大家开工。
  九尾还在全面熟悉资料,令狐恬儿先上阵:“首先是诽谤罪,诽谤罪的定义大家都知道,我简单说明一下。诽谤罪,就是捏造和散布不存在的事实,对对方进行贬损。从节目组提供的资料来看,大量网络帖子对犯肆一家人进行攻击,攻击中带有很多捏造的成份。诸如,犯肆妻子在外面有人……”
  “反对。”曹云站起来道:“诽谤罪有个前提,对方是特定的对象和目标。现在到底是审理犯肆被诽谤,还是审理犯肆妻子被诽谤?从法律上来说,诽谤犯肆妻子,和犯肆没有任何关系,犯肆也没有权利代替妻子起诉。”
  令狐恬儿:“特别对象不一定是一个人,本案中被攻击的还包括犯肆妻子。”
  曹云道:“本案被攻击的还包括犯肆妻子的单位,犯肆的单位,犯肆出生地。按照控方的逻辑,那就是要把所有元素都加入特定对象?大家看帖子:XX公司就是个垃圾场,收的都是社会垃圾,这种无良的公司就应该被查封。跟贴:没错,XX公司去年诈骗老年人,不过最终没有立案,肯定是送钱给警察……OK,这里又多了一个主体,那就是警察,我们必须将警察也包括进来。”
  欧阳逸道:“控方,请确定主体是谁。”
  九尾和令狐恬儿互相耳语,一会后令狐恬儿道:“主体是犯肆,我们再看这一帖子:我就住在他们家附近,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
  欧阳逸问:“这条为什么是诽谤?”
  令狐恬儿回答:“对方捏造事实,称犯肆孩子是别人孩子。”
  欧阳逸:“请出示犯肆孩子是犯肆孩子的证据,准确的说:亲子鉴定。”
  靠!令狐恬儿无语,这时候管家送炮弹,匆忙跑过来将一份材料放在控方桌子上,令狐恬儿看材料,举起材料道:“这份是十天前做的亲子鉴定。”
  尼玛!曹云和欧阳逸互相看一眼。曹云接过管家送来的复印件,看了一会,将复印件放在桌子上,道:“这个帖子一共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帖者说明他们住在犯肆家附近。第二部分,犯肆的妻子外面有人。第三部分,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
  曹云:“我解释一下,首先是第一部分,发帖者即使不住在犯肆家附近,他只涉嫌诽谤自己。第二部分,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涉及的主体是犯肆的妻子,不是犯肆,犯肆无权追究。第三部分,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欧阳,你在帮别人养孩子吗?”
  欧阳逸道:“没错,我在帮我老婆养孩子。”
  曹云:“也是你的孩子,怎么能说帮呢?”
  欧阳逸道:“哦,用词不当,应该是我协助我老婆养孩子,也可以说,我协助别人养孩子。”
  曹云道:“帮,帮助,帮助别人。这词是指在帮助人知情的情况下,对别人进行协助和帮助,称之为帮。”
  令狐恬儿:“反对辩方咬文嚼字。”
  桑尼:“反对有效。”太无耻了,本法官看不下去。
  曹云道:“OK,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请问说明过这个孩子的身份吗?有说名字吗?有指出是犯肆的孩子吗?”
  令狐恬儿:“难道犯肆还会帮其他人养孩子?”
  曹云:“你的帮是狭义的帮,我的帮是广义的帮助。以九年制义务教育来说,学生并不会赚钱,支持义务教育支出的自然是成年人。我缴纳的税有部分是流向了义务教育支出,鉴于我现在还没有孩子,我也可以说我在帮别人养孩子。”
  九尾终于开口:“请辩方注意,犯肆的妻子在外面有人,犯肆在帮别人养孩子,这是一句话,用的是逗号。说明了因果关系,只从普通人的定义上理解的话,可以知道指的是: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这违背了事实,属于捏造并且传播,符合诽谤罪特性。”
  桑尼鼓掌:“很有道理。”
  草!曹云看了桑尼一眼,道:“好吧,就算对方说犯肆的孩子不是犯肆亲生的,那么被诬陷的人是犯肆的孩子,仍旧不是犯肆。据我所知,现在犯肆的孩子和母亲一起居住,母亲是犯肆孩子唯一监护人,请问犯肆有什么资格代表自己的孩子?”
  九尾道:“因为这句话攻击的主体是犯肆。”
  曹云反问:“你认为这句话中,犯肆是最大受害者,还是犯肆的妻子是最大受害者?”
  桑尼:“强词夺理。”
  曹云:“我是讲法律的。”
  夫妻虽然结婚,但是都属于独自个体,妻子被伤害,丈夫不能代替追责,应该由妻子进行追责。原因是妻子不是丈夫的财产,丈夫没有这个权利,除非受到妻子的委托。委托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要看具体情况。孩子情况也一样,区别在于父母有监护权,但是犯肆和妻子离婚,孩子监护权归犯肆妻子,犯肆没有资格代替孩子提出诉讼。
  曹云没有扯淡,帖子攻击的目标是犯肆妻子,意图嘲笑犯肆。以诽谤来说,受害者是犯肆妻子和犯肆的孩子。但这个帖子符合对犯肆的侮辱罪,即使犯肆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这个帖子也侮辱了犯肆。
  用这个帖子来打诽谤罪,控方是严重失分,并不算曹云狡辩。这个锅应该是令狐恬儿,令狐恬儿没有分清楚侮辱罪和诽谤罪之间的区别。
  诽谤有一个硬条件,那就是捏造。侮辱罪和捏造无关,比如A捏造一个事实诽谤B,C将此事传播,导致B声誉、人格受损。那A为诽谤罪,C为侮辱罪。假设A私下和C聊天时,说B的坏话,其中包含捏造的事实,C进行传播。C就涉嫌侮辱罪,A没有诽谤罪,因为A没有进行散布。只和C一人说,不属于散布。
  九尾经验丰富,道:“对不起,我这边要更改一下,这帖子是对犯肆的侮辱。也就是侮辱罪。”
  曹云和欧阳逸商议过,侮辱罪没法打。不仅是这帖子,巨量攻击、谩骂和嘲讽犯肆的都可以打成侮辱罪。
  欧阳逸站起来:“侮辱罪很广泛,我在商场骂一个人,严格来说我涉嫌侮辱罪。当然,因为情节不严重,我不会被起诉。我首先要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商场骂一个人?”
  曹云很配合的出辩护席,拿了纸巾蹲在地上。
  欧阳逸指曹云:“因为他厕所边的商场内大便,他这种行为让我非常无比的厌恶,我就骂了。我相信商场很多人即使不明着骂他,也会小声低估。再宽容的人也会在心中对此人产生厌恶感。反过来说……”
  曹云站起来,身体柔软的蹭柱子,抛媚眼:“帅哥。”
  欧阳逸没呛着,继续道:“曹律师在商场这么做,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讨厌,有些人持中立态度。无所谓喜欢还是讨厌,这时候如果我骂他,一定会产生问题。”
  欧阳逸道:“为什么呢?因为道德约束。曹律师第一个行为明显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曹律师的第二个行为在当今社会上虽然还存在有争议,但是属于官方承认的和道德无关的行为。我如果因此骂他,就涉嫌歧视和侮辱他。”
  欧阳逸道:“再回到本案,为什么有那么多网民攻击,侮辱,谩骂犯肆?因为他的行为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触犯了大多数人的内心的道德底线。有潜水证,从业两年的专业潜水教练,面对十米外两个溺水小孩,选择了无视。这种行为是难以理解的,不可原谅的。假设法律制裁了犯肆,我相信不会有很多人会攻击犯肆。”
  欧阳逸:“情况恰恰相反,法律无能为力。这就如同你的妻子外面有人,你怒而离婚时候,法官告诉你,财产分割原则不因为你妻子存在过错而改变。愤怒,恼火,为什么?为什么有人做了坏事,法律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犯肆倒打一耙,用法律来良知,来攻击广大网民。”
  欧阳逸:“幸亏我们有陪审团。陪审团是有造法功能的一个团体。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陪审度制中,经常出现陪审团合情不合法的裁定。诸如比较损失原则,还有著名的辛格审判,促使了美国出台第一条法宪修正案。”
  比较损失原则指的是被告违法,造成原告损失,但是被告的违法符合正义或者人情,或者能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支持。比如为了孩子吃饭去盗窃和抢劫。不过比较损失原则只是不追究被告的刑事罪名,是支持损害金额赔偿的。即使你无比可怜和正义,但是你造成他人的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只不过考虑实际情况,判定你刑事罪名不成立。
  欧阳逸:“犯肆无视需要救助的孩子时,请问全世界有人支持他的行为吗?没错,两个熊孩子确实是自己作死,但是他们不应该因为违反禁止游泳的规定而死,没有人应该为此而死。就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一点,所以大家对法律无法惩罚的犯肆非常愤怒。”
  九尾:“反对,我们现在庭审是诽谤罪和侮辱罪,与两名小孩死亡没有直接关系。辩方正在动煽陪审团增加对被告的负面情绪。这里提醒陪审团,请不要受辩方律师的言语影响。”
  桑尼:“反对有效。”
  九尾:“从辩方律师的口中我们得知,辩方已经承认侮辱罪,在此我进行确认,请辩方律师回答。”
  曹云:“不承认。”承认了就没陪审团的事了。这案子要赢就只能赢在陪审团,同时也帮烈焰赢,也帮自己和欧阳逸五十万刀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