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勾引狼蝴蝶成功
作者:冰吻飞吻 更新:2021-12-07 18:06
人,女人,男人,其实都一样,征服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证明魅力的过程。
夜晚,公孙晨曦开着宝马呼啸而过,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到最大马力尽情的驰骋行驶,不用担心有人阻止,晨曦修长的手指熟练的掌握着方向盘。
嘴角是一贯的冷漠,眼神是一贯的坚毅,没有半点温柔。
公孙晨曦喜欢这种飞驰的感觉,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原野中奔驰,那种刺激感油然而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很快的来到蓝翎大厦前的停车场,猛地一个急刹车,漂亮,迅速,果断。
这就是北方的狼--公孙晨曦的真自我表现。
走过街头的漂亮女郎故意放慢脚步,好欣赏这个魁梧英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眼睁睁的看着公孙晨曦就这样进去。
真的有些不舍,最后女郎们不得不叹口气,悻悻的走开了,这样的男人只有在远处观望的机会,那可是五星级餐厅呢,一般人谁消费得起呢。
弹完一曲,于倩优雅的来到二楼公孙晨曦的桌旁。
“公孙少总,一个人喝酒不觉得寂寞吗?要不要请我喝一杯?”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公孙晨曦俊美却没有表情的脸。
这个男人即便是没有表情照样是那么迷人,越是到处笑呵呵献殷勤的男人越是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一点品味,只配我爬上三级妓女的床。
于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遭到公孙晨曦的冷眼了,但是公孙晨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让她忍不住靠近,女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如果稍微注意的话,会发现音乐系出身的女生们,有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气质,一般女子比不了的,但是同时她们身上那种魅功也不是一般女孩所能比的,有时候为了一个男生,她们可以去自杀,也可以去杀掉不喜欢的人。
于倩显然将音乐系女生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学会了,即便遭遇一万次冷遇,第一万零一次也要成功,于是于倩又出现在公孙晨曦的桌旁,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真是值得称赞。
“坐。”
就这一个字,让于倩受宠若惊,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孙晨曦终于让自己坐在他身边了,这就是毅力,于倩早就知道会这样。
如果不是阳阳给晓晓的来信刺激到公孙晨曦,什么?约翰逊,让该死的约翰逊跟该死的女人去死吧。
你既然可以肆意的享受生活,我公孙晨曦只要稍微招下手就可以招来大批的女人。
生活,放纵也是一生,
萎缩也是一生,
平凡也是一生,
苟且也是一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啊,公孙总裁今天心情很好啊。”
于倩激动地看着晨曦,脸上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蓝天远远地看到,不是不要我玩过的女人吗?
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我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放心我于倩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不会后悔的,怎么样?”
小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上公孙晨曦的大腿,因为有桌子挡着,不为别人看见,公孙晨曦仔细审视着凑上前来的女人,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胡来的好地方,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玩:“我现在就想去你说的那个好地方,怎么样害怕吗?”
“我于倩还没有害怕的事情,好,那就走吧。”于倩挎着有些不稳的公孙晨曦走下楼去。
公孙晨曦看了一眼弹钢琴的小麦,或者是自己听错了,琴声竟然有些不稳,错了一个音节,好像是真的喝醉了,怎么可能呢,小麦向来都是发挥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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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公孙晨曦开着宝马呼啸而过,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到最大马力尽情的驰骋行驶,不用担心有人阻止,晨曦修长的手指熟练的掌握着方向盘。
嘴角是一贯的冷漠,眼神是一贯的坚毅,没有半点温柔。
公孙晨曦喜欢这种飞驰的感觉,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原野中奔驰,那种刺激感油然而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很快的来到蓝翎大厦前的停车场,猛地一个急刹车,漂亮,迅速,果断。
这就是北方的狼--公孙晨曦的真自我表现。
走过街头的漂亮女郎故意放慢脚步,好欣赏这个魁梧英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眼睁睁的看着公孙晨曦就这样进去。
真的有些不舍,最后女郎们不得不叹口气,悻悻的走开了,这样的男人只有在远处观望的机会,那可是五星级餐厅呢,一般人谁消费得起呢。
弹完一曲,于倩优雅的来到二楼公孙晨曦的桌旁。
“公孙少总,一个人喝酒不觉得寂寞吗?要不要请我喝一杯?”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公孙晨曦俊美却没有表情的脸。
这个男人即便是没有表情照样是那么迷人,越是到处笑呵呵献殷勤的男人越是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一点品味,只配我爬上三级妓女的床。
于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遭到公孙晨曦的冷眼了,但是公孙晨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让她忍不住靠近,女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如果稍微注意的话,会发现音乐系出身的女生们,有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气质,一般女子比不了的,但是同时她们身上那种魅功也不是一般女孩所能比的,有时候为了一个男生,她们可以去自杀,也可以去杀掉不喜欢的人。
于倩显然将音乐系女生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学会了,即便遭遇一万次冷遇,第一万零一次也要成功,于是于倩又出现在公孙晨曦的桌旁,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真是值得称赞。
“坐。”
就这一个字,让于倩受宠若惊,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孙晨曦终于让自己坐在他身边了,这就是毅力,于倩早就知道会这样。
如果不是阳阳给晓晓的来信刺激到公孙晨曦,什么?约翰逊,让该死的约翰逊跟该死的女人去死吧。
你既然可以肆意的享受生活,我公孙晨曦只要稍微招下手就可以招来大批的女人。
生活,放纵也是一生,
萎缩也是一生,
平凡也是一生,
苟且也是一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啊,公孙总裁今天心情很好啊。”
于倩激动地看着晨曦,脸上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蓝天远远地看到,不是不要我玩过的女人吗?
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我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放心我于倩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不会后悔的,怎么样?”
小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上公孙晨曦的大腿,因为有桌子挡着,不为别人看见,公孙晨曦仔细审视着凑上前来的女人,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胡来的好地方,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玩:“我现在就想去你说的那个好地方,怎么样害怕吗?”
“我于倩还没有害怕的事情,好,那就走吧。”于倩挎着有些不稳的公孙晨曦走下楼去。
公孙晨曦看了一眼弹钢琴的小麦,或者是自己听错了,琴声竟然有些不稳,错了一个音节,好像是真的喝醉了,怎么可能呢,小麦向来都是发挥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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