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作者:闲野斋主 更新:2021-12-07 08:22
“乖孩子,晒太阳啊。”林艳芳嘻笑地回答。
“钱也要晒太阳的吗?你怎么这么多钱?”孩子又问。
“这些钱不应该是我的,我还给人家,人家又不要,只好先保管了。再不晒太阳钱都要发霉了,今后怎么还给人家?”
人群中立即引起了轰动和种种议论:
“这女人疯疯癫癫地行为古怪,应该报警。”
“我看这钱有问题,有可能来路不明。”
“你没看出她是神经病吗?准是受了老公的刺激才变成这样子。世上的男人哪,就没个好的!嘿!做女人真可怜!光有钱有什么用?男人花心到外边鬼混去了,女人能不疯吗?”忿忿不平借题发挥的是一位胖阔太太。
胖太太的话激怒了站在她身边的丈夫:“你这是什么意思?又在变着法子骂我。我看要逼出神经病的不是你,是我!”
这两人一吵,本够热闹的场面就更加热闹了。突然人群中又有人惊呼:
“抓小偷!抓小偷!有人偷走我的钱包了。哎哟!这是敬菩萨的香火钱他都敢偷,要遭报应的!”呼喊的是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的儿孙们立即忙了起来,|奇-_-书^_^网|人群大乱散开。
就在这混乱之际,平地突然刮起一阵无名的旋风,将林艳芳晒在地上的钱全数卷到空中。附近的工仔和乞丐立即不失时机地开始抢夺这天上飞来的意外之财。林艳芳顿时格外兴奋,像变戏法似地左一把右一把地从身上掏出许多钱来。她将钱撒向空中让人去抢、去争、去夺、去打、去骂,自己则在一旁鼓掌大笑而唱:
“好了!好了!这些钱总算有了去处。媛媛、小龙,你们找他们去吧,是他们抢了你的钱,不关我的事了。我要睡觉去了……”
这时寺中走出一位方丈,见此状后合掌念道:“阿弥陀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此时黄明轩本够沉重的心更加沉重了。人之初,性本善,眼见林艳芳已得到报应,明轩心中反而高兴不起来。千百年来人为什么就这么傻,一个个都要去做金钱的奴隶呢?欲壑难填哪!
明轩走到卖香火和佛像的店前,看中了一尊镀金大肚笑弥勒佛。回到家中,他把买来的佛像安放在最显眼的主位,又用毛笔在白墙上书写了永远不会擦去的几个字:“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世上可笑之人。”
清明节之后的黄明轩心境平静了许多。一天晚上,他从西餐厅晚餐出来,沿着路边散步。几句家乡的口音吸引他回头一看,原来那是一个衣衫褴褛坐地求乞的男乞丐。尽管此人蓬头垢面,但仍给黄明轩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时竟想不起来。明轩丢了一元港币给他,然后问道:
“听口音你好像是内地南城市人。”
那人一震,犹豫了一下才掩饰地回答:“是南城市附近南新乡的人。先生你是?”
“我是南城市人,来香港已有些时日了。”
“我也来香港好些年了。”乞丐接着明轩的话说。
“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你是偷渡过来的?”明轩怀疑地问。
乞丐有点疑惧,但见明轩并没有什么恶意,便点了点头。明轩仔细打量了一下他,见此人满脸菜青色,胡子头发都很长,一付病态相,不由想起自己初到香港时的悲惨境况,一时动了侧隐之心,便说:
“你跟我来吧,好像还没吃饭吧?”
乞丐点了点头便站立了起来,没想到此人身材竟魁梧高大,比明轩高出一截,还真像个男子汉。出于某种考虑,他把乞丐带到偏僻小街的小餐馆,又给他叫上一些饭菜。乞丐狼吞虎咽般的吃着,明轩也不问话打断他,只在一旁仔细地瞧着他,极力在回忆中搜寻这似曾相识的面孔。他终于记起了来港之前周星给自己讲述的丁惠妹的故事,记起了通缉令上那张罪犯的脸。没错!就是他,他就是那个杀妻潜逃香港的石炳元。黄明轩感到十分惊讶,世界竟这么小,天网这么大,但疏而不漏。明轩并没有忘记自己对周星那近乎玩笑的承诺,至今还保留了那张大陆的通缉令。香港不是内地,明轩心中迅速地盘算了一下,决定改变吃完饭就让他走的初衷,而是决定留下他、稳住他,而后在适当的时机将石炳元绳之以法。主意一定,明轩便问:
“你叫什么名字?今后打算怎么办呢?长期流浪总不是个办法。”
石炳元也吃得差不多了,他取过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说:“我叫施平原。像我这种人还能有什么打算和指望,吃一顿算一顿,说不定哪天便暴尸街头了。”
石炳元将自己的名字按谐音改为施平原之举,更让黄明轩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没错,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往下盘问:
“你来香港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有找到过工作?”
石炳元态度吞吐起来,不知如何回答。明轩察看出来,便说:“如果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便不用说,我了解你只不过是为了帮你一把而已,亲不亲故乡人嘛!信不过我就算了,初次相识也不为怪。”
黄明轩几句话反而使犹豫的石炳元下了决心,他仰天长叹一声后说:“老板,您尊姓大名,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免贵姓黄,小名明轩。”
“黄老板,你真是个仗义救人的好人哪!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的确找到过工作,可后来又失去了工作。人就是这样,只有后悔没有前悔,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概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吧!我来到香港之后,因为是非法偷渡者,一般人都不敢雇用我。就在我四处流浪,生活毫无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卷入了一场黑社会的突发殴杀事件。”施平原不禁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之中:
那是一个夏天,浑身上下又脏又臭的我为了躲避巡警,和往常一样在码头一个偏避而凉爽的角落躺下休息。就在我刚陷入迷迷糊糊的睡眠状态时,一阵厮杀声将我惊醒,睁眼一看,一位老板模样的人和他的贴身保镖正被十几个人追杀。追杀的人群都手拿砍刀紧追不舍,那保镖的手枪似乎也打完了子弹。他将空手枪顺手丢进了海中,又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短刀说:
“余老板,你先逃吧!车在那边,我掩护你。”
余老板飞快地向我躲的方向跑来,远处的确有辆轿车停在那里。保镖凭着自己的功夫,用短刀居然还杀伤了两个对手,但终因短不敌长,寡不敌众,很快被众人砍死在血泊之中。那些人又向余老板追了过来。在我藏身地的附近,余老板被追上的人包围了,生命危在顷刻之间。我当时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竟产生了救他的念头,便顺手抄起了一根码头工人用的长竹杠,突如其来地扫了过去,一下竟扫翻了好几个人。我并不敢恋战,直催:
“老板,快跑!我掩护你。”
很快我们便跑到了汽车边,我抢先一步拉开后座的车门叫老板进去。老板犹豫地问我:
“你会开车?”
“那是我的老本行,你放心吧!”
余老板瞧了瞧我这么大的块头,便放心地一头钻进了车中。我飞快地驾车便跑,没想到后面追杀的人也驾车追了过来,情况仍然十分危险。就在这时,拐弯处又一辆车迎面冲来,并有人朝我们车上开枪。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怎样才能逃脱这厄运呢?我心想,我的命是叫花子命,不值钱,干脆和对方赌一把,便加足马力发疯似地向对方的车撞去。余老板见状紧张地抓住我的肩头问:
“你要干什么,不要命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种情况下谁敢玩命谁就能赢,除此之外别无它法。”我头也不回,冷冷地回答了余老板。
就在两车即将相撞的瞬间,奇迹出现了,对方由于害怕车毁人亡,紧急将车头一摆,结果刹车不及,一头冲进了港湾之中。我和余老板也终于摆脱追杀转危为安。打这以后,我就被这位黑社会的老大余鸿标收留,成了他的贴身保镖和司机。
黄明轩见施平原话说到此处又停了下来,便故意引道:“你跟着余老板混,虽说是置身于黑社会,但日子应该是过得还可以的,怎么又弄到了如此地步?”
施平原知道回避不了,加上人到山穷水尽之时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便干脆全盘抖了出来:
人有时就会犯傻,一失足成千古恨,到头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男人有三关,金钱、美女和地位。我跟着余老板一年多颇受器重,没想到栽在了女人手上。这可能也是命里注定,我的一生总是要坏在女人手上的。
五十出头的余鸿标一生风流,也不知换了多少个老婆,最后娶的夫人是二十三岁的绝色美人,叫乔婷婷,江湖人称小乔,是余鸿标使尽手腕从别人手上挖来的。饱享艳福的余鸿标并不满足,仍然常在外面寻花问柳。他自己如此,却不充许夫人走野,他说:“男人好色是风流,是天性;女人走野是不守妇道,是淫荡。”为了防患,他从不让小乔抛头露面在外边单独活动。但事情总是物极必反,人可以锁住,但春心难锁,何况这小乔一度曾是妓院的风尘女子呢。
除却好色,余鸿标的另一嗜好是狂赌。一天,余老板在赌场遇上了一位财气颇大的高手,赌得兴起难分高下。他怕赌资不够,命我回余公馆再取三百万元现金来。这保险柜的钥匙非两把不能开,一把在小乔手上,一把在余鸿标手上,密码机关也只有他俩人知道。我拿着余老板的钥匙赶到余公馆,见女佣刘妈不在,便直接进内屋去找小乔,小乔也不见。
“钱也要晒太阳的吗?你怎么这么多钱?”孩子又问。
“这些钱不应该是我的,我还给人家,人家又不要,只好先保管了。再不晒太阳钱都要发霉了,今后怎么还给人家?”
人群中立即引起了轰动和种种议论:
“这女人疯疯癫癫地行为古怪,应该报警。”
“我看这钱有问题,有可能来路不明。”
“你没看出她是神经病吗?准是受了老公的刺激才变成这样子。世上的男人哪,就没个好的!嘿!做女人真可怜!光有钱有什么用?男人花心到外边鬼混去了,女人能不疯吗?”忿忿不平借题发挥的是一位胖阔太太。
胖太太的话激怒了站在她身边的丈夫:“你这是什么意思?又在变着法子骂我。我看要逼出神经病的不是你,是我!”
这两人一吵,本够热闹的场面就更加热闹了。突然人群中又有人惊呼:
“抓小偷!抓小偷!有人偷走我的钱包了。哎哟!这是敬菩萨的香火钱他都敢偷,要遭报应的!”呼喊的是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的儿孙们立即忙了起来,|奇-_-书^_^网|人群大乱散开。
就在这混乱之际,平地突然刮起一阵无名的旋风,将林艳芳晒在地上的钱全数卷到空中。附近的工仔和乞丐立即不失时机地开始抢夺这天上飞来的意外之财。林艳芳顿时格外兴奋,像变戏法似地左一把右一把地从身上掏出许多钱来。她将钱撒向空中让人去抢、去争、去夺、去打、去骂,自己则在一旁鼓掌大笑而唱:
“好了!好了!这些钱总算有了去处。媛媛、小龙,你们找他们去吧,是他们抢了你的钱,不关我的事了。我要睡觉去了……”
这时寺中走出一位方丈,见此状后合掌念道:“阿弥陀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此时黄明轩本够沉重的心更加沉重了。人之初,性本善,眼见林艳芳已得到报应,明轩心中反而高兴不起来。千百年来人为什么就这么傻,一个个都要去做金钱的奴隶呢?欲壑难填哪!
明轩走到卖香火和佛像的店前,看中了一尊镀金大肚笑弥勒佛。回到家中,他把买来的佛像安放在最显眼的主位,又用毛笔在白墙上书写了永远不会擦去的几个字:“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世上可笑之人。”
清明节之后的黄明轩心境平静了许多。一天晚上,他从西餐厅晚餐出来,沿着路边散步。几句家乡的口音吸引他回头一看,原来那是一个衣衫褴褛坐地求乞的男乞丐。尽管此人蓬头垢面,但仍给黄明轩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时竟想不起来。明轩丢了一元港币给他,然后问道:
“听口音你好像是内地南城市人。”
那人一震,犹豫了一下才掩饰地回答:“是南城市附近南新乡的人。先生你是?”
“我是南城市人,来香港已有些时日了。”
“我也来香港好些年了。”乞丐接着明轩的话说。
“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你是偷渡过来的?”明轩怀疑地问。
乞丐有点疑惧,但见明轩并没有什么恶意,便点了点头。明轩仔细打量了一下他,见此人满脸菜青色,胡子头发都很长,一付病态相,不由想起自己初到香港时的悲惨境况,一时动了侧隐之心,便说:
“你跟我来吧,好像还没吃饭吧?”
乞丐点了点头便站立了起来,没想到此人身材竟魁梧高大,比明轩高出一截,还真像个男子汉。出于某种考虑,他把乞丐带到偏僻小街的小餐馆,又给他叫上一些饭菜。乞丐狼吞虎咽般的吃着,明轩也不问话打断他,只在一旁仔细地瞧着他,极力在回忆中搜寻这似曾相识的面孔。他终于记起了来港之前周星给自己讲述的丁惠妹的故事,记起了通缉令上那张罪犯的脸。没错!就是他,他就是那个杀妻潜逃香港的石炳元。黄明轩感到十分惊讶,世界竟这么小,天网这么大,但疏而不漏。明轩并没有忘记自己对周星那近乎玩笑的承诺,至今还保留了那张大陆的通缉令。香港不是内地,明轩心中迅速地盘算了一下,决定改变吃完饭就让他走的初衷,而是决定留下他、稳住他,而后在适当的时机将石炳元绳之以法。主意一定,明轩便问:
“你叫什么名字?今后打算怎么办呢?长期流浪总不是个办法。”
石炳元也吃得差不多了,他取过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说:“我叫施平原。像我这种人还能有什么打算和指望,吃一顿算一顿,说不定哪天便暴尸街头了。”
石炳元将自己的名字按谐音改为施平原之举,更让黄明轩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没错,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往下盘问:
“你来香港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有找到过工作?”
石炳元态度吞吐起来,不知如何回答。明轩察看出来,便说:“如果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便不用说,我了解你只不过是为了帮你一把而已,亲不亲故乡人嘛!信不过我就算了,初次相识也不为怪。”
黄明轩几句话反而使犹豫的石炳元下了决心,他仰天长叹一声后说:“老板,您尊姓大名,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免贵姓黄,小名明轩。”
“黄老板,你真是个仗义救人的好人哪!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的确找到过工作,可后来又失去了工作。人就是这样,只有后悔没有前悔,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概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吧!我来到香港之后,因为是非法偷渡者,一般人都不敢雇用我。就在我四处流浪,生活毫无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卷入了一场黑社会的突发殴杀事件。”施平原不禁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之中:
那是一个夏天,浑身上下又脏又臭的我为了躲避巡警,和往常一样在码头一个偏避而凉爽的角落躺下休息。就在我刚陷入迷迷糊糊的睡眠状态时,一阵厮杀声将我惊醒,睁眼一看,一位老板模样的人和他的贴身保镖正被十几个人追杀。追杀的人群都手拿砍刀紧追不舍,那保镖的手枪似乎也打完了子弹。他将空手枪顺手丢进了海中,又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短刀说:
“余老板,你先逃吧!车在那边,我掩护你。”
余老板飞快地向我躲的方向跑来,远处的确有辆轿车停在那里。保镖凭着自己的功夫,用短刀居然还杀伤了两个对手,但终因短不敌长,寡不敌众,很快被众人砍死在血泊之中。那些人又向余老板追了过来。在我藏身地的附近,余老板被追上的人包围了,生命危在顷刻之间。我当时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竟产生了救他的念头,便顺手抄起了一根码头工人用的长竹杠,突如其来地扫了过去,一下竟扫翻了好几个人。我并不敢恋战,直催:
“老板,快跑!我掩护你。”
很快我们便跑到了汽车边,我抢先一步拉开后座的车门叫老板进去。老板犹豫地问我:
“你会开车?”
“那是我的老本行,你放心吧!”
余老板瞧了瞧我这么大的块头,便放心地一头钻进了车中。我飞快地驾车便跑,没想到后面追杀的人也驾车追了过来,情况仍然十分危险。就在这时,拐弯处又一辆车迎面冲来,并有人朝我们车上开枪。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怎样才能逃脱这厄运呢?我心想,我的命是叫花子命,不值钱,干脆和对方赌一把,便加足马力发疯似地向对方的车撞去。余老板见状紧张地抓住我的肩头问:
“你要干什么,不要命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种情况下谁敢玩命谁就能赢,除此之外别无它法。”我头也不回,冷冷地回答了余老板。
就在两车即将相撞的瞬间,奇迹出现了,对方由于害怕车毁人亡,紧急将车头一摆,结果刹车不及,一头冲进了港湾之中。我和余老板也终于摆脱追杀转危为安。打这以后,我就被这位黑社会的老大余鸿标收留,成了他的贴身保镖和司机。
黄明轩见施平原话说到此处又停了下来,便故意引道:“你跟着余老板混,虽说是置身于黑社会,但日子应该是过得还可以的,怎么又弄到了如此地步?”
施平原知道回避不了,加上人到山穷水尽之时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便干脆全盘抖了出来:
人有时就会犯傻,一失足成千古恨,到头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男人有三关,金钱、美女和地位。我跟着余老板一年多颇受器重,没想到栽在了女人手上。这可能也是命里注定,我的一生总是要坏在女人手上的。
五十出头的余鸿标一生风流,也不知换了多少个老婆,最后娶的夫人是二十三岁的绝色美人,叫乔婷婷,江湖人称小乔,是余鸿标使尽手腕从别人手上挖来的。饱享艳福的余鸿标并不满足,仍然常在外面寻花问柳。他自己如此,却不充许夫人走野,他说:“男人好色是风流,是天性;女人走野是不守妇道,是淫荡。”为了防患,他从不让小乔抛头露面在外边单独活动。但事情总是物极必反,人可以锁住,但春心难锁,何况这小乔一度曾是妓院的风尘女子呢。
除却好色,余鸿标的另一嗜好是狂赌。一天,余老板在赌场遇上了一位财气颇大的高手,赌得兴起难分高下。他怕赌资不够,命我回余公馆再取三百万元现金来。这保险柜的钥匙非两把不能开,一把在小乔手上,一把在余鸿标手上,密码机关也只有他俩人知道。我拿着余老板的钥匙赶到余公馆,见女佣刘妈不在,便直接进内屋去找小乔,小乔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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