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卷 第5章 最后的番外之阿泽篇
作者:阿暮    更新:2021-12-07 06:19
  
  俺是啥时候出生的呢?忘了。只记得睁开第一眼的时候,金黄的太阳,满天的红叶,还有咱妈的脸。
  旁的刚生下来是不是就能看见东西,俺不知道,俺是第一眼就瞧见了。
  俺喜欢喝奶,还喜欢闻奶香味。
  这样的好日子只过了几天,被一只大黑熊给打破了平静,所以,俺讨厌黑色。
  那个像天一般的男人救了俺,他的衣服上缕有金线,就像是天上的金黄。
  俺喜欢匍匐在他的脚下,他的鞋上也有颗太阳。
  他把俺扔给了他的妻子,她管俺叫阿泽,那个像是白莲花一样的女人。
  神说,光好,这世上便有了光。
  她说,阿泽好,这世上便有了一头叫作阿泽的狼。
  俺也喜欢被她抱在怀里,她有两颗心在跳,还有像咱妈一样的奶香味,所以俺更喜欢往她怀里蹭。不过,现在只是有奶香味,得等到她把娃娃生下来之后,才会有奶。
  俺是很期待的。
  她生娃的时候,他急得跟什么似的,俺嗤之以鼻,难怪世人会如此崇拜俺们狼族,想咱妈当年,赤手空拳,一个人就把俺拎到这世上来了。不就生个娃,至于吗?真是瞎操心!
  结果她不争气,娃娃没出来,她倒先晕了。俺那个恨铁不成钢啊,哪肉多往哪下嘴,呵呵,她一疼,把娃生出来了。
  看来那帮稳婆以后要改良接生技术了,俺也不是保守的人,秘方就是上牙和下牙那么一搭,人类生娃史上从此添上了壮丽的一笔,一个崭新的时代到来了!
  俺在这里发表一点获奖感言:俺要感谢山川,感谢河流,给了俺天地万物的灵气;感谢咱爸,感谢咱妈,赐予俺血肉之躯;感谢太阳,感谢白莲花,如果不是你们,就没有俺阿泽的今天;最后,俺要感谢的就是这个奶娃,给了俺表现的机会!
  不过,小奶娃要是肯把他的口粮分给俺一点,俺会感激不尽的!俺狼落宫廷被人欺,现在的口粮——人家是依然范特西,俺是依然饭太稀!大哥,给点内容好不好?
  于是,俺逮到机会就偷亲他的小嘴,趁他不注意就侵占他的领地,小奶娃子不乐意,就甩开膀子哭,哈,没人知道他为啥哭!
  小奶娃子的报复心理很重,他开始以开发新项目为已任,任何没到过没见过的东西他都要去尝试。这可苦了俺啦!只要一个不小心把他磕哪或是摔哪了,绝对立刻有两道凌厉的暗箭从娃他爸那朝俺这哧哧地射过来,俺的心那个寒啊,简直到了三九天!
  俺一头孤狼,俺容易吗?
  俺只得暂时告别温柔乡,跟东跟西的做起了奶娃的跟屁虫,充分发挥了牙口胃口就好的功能,连衣裳角子都能咽下。
  不是俺的幻觉吧?为啥俺在屁点大的娃眼里看到了阴谋得逞的诡笑?就像是大太阳底下突然刮起了阵阵阴风。佩服佩服,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基因也太好了点!
  看出这一点的不止俺一人,还有娃他爸,他比俺道行深,早在娃才冒牙的时候就瞧出来了。于是,写了点东西用个金盒子封住送到娃他娘这里来了。
  他谁都没说,可是俺还是知道了,俺不是鼻子灵嘛。
  俺这鼻子灵可不是假的,有回,人喂米糊给娃吃,俺一下子就闻出味道不对,俺可是一点不含糊,当下就把那碗给掀了。
  娃他爹妈啥也没说,俺真替他们累,有啥说啥不行吗?俺要是有啥的,绝对在第一时间说出来,当然,得等俺学会了说人话才行。不然就现在这样,说了也等于白说。
  关于娃他爸亲征一事,俺早就觉得不对劲,但娃他娘神经比大梁还粗,整一个把自己当救世主了,她也不想想,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在这一方面,俺是比较喜欢娃他爸的,嘿嘿,喜欢玩阴的,还喜欢遛鸟。人活着就该有点兴趣,别跟那位似的,一天到晚抱着自家儿子哭:“炽儿,娘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呢,唯一的儿子也不像着我?”大姐,命苦不能怨父母,更不能怨儿子,这道理她咋不明白呢?要多向那位学习,人家就抱着自家儿子乐:“咱娘俩就在这看风景,风景看够了呀,这个宫里就没有皇长子,也没有嫡皇子,没有王爷,也没有君家了!你说好不好?”
  TNND,当她自己是老巫婆,能预言世界末日?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俺觉得这次的事大条了。
  好奇害死猫,却害不死狼,俺这条小命就是因为俺的一时好奇,保住了。
  不但如此,俺还救了好几人,娃他娘那个感激啊,知道俺不喜欢黑色,一下子就把头发给变白了。就冲这一点,别说下火海了,就是上刀山,俺也一点不迟疑。
  山上没刀,就几间茅屋,不对,是茅草屋。咱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多一个字少一个字那就是谬以千里了。
  更何况娃他爸差的哪是几个字呢?他差了一个交待!不过他也真是命苦,他上哪交待去啊?娃他娘连名字都改了,简直就是小俩口吵架玩离家出走了!
  不过,在俺的强烈抗议之下,阿泽这个名字倒是没改,瞧她给自己还有娃还有知夏改那名,俺真怕她一个灵机一动就把俺叫成阿花或是旺财了。
  那个郎中还不是一般的呆,长安城里那晚失火的还有第二家吗?还有,像俺这么高大威猛,英俊潇洒,那狼狗就是长一辈子也长不出来这样吧?什么眼神哪!
  不过郎中眼神再差,穿衣服还是有品味的,他不穿黑衣裳,俺早说了俺最讨厌一身黑的,熊样!
  俗话说,长得黑不是你的错,长得黑还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
  所以俺就跑到熊男的房间里天人大战三百回合,一不小心翻出个东西,咦,味道还挺熟?俺还想研究来着,娃他妈出场了!
  从此俺就被归为不良儿童了,只能被娃搂着坐墙根。其实娃跟他爸挺像的,话不多,不知道是不是后遗证,但特温柔。这一点,呆郎中有得一拼。不说话,一个眼神就让你溺死在温柔乡里!
  不过呆郎中那什么眼神,快赶上宫里头的宫灯了,晚上干脆就用这个吧,省银子。
  俺再次鄙视娃他妈,说得跟什么似的,其实心里还是放不下娃他爸,一有个风吹草动的马上闪人。其实,娃他爸不也有几个老婆吗?你再带几个回去公平得很,省得娃他爸一人白天劳心,晚上劳力,很折寿的。呸呸呸,俺这乌鸦嘴!不过事先声明,熊男不在考虑范围,俺的心理有阴影。
  继续俺们的穿越之旅游,这年头,都流行穿越!俺们从北方穿越到南方,路漫漫其长远兮。娃他妈想带娃投奔他舅去,俺琢磨着是不是该先给他舅备点速效救心丸什么的。
  话说他舅,那也是很美的一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独美一人耳。
  不不不,俺收回先头这话,眼下不就见到一更美的了?那简直美得上天入地,不过,就是心眼太坏了点。
  呜呜呜,俺在狼族里其实特普通,别对俺俩眼放光,俺还没准备披着人皮去来一段什么人狼绝恋。再说了,真要和他恋那不成了**了!虽说时下流行,但俺不好这一口,俺又不是玻璃狼。
  之前俺有腹诽娃他妈吧?现在俺通通收回。在俺度过了几个暗无天日的黑夜之后,俺看到了她,俺心目中的白莲花!
  于是,俺五体投地地陪她去酿葡萄酒了。
  奇怪,那庵里的老师太,俺看到她,怎么也像是看到了白莲花?
  就在俺看这朵白莲花的时候,那朵白莲花失踪了!俺真是无语了!都成娃他妈了,还能把自己丢了。这功力,不是一般人能练出来的。
  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娃哭,他轻易不哭,一哭起来,孟姜女都自叹不如。还好他没生在匈奴,不然,匈奴不直接带着他来攻长城了?万幸万幸!娃他妈也算是劳苦功高,呵呵,俺也是头等功臣。
  俺除了会咬人,还会找人,上天入地,俺也要找到那朵白莲花,更何况,她一身的葡萄酒味,俺都不需要花大功夫。
  咦……是俺搞错了?还是俺酒喝多了?为什么到了这里看不到娃他妈呢?只见到几滩血?
  娃张口就哭,极没形像!俺鄙视他,这娃怎么看都不像是要继承皇位的人。俺当初怎么就看走眼了呢?娃他爸也看走眼了?
  人家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个儿子会打洞,俺今天才发现这其实根本不关基因问题,而是环境问题,丑小鸭变成美天鹅那是童话,童话里还有黑漆漆的巫婆呢!
  说到黑……俺最讨厌黑色,走开走开!
  咦,熊男!你啥时候化身黑马王子了?
  其实熊男也没有那么讨厌嘛,尤其看到他一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模样,俺快笑到内伤了。不是俺变节,俺的小主人比俺变得更快,一见到自己亲爹,干爹就抛一边去了!
  王子找到了公主,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啦啦啦……
  巫婆出现了!
  那个拄着拐杖的老头,俺是老马失蹄,大意失荆州啊!
  原来娃的没形像也是有遗传的,俺看着面前这个完全傻透的男人,心想,这要是让他的臣民看到了,不知心里会作何想?恐怕赶快包袱一拾偷渡去了吧?
  没形像会遗传,也会传染,熊男的一世英名也保不住了。
  俺还是躲得远远的吧,俺可不想毁了俺这一世狼名!
  这种情形直到白莲花从鬼门关回来才好转,俺就开始反穿越了,从南反到北。
  那个熊男,一路上都把娃扛在自己肩膀上,俺心里那个气啊,俺有多久没有过奶瘾了?
  (话外音:多大了,还有奶瘾?
  阿泽:话说,爱情不分年龄,奶瘾还分年龄吗?)
  娃回宫线路简单,杨恢带着去了长公主府,也就是他大哥的丈母娘那,俺是最重要的人证物证,俺脖子上有链,爪子上有印。当时,那帮人的脸上心窝里啊,简直是调味品开大会,五味俱全。
  俺一不小心又笑成内伤了。
  吼一个!俺是举世无双的狼,俺即将要托起明天的太阳!
  于是,俺就跟着小娃娃的屁股后面大摇大摆回了宫。
  那些个三姑六婆早在等着验明正身呢,杨恢笑得挺真的:“嫡皇子和五皇子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像极了皇上!贤妃娘娘,您说是吗?”
  高,实在是高!能不一样吗?人家都长得像皇上了,自家儿子要不像那能说得过去吗?
  “是啊!”咬着牙齿说的。
  俺这才发现俺的小主人气势非凡,难道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个儿子会打洞?他才多大的人啊?往上面那么一站,眼睛四周那么一扫,就开始捧了:“您是我父皇的妃子?我能不能喊您一声母妃?母妃真漂亮!”
  祸害!祸害!娃他爸难道早就看出来这娃的潜力了?话说娃他爸当年也用过这一招,事实证明屡试不爽。
  漂亮母妃这个时候脸上的笑容还挂得住,再往后,就挂不住了。
  俺现在才知道自己看走眼了,娃他妈也不是一般的祸害,原来娃是双重遗传了!一回宫就让娃他爸晋了漂亮妃子的位,你就得意的笑,得意的笑!人家不知道,俺老狼还不知道吗?合着你是给人灌**汤,迷得三番五道的,忘记自己是谁最好!
  果然,漂亮贵妃一个没忍住,学人家陈阿娇搞起巫蛊来了。人家波大无脑,你也跟着学?
  不过,俺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这到底谁跟谁啊?
  早知道就让娃他妈把宫外那几个都带回来,咱们各自为政,你恋你的旧人,我疼我的新宠!
  后来才知道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外人不要去干政,否则就是自找苦吃。
  娃他妈折腾,娃他爸也跟着折腾,上下嘴皮一搭,俺就变成搜救犬了,俺这苦吃的!俺不就是有了点非份之想吗?俺还没让娃她妈搞女尊呢!
  清空!清空!
  这宫里头没人折腾了,俺倒不习惯了,娃越来越正儿八经的,人见到他都喊太子殿下,你瞧他那个王冠戴得跟真的样。
  俺挺郁闷的,都没人理俺了。
  娃他妈天天陪他爸,熊男已经取代俺在娃跟前的地位,整一个奶爸,切,瞧他那点报负,出息!
  俺开始厌世,整日整日趴在葡萄架下咪着小酒听墙根,阳光照在俺身上,那一圈白毛像是佛光。于是,俺就老僧入定了。
  “颜儿,我们有轩儿就够了。”
  “既来之,则安之,好不好?”
  “母后因我……”
  “母后她一定不会后悔。”
  什么对白呀?扯得真够远的。现在这俩人说话,旁人是别想听懂了,难怪放心让俺老狼听墙角。
  继续旁听,回头写一后宫秘史,香艳的,**的,保管畅销,这年代据说加上后宫或者秘史二字,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再不然后面加两字“H情节”?
  (旁白:这是俩字吗?
  阿泽:那客官你倒是说说这是几字呀?)
  继续搜集写作素材。
  “不要让她知道。”
  “她总有一天会知道。”
  “尽量撑到孩子出世。”
  “你……”
  “替我照顾好她!”
  为什么?俺老狼的眼里怎么湿湿的?难道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
  “濮阳,他的脸色……”
  “大概这些日子事情多,累的。”
  “是吗?”
  当然是假的!不过从来不撒谎的人撒起谎来有这点好处,那就是绝对没有人认为他是在撒谎。
  “你睡着了?”
  “是啊,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我们去园子里走走吧?”
  “再坐一会儿吧,我喜欢这样子抱着你。”
  依俺老狼看是腿站不起来了吧?这人,就是爱逞能。
  ……
  “皇后娘娘要生了!”丫个慌慌张张的,又不是没生过。
  “扶我过去!”
  “你……”
  我也随时待命,准备再咬一口白莲花。
  “颜儿?!”
  “濮阳说你一夜未睡,你怎么又来了?血房……”
  “没关系,让我多陪陪你。”
  他坐在床边,整个上身靠着床沿,俺就趴在他脚边上。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绣着金丝的靴子像是金色的太阳。然而,现在这颗太阳在慢慢的失去光芒。
  俺又奉献了俺的好牙口,不是他,而是她。
  这娃咋还不出来?见一面咋就这么难呢?
  “生了!生了!是个公主!”
  “哇——”这丫的是河东狮投胎的吗?俺浑身一震。
  嘘,安静一点,娃他妈昏过去了,娃他爸也要睡觉了吗……
  “颜儿……女儿……像你,喊……仙人大叔……又看到了……”
  丫你个笨蛋,想要个女儿就是为了这一桩?
  俺想拍他,但是俺的眼睛怎么这么难过啊?对,一定是沙子吹到眼睛里去了。沙子,沙子,沙子……
  “皇上!”
  “皇上!”
  尘埃落定。
  娃他妈用她剩下的左手牵着俺的小主人走上了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俺就匍匐在娃的脚下,绣着金丝的靴子依然是金色的太阳。太阳朝升夕落,俺的太阳又回来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
  娃TNND真是天生做皇帝的料,四平八稳的,连熊男和另一凤眼男都露出了冰山一笑,俺大受刺激啊。
  俺的白莲花也在笑,标准的垂帘太后笑容,两边嘴角微微向上一扯,一颗牙齿都不露,眼角还不带弯的。
  看人家这境界,流血不流泪的。
  俺在心里嘀咕,多美的一人,怎么心就那么狠?手起刀落就把自个的手给剁了?
  那场面,血腥!少儿不宜!
  咦,俺的眼睛怎么又开始流眼泪了?看来,俺老狼真的是老咯。
  对了,那女娃叫啥么来着?
  仙……语……
  仙语?和仙人说话吗?这境界!阿暮的话:
  《君心泪》到这里就和大家说再见了,这是最后一篇番外。
  以前答应过一个叫小狼的读者,要为阿泽写一篇番外的,做人不能食言,不然会得肥胖症的。
  几个月的时间,对我来说,收获颇多,虽然牺牲了不少东西。
  这里要特别感谢几位读者:吴司令,宝妮,雨过天晴,狼女,小卷毛,小猪囡囡,月映蓝雪,lyf……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写作者回复,但你们的留言我有认真的看。
  还有读者汇给我的钱,捐给地震灾区了,在这里替灾区谢谢她。
  最后,谢谢大家对我的鼓励,以及包容。别不相信,写这些的时候,眼睛鼻子都酸酸的,总感觉心里少了些什么。
  从今天起,我会将全部精力都放在《泪洒千年》之上,欢迎大家蹲坑。
  特别要声明一点:《泪洒千年》的类别是都市言情,不是架空历史,不知道是不是当时我一激动,手一抖,就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