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战魔铁骑
作者:杨丁 更新:2021-12-07 03:23
自从电光闪过,城楼连同城城门变成一片糜粉的时候,百人长和拉比以及他们身边绝大多数的士兵全都愣住了,不少人更是被那强烈的震动晃得跌倒在地上,脑海中一片空白,感觉一片混乱,任何事情都想不起来,只记得那宛如天神般的一斧,恐惧塞满了所有人的心头。
兵器一把接一把的掉在地上,可是士兵们却恐惧的发现,自己的耳边一阵闷闷的雷响,居然听不到任何兵器落地的声音,就好似是在梦里一样,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他们简直难以相信,这破坏力居然是人类所能造成了,就是队伍中平时高贵异常的魔法师也不过是放出一些火球或者土刺罢了,像这样可以一下摧毁整座城楼的,那还是人么?
刷!一个骑着马的高大身影从楼梯上窜了上来,只一击,一具身上穿着华丽的千人长铠甲的躯体被锋利的斧尖挑上了天空,然后猛的被斧刃凌空劈成了两段,那鲜艳的红色仿佛炙热的火焰,瞬间烫到了士兵们的眼睛,让他们那快呀离体的魂魄猛的又晃了回来。
黑甲骑士身后,无数同样的黑甲骑士冲了上来,顿时,马蹄声,兵器交击声,人体被利刃破开的声音还有惨叫声瞬间充满了所有人的耳朵。
“队、队长……”拉比手里的长枪早都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抓着百人长的铠甲一个劲的哆嗦,这小子原本直合计打仗发财成为贵族了,又哪里想到战场上居然会如此可怕?千人长那么大的贵族就这么简单的就被杀了,黑甲骑士那地狱魔鬼般的样子,早都把他的胆都吓破了。
“拉比,快跑,快跑!”百人长面色苍白,抓着长剑对身后的少年喊道,别人也许不知道这骑兵的厉害,他这个老战士又哪里不知?可是很快的,百人长就绝望了,他简直难以相信,眼前那无比灵活的战士居然是以笨拙著称的重装骑兵。
重装骑兵,原本以人马皆身披重甲,冲击力极其强悍,刀枪不入而著称,是正面战斗的利器,可是这种兵种的弱点也很多,例如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马匹的速度很低,而且马匹耐力很难保证,所以只适合短距离冲锋,无法远距离奔驰,也无法在太陡峭的坡地战斗,而且这种骑兵也不过灵活,很难转弯,最重要的是,由于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斗气6级以下的战士根本没办法自己一个人穿上铠甲再爬到马背上的,需要有侍从帮忙才行。
所以这种兵种要用好并不容易,可是此刻展在百人长面前的,却是个完全不同的重甲骑士,此人身上虽然穿着厚厚的铠甲可是却并没有金属光泽,更像是用比较轻的骨骼制造而成的,可是偏偏防御力却强的出奇,刚才千人长拼命抵抗的时候,到也在敌人身上砍了一剑,可是却连白印都没留下来,着实让百人长感到惊诧。
如果仅仅如此到也罢了,笨拙的重装骑兵在城里是没什么威力的,百人长这种精锐老兵可以轻易的埋伏在狭窄的地方,杀死敌人,可是眼前的这些身披黑色铠甲的重装骑兵却不同,那四只纤细的马腿却无比的灵活,轻松的从狭窄的楼梯上爬了上来,而且别说跑跳窜跃突然变向了,甚至在敌人攻击马腿的时候居然做出了“金马独立”的架势,硬生生的用一只马蹄站在地上,躲过了攻击,着实把百人长吓得不轻,再仔细一看,才明白了过来……太阳的,这哪是什么重装骑兵?骑士下面就直接连在马身上,在马脑袋该存在的地方却竖着一只粗粗的撞角一般的尖利骨刺,这明明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半人马啊,难怪会如此灵活。
“可是,可是……”百人长有些迷惑了,自己自由也算熟读兵书,了解各个种族的特殊兵种,心中确定的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半人马这个种族啊。
这个世界上当然没有半人马,可是却并非没有类似的物体。
很久以前,雷老虎就制作出了獠牙和屠夫两个专门用来骑兵作战的死灵战士,这回改造阿德妮的亲卫骑士的时候,顿时又想起了这茬,战士骑在马上在灵活也是有限的,毕竟马本身有自己的思维,所谓的人马合一他也得有个反映速度不是,再说了,骑兵之所以尊贵,和马是分不开的,可是养马需要的后勤也是相当严重,尤其是在卡米拉大陆,骑得还是吃肉的飞云兽,后勤方面就更加的吃力了。
轻骑兵用的飞云兽还好一点,大多数属于那种二流的飞云兽,可是重骑兵用的飞云兽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得是一等一,相当的影响战斗力。综上所述的这些问题,雷老虎灵机一动,就开发出了这种新型的骑兵专用战魔铠。
这种其中用战魔铠要比步兵用的大上一倍,主要部分是一套上半身的人甲和一套马骨为主,外罩骨骼鳞甲的马甲,使用的时候,骑士的双腿实际上是隐藏在骨骼制马甲当中,可以受到非常好的保护,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半人马一样,并且由于整套铠甲和战士心意相同,又是由黑暗系魔晶作为主要动力,所以就算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的人也可以操控自如,别说奔跑起来完全不知疲倦,就是灵活性上马蹄也和双腿没什么区别。
并且最主要的是,死灵的力量大小是和骨骼有关,骨骼能承受多大的力量,就能使出多大的力量,所以这些战魔铠奔跑起来的时候,冲击力是无比强悍的,对冲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普通的重甲骑兵连人带马直接撞死而不受一点伤害,更不要说对付步兵了,步兵对骑兵专用的长矛根本穿不透高级魔兽的骨骼。
不过这种战魔铠虽然好,可是也不是万能的,主要是制作这种战魔铠需要的材料太难找了,高级魔兽数量本就不多,再加上前段时间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更是被吃的一点不剩,只能*着存货和从其他行省弄来的高级魔兽。
其次是黑暗系魔晶向来就是数量最少的魔晶,市面上一直也是最贵的,就连大炼金术士老罗也不过有三百颗左右的存货,根本入不敷出,还是雷老虎在黑暗皇帝送的戒指里翻到了五百多颗,这才勉强凑够了八百套战魔铠,其中侦察兵铠一百套,步兵铠三百套,还有四百套骑兵铠全部调拨给了阿德妮选择优秀士兵以做亲卫。
所以,从根本上说,这些身上穿着战魔铠的重甲骑兵已经不能算是普通的骑兵了,应该算是魔法骑士,只是这一点现在尚没有人意识到而已。
“都给我丢掉武器,双手抱头蹲下,投降不杀!”为首的战魔铁骑高举起手中满是血迹的战斧,一声大吼。
他的斗气本就不低,再加上此时魔神般的半人马形象,一吼之下城墙上的那些俾斯麦家族的士兵们还哪里有什么战斗的勇气?全都叮当的扔掉了武器,蹲了下来。
城墙上这边看似平定的迅速,可是实际上城内比城墙平定的还快,跟在战魔铁骑背后冲入城中的弓骑兵们才刚刚的向着敌人主帅的方向发起第一轮矫正目标用的齐射,就看到对面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然后升起了一面小小的白旗,不停的摇晃着。
“说吧,对方提的什么条件?要钱还是要其他的什么东西才会把老四给放回来。”俾斯麦强忍着愤怒询问面前的使者。
阿德妮率领四万骑兵两天连破五城,破俾斯麦精锐部队六万新军八万共十四万人,如此迅速而又不可思忆的战绩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这直接造成了俾斯麦家族好不容易打下的绿云紫苑两个行省的地盘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已最重要的是,还把俾斯麦宰相最心爱的儿子给俘虏了,这可一下子就让俾斯麦慌了神,二话没说立刻派了使者出去交涉。
“宰相大人,他们不要钱。”
“哦?那他们要什么?”
“他们要人!”
俾斯麦皱起了眉头,喃喃的道:“要人?要什么人?战士还是法师?”
使者讪讪的掏出一份单据抵给了俾斯麦,在旁说道:“不是的,大人,他们不要战士和法师,而是要一些平民百姓,不过年龄要轻,不能拿老年人糊弄,不过要是一个家庭的话就没关系,不过、不过、这个数量就有点太那个了。”
“恩?荒谬!荒谬!这是勒索,这是无耻的勒索!”俾斯麦接过了单据一随便一扫,当即气得跳了起来。
原因无他,上面居然跟买卖猪肉的单据一样,标着他的儿子身体的各个部位需要的百姓数量,例如赎回一条胳膊需要五万百姓,一条大腿七万百姓,一个脑袋十五万百姓,一个小脑袋同样也是十五万百姓,还有躯干就更多了,足足要了二十万。
林林总总的居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俾斯麦家族至少付出74万的绿云行省和紫苑行省的百姓来换,才会同意把俾斯麦家的四公子给放回去。
而且更气人的是,这单据上还说,一时凑不够人数也没关系,他们不拒绝分批付款,凑够一件就可以换回去一件,甚至连更详细的分价格都有,例如赎回脑袋需要十五万百姓,其中一双眼睛共六万,鼻子三万,一对耳朵四万,满嘴的牙两万,如果凑不齐百姓数量的话,完全可以先赎回去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嘛……什么?分开赎回去人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似乎没做过实验不太容易回答呢。
兵器一把接一把的掉在地上,可是士兵们却恐惧的发现,自己的耳边一阵闷闷的雷响,居然听不到任何兵器落地的声音,就好似是在梦里一样,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他们简直难以相信,这破坏力居然是人类所能造成了,就是队伍中平时高贵异常的魔法师也不过是放出一些火球或者土刺罢了,像这样可以一下摧毁整座城楼的,那还是人么?
刷!一个骑着马的高大身影从楼梯上窜了上来,只一击,一具身上穿着华丽的千人长铠甲的躯体被锋利的斧尖挑上了天空,然后猛的被斧刃凌空劈成了两段,那鲜艳的红色仿佛炙热的火焰,瞬间烫到了士兵们的眼睛,让他们那快呀离体的魂魄猛的又晃了回来。
黑甲骑士身后,无数同样的黑甲骑士冲了上来,顿时,马蹄声,兵器交击声,人体被利刃破开的声音还有惨叫声瞬间充满了所有人的耳朵。
“队、队长……”拉比手里的长枪早都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抓着百人长的铠甲一个劲的哆嗦,这小子原本直合计打仗发财成为贵族了,又哪里想到战场上居然会如此可怕?千人长那么大的贵族就这么简单的就被杀了,黑甲骑士那地狱魔鬼般的样子,早都把他的胆都吓破了。
“拉比,快跑,快跑!”百人长面色苍白,抓着长剑对身后的少年喊道,别人也许不知道这骑兵的厉害,他这个老战士又哪里不知?可是很快的,百人长就绝望了,他简直难以相信,眼前那无比灵活的战士居然是以笨拙著称的重装骑兵。
重装骑兵,原本以人马皆身披重甲,冲击力极其强悍,刀枪不入而著称,是正面战斗的利器,可是这种兵种的弱点也很多,例如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马匹的速度很低,而且马匹耐力很难保证,所以只适合短距离冲锋,无法远距离奔驰,也无法在太陡峭的坡地战斗,而且这种骑兵也不过灵活,很难转弯,最重要的是,由于铠甲太过于沉重,所以斗气6级以下的战士根本没办法自己一个人穿上铠甲再爬到马背上的,需要有侍从帮忙才行。
所以这种兵种要用好并不容易,可是此刻展在百人长面前的,却是个完全不同的重甲骑士,此人身上虽然穿着厚厚的铠甲可是却并没有金属光泽,更像是用比较轻的骨骼制造而成的,可是偏偏防御力却强的出奇,刚才千人长拼命抵抗的时候,到也在敌人身上砍了一剑,可是却连白印都没留下来,着实让百人长感到惊诧。
如果仅仅如此到也罢了,笨拙的重装骑兵在城里是没什么威力的,百人长这种精锐老兵可以轻易的埋伏在狭窄的地方,杀死敌人,可是眼前的这些身披黑色铠甲的重装骑兵却不同,那四只纤细的马腿却无比的灵活,轻松的从狭窄的楼梯上爬了上来,而且别说跑跳窜跃突然变向了,甚至在敌人攻击马腿的时候居然做出了“金马独立”的架势,硬生生的用一只马蹄站在地上,躲过了攻击,着实把百人长吓得不轻,再仔细一看,才明白了过来……太阳的,这哪是什么重装骑兵?骑士下面就直接连在马身上,在马脑袋该存在的地方却竖着一只粗粗的撞角一般的尖利骨刺,这明明就是神话传说中的半人马啊,难怪会如此灵活。
“可是,可是……”百人长有些迷惑了,自己自由也算熟读兵书,了解各个种族的特殊兵种,心中确定的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半人马这个种族啊。
这个世界上当然没有半人马,可是却并非没有类似的物体。
很久以前,雷老虎就制作出了獠牙和屠夫两个专门用来骑兵作战的死灵战士,这回改造阿德妮的亲卫骑士的时候,顿时又想起了这茬,战士骑在马上在灵活也是有限的,毕竟马本身有自己的思维,所谓的人马合一他也得有个反映速度不是,再说了,骑兵之所以尊贵,和马是分不开的,可是养马需要的后勤也是相当严重,尤其是在卡米拉大陆,骑得还是吃肉的飞云兽,后勤方面就更加的吃力了。
轻骑兵用的飞云兽还好一点,大多数属于那种二流的飞云兽,可是重骑兵用的飞云兽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得是一等一,相当的影响战斗力。综上所述的这些问题,雷老虎灵机一动,就开发出了这种新型的骑兵专用战魔铠。
这种其中用战魔铠要比步兵用的大上一倍,主要部分是一套上半身的人甲和一套马骨为主,外罩骨骼鳞甲的马甲,使用的时候,骑士的双腿实际上是隐藏在骨骼制马甲当中,可以受到非常好的保护,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半人马一样,并且由于整套铠甲和战士心意相同,又是由黑暗系魔晶作为主要动力,所以就算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的人也可以操控自如,别说奔跑起来完全不知疲倦,就是灵活性上马蹄也和双腿没什么区别。
并且最主要的是,死灵的力量大小是和骨骼有关,骨骼能承受多大的力量,就能使出多大的力量,所以这些战魔铠奔跑起来的时候,冲击力是无比强悍的,对冲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普通的重甲骑兵连人带马直接撞死而不受一点伤害,更不要说对付步兵了,步兵对骑兵专用的长矛根本穿不透高级魔兽的骨骼。
不过这种战魔铠虽然好,可是也不是万能的,主要是制作这种战魔铠需要的材料太难找了,高级魔兽数量本就不多,再加上前段时间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更是被吃的一点不剩,只能*着存货和从其他行省弄来的高级魔兽。
其次是黑暗系魔晶向来就是数量最少的魔晶,市面上一直也是最贵的,就连大炼金术士老罗也不过有三百颗左右的存货,根本入不敷出,还是雷老虎在黑暗皇帝送的戒指里翻到了五百多颗,这才勉强凑够了八百套战魔铠,其中侦察兵铠一百套,步兵铠三百套,还有四百套骑兵铠全部调拨给了阿德妮选择优秀士兵以做亲卫。
所以,从根本上说,这些身上穿着战魔铠的重甲骑兵已经不能算是普通的骑兵了,应该算是魔法骑士,只是这一点现在尚没有人意识到而已。
“都给我丢掉武器,双手抱头蹲下,投降不杀!”为首的战魔铁骑高举起手中满是血迹的战斧,一声大吼。
他的斗气本就不低,再加上此时魔神般的半人马形象,一吼之下城墙上的那些俾斯麦家族的士兵们还哪里有什么战斗的勇气?全都叮当的扔掉了武器,蹲了下来。
城墙上这边看似平定的迅速,可是实际上城内比城墙平定的还快,跟在战魔铁骑背后冲入城中的弓骑兵们才刚刚的向着敌人主帅的方向发起第一轮矫正目标用的齐射,就看到对面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然后升起了一面小小的白旗,不停的摇晃着。
“说吧,对方提的什么条件?要钱还是要其他的什么东西才会把老四给放回来。”俾斯麦强忍着愤怒询问面前的使者。
阿德妮率领四万骑兵两天连破五城,破俾斯麦精锐部队六万新军八万共十四万人,如此迅速而又不可思忆的战绩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这直接造成了俾斯麦家族好不容易打下的绿云紫苑两个行省的地盘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已最重要的是,还把俾斯麦宰相最心爱的儿子给俘虏了,这可一下子就让俾斯麦慌了神,二话没说立刻派了使者出去交涉。
“宰相大人,他们不要钱。”
“哦?那他们要什么?”
“他们要人!”
俾斯麦皱起了眉头,喃喃的道:“要人?要什么人?战士还是法师?”
使者讪讪的掏出一份单据抵给了俾斯麦,在旁说道:“不是的,大人,他们不要战士和法师,而是要一些平民百姓,不过年龄要轻,不能拿老年人糊弄,不过要是一个家庭的话就没关系,不过、不过、这个数量就有点太那个了。”
“恩?荒谬!荒谬!这是勒索,这是无耻的勒索!”俾斯麦接过了单据一随便一扫,当即气得跳了起来。
原因无他,上面居然跟买卖猪肉的单据一样,标着他的儿子身体的各个部位需要的百姓数量,例如赎回一条胳膊需要五万百姓,一条大腿七万百姓,一个脑袋十五万百姓,一个小脑袋同样也是十五万百姓,还有躯干就更多了,足足要了二十万。
林林总总的居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俾斯麦家族至少付出74万的绿云行省和紫苑行省的百姓来换,才会同意把俾斯麦家的四公子给放回去。
而且更气人的是,这单据上还说,一时凑不够人数也没关系,他们不拒绝分批付款,凑够一件就可以换回去一件,甚至连更详细的分价格都有,例如赎回脑袋需要十五万百姓,其中一双眼睛共六万,鼻子三万,一对耳朵四万,满嘴的牙两万,如果凑不齐百姓数量的话,完全可以先赎回去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嘛……什么?分开赎回去人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似乎没做过实验不太容易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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