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落第书生
作者:贵竹    更新:2021-12-07 02:26
  如果一个年轻人离家出走,最理想的去处该是什么地方呢?
  遥远的天边是起伏的群山,山中有一片人烟罕至的森林,森林深处豁然出现了一汪湛蓝的湖水,一楝散发着树脂清香的白桦小屋伫立在湖边,里面有洁净的床单和松软的枕头,桌子上还有一盏温馨的老式油灯。
  水当然是饮之不尽而且纯天然的,吃的呢?烤鱼片、浆果汁,外加清炖蘑姑汤,想象力再浪漫一点:每天清晨,都有一位可爱的小仙女从林中姗姗而来,送来一篮子凝着露珠的甜草莓。
  让书本和考试见鬼去吧!让老师和学校见报去吧!让父母一天天看着照片流泪,一遍遍陷入深深的自责,一辈子为失去爱子而痛苦吧!
  这可不是白日梦,因为李如冰已经全部实现了,而且每一项都超过了最大胆的设想。
  在残酷的七月,李如冰尽管使出了全身解数,依然高考落榜了。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难和亲友的白眼,他离家出走,最后落脚在一片深山老林里。
  长白山,满人和朝鲜人心目中天神的居所。在这里,无数的悬崖峭壁倚天而立,层层的怪树枯藤盘根错节。很多险峻地段,连积年的老采参人也望而生畏。不赳过,进来不容易,想要出去也就不那么自由了。
  作为一名临时护林员,李如冰如愿得到了一个吱嘎作响的木屋。不过,他不是这里唯一的住户,除了屋顶的一窝斑鸠外,熊瞎子也时常来串串门。每到这时,他就只好抱头鼠窜了。说李如冰是个胆小鬼有点过分,何况他还配有一支防身的猎枪呢。但是每个护林员都明白,林区的管理条例看似多如牛毛,核心精神却只有一个:剥夺了人类开枪的权力。
  寻求清静的李如冰很快就失望了,森林和都市看似水火两极,事实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那就是:黑夜要比白天更喧嚣热闹。一听到猫头鹰冷笑一般的叫声,李如冰浑身就起一层鸡皮疙瘩;而狼群在月夜里长嚎时,他恨不能像刺青一样将全身缩成一个圆球。
  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自然是神灵故事诞生的最佳温床。可是听老护林人讲了一夜的老树妖、狐狸精和黄大仙的传说,李如冰唯一的愿望就是对方千万不要看上自己。没错,妖精变成的美女个个妖烧风骚,问题是:在她们眼里,俊男帅哥不过是采补修炼的工具而已,一旦完事,就翻脸不认人了!
  最后,差点忘了一点,长白山上也有一个湖——天哪,千万不要再向李如冰提什么湖了!要知道,长白山天池是世界上最深的高山冷水湖,最深点四百多米,就算把东亚第一高楼!台北的一○ 一大楼丢进去,也只够格当个水下暗礁而已。
  白天,这里湖光山色相映衬,真是气象万千。可是一到夜里,湖水就变得像梦魇一样幽暗诡异,连星光照在上面也泛不起半点光亮。
  更让人惊骇的是,自清朝乾隆以来,民间就传言天池中有水怪出没,地方志也多次记载了类似的内容:一天晚上,山民耕地的牛失踪了,天亮后,众人循着血迹找到了湖边,才发现沙滩上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架。
  来到长白山不久,别的先不说了,李如冰至少觉得自己的中文水平提升不少,尤其是对成语的体会更是深刻,比如「披荆斩棘」、「跋山涉水」还有「度日如年」什么的。当然,话又要说回来了,护林人虽然在蓝领中也排不上号,但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李如冰在父母眼里也许是个难成器的不肖子,可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比如,他从小就喜欢天文,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不管走到哪里,随身面都要携带自己的简易天文望远镜。长白山是中国大陆少有的几片未开发的净土之一,可是个观星的绝佳去处。
  除了这一点,李如冰最大的也是最出人意外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喝酒。在白山黑水之间的广一义土地上,一个不会喝酒的男人比失了身的闺女还让人瞧不起。李如冰第一次喝酒是熬不住夜晚的寒气,在老护林人半劝半灌之下勉强呷了一口。不过,他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肝脏竟然毫不抗拒这种辛辣的饮品,而且越喝越来劲,一口气干掉半瓶烧刀子也脸不红心不跳的。
  人家都说酒量是遗传的,可是李如冰不信,因为从小到大,他从没见父亲沾过一滴酒。
  由喝酒想到了父亲,这么看来,即使口中不承认,李如冰还是有点想家了。现在,长白山下是瓜果飘香的丰收季节,而山上已经寒意袭人了。天池的游客也日少一日,等到老北风刮起来,漫长的冬季封山期就要到来了。所以,李如冰必须为自己的去留做一个决断了。
  这一天,好不容易熬到了换班的时候。李如冰一身疲倦地从山上走了下来。没了客源,天池边的酒店也纷纷歇业了,只有一家名叫「上青天」的饭店还开着门。李如冰走了进去,点了小菜和烧酒,然后在空无一人的餐厅里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阴冷的下午,黯淡的景况,一个人年轻人喝着问酒,心里真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如冰突然发现有一个人在盯着自己的脊背。
  一个美艳的少女就坐在后面靠窗的座位上。她脸庞容长,身材瘦高,皮肤是一种接近象牙的白誓,乌黑的长发在头顶上梳成了小巧的发髻。一双凤眼似喜还瞋,两道细眉斜飞入鬓,秀挺的鼻梁透露出隐藏的倔强,脖颈却柔软顺长如高贵的天鹅。这是一个典型的东方美人。
  如果一定要吹毛求疵的话,唯一的缺憾就是她的嘴略大了一点,所以涂上了浓艳的口红,还精心勾勒出了上下唇线,使之看上去圆润饱满一点。
  在朝来寒雨晚来风的萧瑟时节里,她依然一袭长裙在身,仅仅在肩头加了一件貂皮背心。
  李如冰惊异于此时此地竟然有绝色佳人出现,而更感到惊讶的是:自己的眼力一向很好,又守着饭店的门口,却没看见她是怎么进来的。
  她在喝咖啡。不过看得出来,对于这种甜得腻人的袋装货,她没有一丝品尝的勇气。小杓子在她的手指中轻巧地绕着圈子,就是放不到唇边。说到底,女人喜欢泡咖啡厅,十之**不过是喜欢那种氤氲的气氛而已。
  看到李如冰转过了头,她的目光也不闪不避迎了上来。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就像开BM 的贵妇人看着路边一条流浪狗。两人对视了不过十秒种,李如冰就受不了了,她的眼眸里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有一种视若无物的冷漠,这比怜悯、厌恶更让人感到屈辱。
  李如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桌上的劣质白酒,还有烩土豆丝和炒蚕豆,才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过,他可不甘心就这样轻易认输,于是压着嗓门,伪装粗野地低吼了一声:
  「干嘛死盯着我看?没见过男人吗?」
  长裙女吓了一跳,连带着杯中的咖啡也差点洒了出来。不过三秒钟,她立即恢复了优雅的仪态,先拿纸巾仔细揩了揩纤纤玉指后,才语带轻蔑地回了一句:
  「就你― ― 也算个男人吗?」
  李如冰万没想到那两片薄嫩的嘴唇吐出的话会像匕首一样尖利,一口酒没咽下去,忍不住大声咳嗽起来,连脸也惩得通红。对方说得没错,虽然李如冰头戴狗皮帽,身裹厚棉袄,腰系铜环宽皮带,脚蹬牛皮大头靴,和一个常年走山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可是,他嘴上的绒毛才刮过两次,一脸稚嫩的学生气更是蒙层布也遮盖不了。
  而更让他心灵遭受重挫的是,按照普遍一致的看法,一个男孩子要想升格成为真正的男人,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征服一个女人,二是把一个少女变成女人。这两种途径对李如冰来说,都像镜花水月一样虚幻飘渺,因为在长白山上,他的视野里找不到男女,只有公母和雌雄。
  这个美女实在太难惹了!说出来的话就像铁索横江,让你上不得,也下不得,怎么理解都不对味儿。眼见不是对手,李如冰决定立即溜走。没错,如果刚才那句话不算唐突佳人的话,现在还不自惭形秽,那就连起码的教养也没有了― ― 他虽然
  沦落到这步田地,可毕竟出身于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家庭,他可不是街上的流氓小混混呀!
  「站住。」女郎又开口了,她虽然只吐出了两个字,却有足够的魔力让李如冰迈不开腿。
  「你是干什么的?」
  李如冰转过身来,心又跳了一下,因为他看到她的桌上摆着一个放小饰品的丝袋,上面分明绣有「香港科技大学研究所」这几个让人刺心的字眼。于是,出于某种说不出口的心理,他语带讥讽地回答道:
  「我不过是个小小的护林员,以前的叫法是『 山大王』 ,未来也许该叫『 生态平衡调节师』 。」
  对于他的自我嘉冕,长裙美女听后哂然一笑:「什么山大王?我看是『 山中无老虎,猴子当大王』 还差不多― ― 真没看出来,你倒挺能给自己脸上贴金的。」笑完之后,她又恢复了淡然的神态,「不过,这几句话一点幽默感也没有,只让人听了肉酸。」
  刚奚落了几句,长裙美女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原本寒冷如冰的眼眸中竟然放出了光彩。
  「那!你当过导游吗?」
  「没有― ― 」眼见那光彩像夕阳一样迅速黯淡,李如冰下意识要把局面挽救回来,即使把牛皮吹上天也在所不惜。「不过,天池周边百里范围内的一草一木,没有谁比我更熟悉了。」
  「那太好了,你就当我的向导吧。」现在,她快活得简直要拍手了。
  「你还要去什么地方呢?」李如冰惊讶于她瞬间的变化,更惊讶于她眼光的独特。要知道,到长白山旅游的人,十个中有九个是为了看天池,而这个少女却是那稀罕的十分之一。
  「鹞子峰。」这三个字从她嘴里吐出来,比三根针落到地上还要轻。
  「鹞子峰?」李如冰惊异之后,不觉沉吟了起来。鹞子峰虽然不是长白山的主峰,却是天池十九峰中最险峻的一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普通游客开放。
  长裙女郎虽然仪态清贵高华,但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似乎一眼就看透了李如冰的心思,于是伸出了一根指头,轻轻摇晃着。「放心,你不会白出力坦的。我出这个数,你干还是不干?」
  「一百元?」李如冰反问道,一天赚一百元对一个业余导游来说也不算少了。
  「不,是一千美元,而且是每天一千美元。」她微微一笑说道,神情就像幼稚园的老师在教孩子识数。
  李如冰身子一颤,眼前一花,等他凝神再次细看,没错,她就是这个意思,尽管说不清是为了显示优雅还是表达轻蔑,她伸出的不是食指而是小指头。但是,不管是大拇指还是小指头,反正在钞票面前1 律平等。李如冰咬了一下舌头,看自己是不是喝多了,疼痛却让他得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这是个喜欢拿钱打水漂玩的女疯子。
  不到十秒钟,李如冰就把这笔帐算清楚了:去鹞子峰至少要三天,女人走路慢,来回就得十天,一千美元乘以十,就是一万美元呀!事实上,这一段时间,李如冰已经耐不住坐井观天的孤寂了,此次下山轮休,就动了溜之大吉的念头。和所有离家出走的少年一样,在外面野够了l ― 准确地说是苦头吃够了,就该从哪来回哪去了。不过,如果腰裹着七、八万人民币回到家中,那情形可就大大不同了― - 至于究竟有何不同,他一时半刻还想不清楚。
  「既然你出得起大价钱,为什么不找那些更有经验的导游呢?我的意思是说:我来到这里不过半年,虽然路熟,可是不会讲得天花乱坠。现在天池的导游虽然都**了,但只要打个电话过去,按你出的价钱,不要说一个导游,要十个也会跑来一百个呀!」反复搪量后,李如冰心里还是感到不那么踏实,同时又觉得不告诉人家真实情况,未免太黑了点良心。
  你可真够老实的!老实得都有点可爱了。你知道你什么时候不让我讨厌吗?那就是你岭傻的时候。」长裙女一边笑一边自问自答,「我天性喜欢寂静,不喜欢有人整天在自己面前喋喋不休,更不愿意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凑热闹。你明白了吗?」
  如果光看字面,这个理由和李如冰来长白山竟然完全一样,他讨厌家长整天数落自己,更不愿意硬着头皮和千军万马一起过独木桥。不过他的苦衷和她一比,那境界可就是天壤之别了,于是,他只说了一句:「好,我就带你上山吧。」
  两人互相做了自我介绍。让李如冰深感失望的是,除了知道这个长裙少女芳名叫孟含霏,来自香港之外,他没有从新顾主口中得到更多的个人资料。但想想也无赳所谓,本就是萍水相逢,之后各走各路,何必刨根问底呢。
  不过,他没有探究人家,人家却还是忘不了打趣他,「你的名字起的倒不赖,不过,我看你的气质不像冰,倒有点像水,没营养没滋味的温吞水。」说到这里,她似乎醒悟自己有点过分了,又转了口气,「― ― 不过,你竟然会离家出走,也不能说没有一点个性。」
  李如冰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有人欣赏自己做的这件大蠢事,而且来自一个高不可攀的高傲才女,感动之余,他倒有点疑惑了,孟含霏怎么会单单肯定自己这一点呢?莫非,她也是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吗?
  「如果你心里烦闷,想出外散散心,长白山不失为一个好地方。可是,可是我觉得― ― 不管遇到了什么难事,还是回家的好。」李如冰第一次勇敢地看着她漂亮的丹凤眼,踌躇而又真诚地说道。他不知道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十之**一定是感情上的蛟葛,所以要疯狂花钱来发泄自己的痛苦。随即,心里又是一惊,暗暗地给自己下了一道命令:到了鹞子峰上,不管她怎样反感,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紧跟着她,万一她想不开要跳崖的话,自己一定要及时拉住她。
  孟含霏听后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你可别想歪了,我可不是― ― 不是的,来长白山玩纯粹是图个新鲜。从中学开始,我就习惯了独自出外,暑假去欧洲的大学研修,寒假去澳洲晒日光浴吃大龙虾,总是一个人飞来飞去。」
  李如冰听后除了自惭外无话可说,孟含霏见他表情尴尬,也不笑了,叫服务员拿了一张房卡过来,说以后李如冰的开销全记在自己的帐上。于是,李如冰当天就在「上青天」安顿了下来。关好房门后,他直奔洗手间,拧开水龙头,畅快淋漓地冲洗了一番,觉得从自己身上搓下来的泥垢足够养活一盆花了。离家以后,别说热水澡了,就是热水他也没喝过几口。
  李如冰昂起头,让热水使劲冲刷自己的脸庞,可还是感到了阵阵发烫。唉,自己真是昏了头,竟然以为孟含霏也是一个天涯沦落人。别的不说了,光看人家的装扮,一个有洁癖的人是绝对当不了浪子的。
  一切都收拾妥当后,李如冰一身清爽地走出房问下楼吃晚餐。等他来时,孟益
  含霏已经入座了。看到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的前护林员,她的眼神里闪现出几丝惊讶。尽管这只是一闪而过,李如冰却准确地捕捉到了,心里不免微感得意。
  天黑得早,又没有外客,孟含霏是个讲究情调的人,叫服务生不要开灯,只在餐桌上点上了几枝蜡烛。看到满桌的珍饯美味,李如冰的胃口大开。不过,他知道此时自己最该表现的不是惊人的饭量,而是绅士的风范。
  但是事与愿违,他越想表现得彬彬有礼,身体的动作就越僵硬别扭。拿反了刀叉,碰翻了水杯― ― 没办法,女王赏赐仆人与自己同桌吃饭,在她看来是难得的恩宠,而仆人感受到的却是无形的折磨。
  「你该主动给女士倒饮料的。」孟含霏见他只管自顾自地埋头吃喝,有点不悦地提醒了一句。李如冰赶紧为她倒了一杯果汁,可是他太过于实在,果汁倒得比杯口还凸出一点,虽然没有缢出来,可要想拿起来一滴不洒地送到嘴边却需要三分技巧和七分运气。孟含霏又气又好笑,只好改用吸管了,随后,她又指着吉林的名菜- ― 香栗烤松鸡说道:
  「我想吃那个,请给我切一片鸡肉好吗?要靠背的,脆皮多一点。」
  李如冰当然没有二话,他勇猛地一刀下去,松鸡就成了两半,等他一通大砍大杀后,终于将一片符合要求的鸡片送到孟含霏的盘中时,她已经没有任何胃口了,因为那只松鸡已经被凌迟成了一堆杂碎。而李如冰还把一根筷子插在了鸡胸脯上,忘了取下来,让它像根旗杆一样巍然兀立。
  「你没有见过人家吃北京烤鸭吗?」孟含霏只去过北京一次,那是十年前作为香港青年访问团的成员时,受到了大陆主办单位的隆重的款待。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在「全聚德」吃烤鸭时,师傅切片的手法娴熟,用文学的句子来形容,如果那只鸭子还活着的话,他只感到脊背一凉,似乎被冷风吹了一下,还没感到疼痛,一片肉就不翼而飞了。
  「我当然吃过。」李如冰得意地说道,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可他也不是山沟里出来的土包子。不过,他会错了孟含霏的意思,以为她想吃个新花样,就殷勤地说道:「我马上给你切一盘大葱,再蘸上甜面酱,用面饼裹起来一起吃,味道一定不错,还很有嚼劲。」
  孟含霏胃酸上泛,她好不容易才阻止了李如冰的冲动,说自己改主意了,不吃新款烤鸡了。李如冰没了展示身手的机会,觉得很遗憾,问她还想吃什么。连忙说:「不用你帮忙了,我也没什么胃口了,光看你吃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