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一章 群情激愤
作者:江志浩钟佳薇    更新:2021-10-31 11:28
  一群人听的热血沸腾,他们最理想的工作,不就是有前途,赚钱多,老板又足够护犊子吗?
  还有哪里,比这样的工作环境更让人感到幸福!
  尤其是虞柯萍,在这个到处畅谈男女平等,实际上女性在性别问题上,依然时常受到委屈的时代,她感受到了尊重。
  这是她渴望的,也是她欣喜的。
  看向江志浩的眼神,已经不仅仅是员工对老板了,而是带着浓浓的感动,以及清晰可见的崇拜。
  江志浩做人的原则,让虞柯萍实在无话可说。
  但是对杜锋宝来说,这就不是什么值得欣喜的事情了。
  在江志浩的引导下,员工们把他团团围住,之前的畏惧,已经烟消云散。
  现在没有人怕他,只想着揍他一顿。
  甚至有人明目张胆的喊着:“揍他!妈的,嚣张什么,真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了!”
  眼见群情激愤,杜锋宝心里也有点怯。
  但他丢不起这个人,只能硬着头皮,梗着脖子,咬牙切齿的道:“有本事就动手,老子怕你们啊!”
  “揍他!”
  有人喊着。
  江志浩抬起手,拦住了众人,他的威望无人能比,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没有人再说话了。
  现场安静下来,只有江志浩的声音,随之响起。
  “我们都是文明人,不会像你一样做不文明的事情。我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道歉,不然的话,我们会报警,然后把你刚才说过的话都发到网上。到那时,就不仅仅是在这里丢人了。”
  “你他妈威胁谁呢,你发啊!老子才不怕呢!”杜锋宝叫嚣道:“还有,别忘了我们杜家是你们的债权人,你们敢惹我,马上就要倒大霉!一群穷B,loser,在这里装你妈装!”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比我们有钱,就可以随意侮辱我们的人格和尊严?可以把女性当成自己取乐的对象?”江志浩问。
  “不然呢?老子用钱都能砸死你们,你们有个屁的尊严!还什么取乐的对象,她配吗?最多也就是老子发泄的工具,什么东西!”杜锋宝已经失去了理智,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的,都往外蹦。
  江志浩脸上露出了笑容,道:“行,你走吧,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祸从口出。”
  一群人让开了道路,杜锋宝却不认为江志浩是要报复他,反而以为是自己强硬的态度,让这群人没有台阶下。
  他得意洋洋的冲众人竖起一个中指:“一群垃圾!”
  在众人愤怒的注视中,他快步离开了公司。
  有人看向江志浩,有点愤愤不平的道:“老板,就这样放他走了?只要您一句话,我就把他脑袋打开花,所有罪名我担着!就算坐牢都认了,这个混蛋太欠揍了!”
  “就是啊!我们都可以的,绝对不会连累到老板您!”
  看着这群激动的人,江志浩笑着道:“我知道大家都看不上他,我也是一样,很想揍他一顿。但是相信我,有时候揍人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有很多方式,可以比身体伤害,更让他痛苦。”
  没有人说话,但部分人眼里,还是露出了质疑之色。
  有些事情,不是你嘴上说说,别人就会信的。
  江志浩看向财务总监徐宝华,道:“等下我会银行汇款五个亿进入公司账户,应该足够支付担保金了,不需要担心公司会被强制清算。另外,你们做一下准备,将公司上上下下所有的合同都捋一遍。确定没有法律问题后,我会着手把几家公司并入青云集团麾下。”
  徐宝华一怔:“青云集团?”
  这个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仔细想了想,他忽然眼睛发亮:“老板,您说的青云集团,不会是最近声名鹊起的那个吧?”
  “如果我们的理解没有出现偏差,那么说的应该是同一家公司。”江志浩笑着道。
  吕金秋也一拍脑门:“原来老板是青云集团的董事长啊!难怪这么有底气!”
  江志浩笑着道:“我不是董事长,青云集团是我全资的公司,麾下的分公司倒是有其他人持股。所以以后不要叫我董事长,就还是喊老板就行了。”
  “好的老板!”虞柯萍兴奋不已的喊着。
  本来江志浩没打算把这几家公司并进去,因为这是孟家的资产,虽然以前是母亲创立的,但终究姓孟。
  他最初做的打算,是经营好之后,转给二叔,也算还给了孟家。
  但是现在看来,二叔并没有接掌孟家的打算,就算自己强行把他推上去,最终可能还是会死磨硬泡交给自己。
  而且孟家对这几家公司现在有了想法,如孟振中那样的货色,肯定不会死心的。
  想不让他们打主意,就得把股权转移出去。
  并入青云集团,毫无疑问就是最好的方式。
  完成并入重组,公司就和孟家彻底没什么关系了。
  但在此之前,江志浩还有一个决定。
  他看向吕金秋,虞柯萍等人,道:“我从孟家接手的几家公司,都是我母亲创立的。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一直乐于帮助别人。所以我希望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公司在并入青云集团之前,会拿出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分散成一百万股。从高管到底层员工,都可以进行股权认购,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在公司工作最少十年。如果十年内离开了公司,不但要收回股权股息分红,还要赔付违约金。所以,你们自己考虑要不要认购。”
  虞柯萍等人一愣,把公司股权拿出来奖励给员工,并不稀奇,认购更不稀奇。
  但是直接签“卖身契”十年的,却少之又少。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无法给予和这十年相匹配的利益,最终打官司的时候,可能会被判定为不平等的合同。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合同内容为主的,是否平等,要看严重性。
  不是很严重的,稍微有点不平等也不会被当做判决基础。
  吕金秋等人互视着,看得出,他们都有些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