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章 李辅臣想当人
作者:佚名    更新:2025-09-09 12:39
  李辅臣一直想当人,不想给人家当狗。′j\i¨n+g¨w_u\h·o,t¨e~l′.?c?o\m*
  所以,来到余家之后他知道这是他脱身的唯一办法。
  他要利用只有他和余令认识的这层关係来掌握主导权。
  院子里的蜀锦他看到了。
  刚才开门的那些人的身份他此时也已经隱隱有了答案。
  他发现余令没有骗人,那一日的话没有一点虚假。
  反而有点谦虚。
  他望著和余家老爷子干聊,聊了半天也没有聊上点的常山掌柜,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晋商要买蜀锦,他李辅臣当中间人。
  只要自己李辅臣成了中间的唯一联络人。
  晋商那帮子势力强大的商会就会给自己老爷施压,自己就能脱身。
  李辅臣深吸一口气,好奇道:
  “余老爷,令哥呢?”
  余员外闻言笑道:
  “哦,你说来福啊,这孩子跟著长辈进京了,今年五月万岁爷派人来了旨意,想看看他!”
  “万岁爷?”
  “对,咱们大明的万岁爷,他老人家想看看来福,就在你们来的前几日,他已经出发了,刚好错过了!”
  常山闻言赶紧站起身,郑重的朝著余员外拱拱手。
  这年头,能进宫,能得皇帝亲自召见的那都不是一般人。
  多少人在宫门前跪的昏了过去都不能如愿。
  李辅臣闻言心头一震。
  在赌桌上他虽然运气时好时坏,但在看人这方面他一直觉得他的眼光很独到。
  果然,这一次看准了。
  不但看准了,他此刻觉得草原的那场火就是余令放的。
  “客人主家?”
  常山闻言慌忙道:“主人家姓王!”
  “久仰!”
  “余大人客气!”
  ……
  有了孩子这个话题为引子,常山和余员外聊得很开心,话题不自觉的就扯到了院子里晾晒的蜀锦上去了。
  余员外不认识常山,名字都是头一次听说。
  面对常山好些次询问著这些蜀锦卖不卖,余员外都没有鬆口。
  常山把蜀锦的价格压的太低了。
  虽然这些蜀锦不是极品,但价格也不该这么低。
  它本身的价值是一部分,从川蜀来长安这么远的路也是价值。
  自己先前在京城可是有过铺子的人。
  蜀锦根本就不愁销路。
  望著余员外已经不倒茶了,李辅臣心里鬆了一口气。
  他知道,余家人不愿谈这个事情了,常山已经没有希望了。
  生意场,三言两语就能看出门道。o?白?¨马μ>书??院.? ?免}费;阅]:读{
  常山知道主人在逐客了,笑著寒暄几句,起身告辞。
  出了余家的大门后径直朝著大雁塔走去,他准备住在庙里。
  他和许多官老爷一样,喜欢住在寺庙里。
  望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李辅臣,常山忍不住道:
  “辅臣,你跟我说句实话,你和余家的少东家有多熟?”
  “余家少东家,字守心,余守心!”
  “熟?”
  李辅臣想都没想回道:“很熟。”
  常山沉默了片刻,忽然道:
  “如果你去找跟余家谈,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把这个生意拿下来?”
  李辅臣闻言苦笑道:
  “山掌柜,刚你也听到了,余家公子进宫面见圣上,我就是一奴僕,他还不知我是奴僕,这事我……”
  常山嘆了口气,沉默了起来,走了好远,他才开口道:
  “如果由我家主人去给李官人去信,帮你“自赎”。
  刚才你也在,结合刚才余员外的態度,蜀锦这笔生意你有多大把握拿下来!”
  “如果主上能把价格加三成,小人亲自在这里等余家公子回来,小子能让王家单独吃下这笔生意!”
  常山望著眼前的李辅臣,忽然笑了:
  “好,我让家主帮你赎身,你帮王家谈下这笔生意,如何?”
  李辅臣突然跪倒在地:
  “再造之恩,敢不尽心!”
  看了一眼不断磕头的李辅臣,常山笑著离开,一直走到大慈恩寺。
  开好了厢房,一直到天黑,常山没有跟李辅臣说一句。
  “爷,这姓李的小子心思不单纯,头上有反骨!”
  望著跟著自己学艺的小徒弟忍不住出声嘮叨,常山奇怪的笑了笑:
  “你看的很准,好赌之人心思都不单纯,財来的快,去的快,容易走歪路!”
  “爷,咱们家替他赎了身,他成了自由人,今后若是他有了心思,跟了其他家,咱们岂不是亏大了?”
  常山望著小伙计,淡淡道:“你认识余家公子?”
  “不认识!”
  “所以,那就只能依仗他了!”
  “可是……”
  望著满脸著急之色的小徒弟,常山笑道:
  “孩子,没有什么可是,爷能助他脱籍,也能將他再入贱籍,一个穷小子,他拿什么跟我玩?”
  “孩儿明白了!”
  “嗯,去睡吧!”
  听著屋里的声音慢慢安静了下来,李辅臣悄然离去。
  他知道如今的局面他破不了,但终究是往前走了一步。?微^趣?小??说 ?追}o最?新§?章>节£
  望著大钟下的菩萨,李辅臣双手合十低声道:
  “菩萨,我李辅臣真的不愿再当狗!”
  ……
  李辅臣不愿当狗,可这世上有的人却愿意屈身为奴,给人当狗。
  京城的贡院边一处精修的竹楼上,一名读书人模样的汉子正在打量著铜镜。
  望著铜镜里陌生的自己,望著小小的辫子。
  一声长长的嘆息忽然响起。
  听闻著嘆息声,边上的另一个汉子站了起来。
  走到嘆息这人的面前恭敬行礼,开口安慰道:
  “大人为何嘆息,大明不识君,我们拜君,在不久之后我部即將立国,你就是我们大金的三品高官!”
  “別捧我了,阿敏大人如何说?”
  “二贝勒说,眼下要確定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大明皇帝的身体状况,第二件事打入王恭厂!”
  “还有呢?”
  “贝勒说此事不著急,需要慢慢的来,所以大人也不必太著急,打入王恭厂还是需要可靠的人才行!”
  “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嗻!”
  在鸟儿的嗻嗻声中,京城的天慢慢的亮了。
  新的一天也来到了,小老虎望著五皇孙墨跡的吞下蛋黄,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
  然后才开始收拾桌面上的早膳。
  “大伴!”
  “怎么了?” “大伴,今后的早膳能不能把两个鸡蛋改成一个,或者我只吃蛋白,这蛋黄太干了,噎死我了!”
  小老虎认真的摇了摇头:“不可以!”
  朱由检闻言轻轻嘆了口气,自己的这大伴哪里都好,就是在吃的这方面不好,对自己要求太严了。
  找母亲也不管用。
  在吃的这个点上,母亲的严厉程度比大伴更厉害,在大伴这里顶多吃下去。
  在母亲那里不但要吃下去,可能还会挨打。
  “大伴?”
  “嗯!”
  “今日去我大兄那里么,他昨日用刻刀刻了一只小鸟,可好看了,要不要陪我一起去看看?”
  小老虎依旧摇摇头,望著朱由检认真道:
  “不可以,你的字写的不好看,得练字了,等你把字练好了奴再带你去好不好!”
  “那你先给我讲个故事!”
  “行!”
  ……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有一天老和尚对小和尚说……”
  “说什么?”
  “他说,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
  听著这句话,眾人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本以为又是一个好听的故事,结果是个这东西,简直无语至极。
  余令紧了紧衣领,望著灰扑扑的天,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讲了一路的故事,脑子都被掏干了。
  余令的故事很好听。
  眾人最喜欢听余令讲秀才遇到山野精怪的故事,並幻想著自己就是那个穷秀才,在精怪的帮助下成为了状元。
  吴墨阳最喜欢听。
  可这样的故事余令不常讲。
  他总是讲嗜赌成性的富少福贵,每次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茹让就很难受。
  因为余令总是看著他。
  “过了太原府咱们的行程就走一大半,十一月初咱们就能到京师,不过这也得看老天了,若大雪降临……”
  见眾人开始认真赶路,余令走到马车前,低声道:
  “小慈,哪里不舒服你要说,不要忍著知道么?”
  不是余令故意没话找话说。
  这一路到如今虽然都是平平安安的,但实在太累人了。
  茹慈身体虽无大碍,但人却已经瘦了一大圈。
  “好!”
  “昉昉,辛苦你多照看一下!”
  昉昉闻言从马车里伸出脑袋,不安道:
  “少东家,你是主,我是仆,我辛苦是应该的,我照顾少夫人也是应该的!”
  余令点了点头,自己这性子一时半会改不过来了。
  在京城混得靠著嘴甜混日子,回到长安还是得嘴巴要甜。
  因为要办事,要有求於人,久而久之就改不过来了。
  过了太原府,官道上的车驾就多了。
  时不时的就可以见到有人骑著马扬起一路的烟尘,也时不时可以见到官员的车驾。
  如果队伍里没有苏怀瑾等人,遇到官员的队伍就得避让。
  若不避让,人家官员的家僕可能会对你出手了。
  在这外面,保命是最要紧的。
  再加上最近几年收成不好,贼人就多了,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每个人都得小心翼翼……
  所以,在这官道上遇到人数超过百人的队伍,那些小队伍要么避让,要么主动来搭腔。
  “东家?”
  “怎么了秀忠?”
  “有一车驾,一共四个人,带了两个孩子,也是去京城,托人来问,能不能跟咱们一起走,互相有个照应!”
  “问了是什么人么?”
  吴秀忠笑道:“问了,他说是一个武官。
  如果愿意带著,他可以帮忙巡戒,餵马,推车,干一些杂活!”
  余令扭头看向了苏怀瑾,苏怀瑾知道余令是心疼人家带著一个孩子,见状挥挥手道:
  “让他过来!”
  其实汉子此刻已经后悔了。
  他以为这是一支普通的官宦队伍,想跟有个照应。
  因为再往前走,那地方虽然不乱,但前些年有个什么闻香教闹得厉害。
  还是很瘮人的,他担心的是这个。
  等那报信的汉子走后,他打量著这支队伍,他才发现这支队伍不一样。
  虽看著零散,却处处透著森严,全是五人一组,就连休息的时候也是这样。
  再看这些护卫,汉子又忍不住吸了口凉气。
  这些人都很年轻,十七八九,但个个身上都透著煞气。
  这一看就是杀过人,手上见过血的。
  看人的眼神也透著怪异。
  就直勾勾的看著你,带著几分傲慢,也带著几分挑衅,望著邪气的很。
  好像已经做好了跟你干架的准备。
  这个年纪身上带著煞气,这些年来他也只在白杆军身上看到过。
  白杆军人家是打异族打出来的。
  把好多生活在平原富饶地带的异族,硬生生的用白蜡杆长矛把人给杀到高山上去了。
  把人家打成了“高山族”!
  他们是不喜欢山下水草丰美的地方么,他们是不敢下来!
  如今,眼前这些……
  汉子觉得怪异,想牵著侄儿离开。
  正准备离开,方才去报信的人又来了,伸手虚引,淡淡道:
  “我家东家想问你几句话!”
  “兄弟如何称呼?”
  “吴秀忠!”
  “长安口音,长安人?”
  “嗯,的確从长安来!”
  汉子闻言趁热打铁道:
  “敢问你东家如何称呼?”
  吴秀忠不说话,临走时她娘跟他说了,在外面不要对人掏心掏肺。
  就算有人要死在路边也不会去过问。
  吴秀忠斜著眼,笑了笑:“请!”
  汉子跟著吴秀忠进到队伍里。
  望著骑在马上的那个人,望著他腰间的长刀汉子鬆了口气。
  原来是锦衣卫啊!
  “我叫苏怀瑾,隶属南镇抚司,汉子,报个名號!”
  汉子深吸一口气道:“大同军户小旗曹文詔拜见锦衣卫大人!”
  苏怀瑾笑了笑,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问道:
  “你手拿大刀,身著皮甲,不像是去京城?”
  “回大人,下官这次是把侄儿护送去京城,等过了年后之后小的要去辽东,听说那里建虏闹的厉害,想去搏一搏功劳!”
  “哦,如此,也顺路,跟著队伍走吧!”
  曹文詔鬆了口气,感激的拱拱手。
  余令此刻却认真的打量著曹文詔,见他拉著孩子要走,忽然道:
  “曹大人,你侄儿叫什么?”
  “回大人,左边的这个是大侄儿曹变蛟,右边这个是小侄儿曹鼎蛟。”
  曹变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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