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 章 土豆
作者:佚名    更新:2025-09-09 12:38
  日子一天天的过,土豆苗一天天的长大。¢x,i·n~w,a+n+b·e+n!.^o~r·g?
  余令脑子里的知识也在一天天的增长,现在的余令迷上了《永乐大典》。
  小老虎送来的是部分残卷。
  他说这是宫里的那些文人以修书的名义把宫里的书带出了宫外,然后重新拓印复製。
  因为可以卖钱,倭奴人喜欢买,所以翰林院总是失火。
  余令又看完了一本,看的头昏脑胀,小老虎送来的这些书是阴阳、医卜、僧道类的书。
  这些书话题太高端了,都扯到宇宙了,都天人合一了,余令咋能看的懂。
  看不懂,余令就抬起头看土豆,如今的土豆长势非常好,乾旱的天气对它们的影响微乎其微。
  为了照顾好这些土豆苗,余令在边上搭了一个棚子。
  白天的时候余令会在棚子里读书,晚上小肥和如意会在这里守夜。
  为了怕某些手欠的人忍不住扯下来一株看看是啥。
  余令又买了两只狗,一只白的,一只黑色的。
  细狗!
  血统纯正的细狗。
  別看细狗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这狗领地意识极强,奔跑起来速度极快。
  不但可以撵那些手欠的人,还可以在夜里抓那些让人討厌的老鼠,刺蝟和兔子。
  这狗是托茹让专门从养狗人那里买的。
  养狗人是专门训狗的,专门把狗训好,供朱家和富贵人家子弟取乐的。
  细狗自先秦开始就是皇家猎犬。
  看土豆非常合適,数个呼吸他们就能绕著土豆跑一个来回。
  余令如今没事的时候就在地里看书。
  茹慈在土豆种下之后又和余家走动了起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她几乎天天来。
  如今她正牵著闷闷在地里看土豆叶子,在里面抓蚂蚱。
  和先前相比,余令和茹慈的话也多了起来。
  话题没有什么新鲜玩意,都是以闷闷为由头,简单的说几句。¢n′e-w!t¢i^a′n.x_i!.!o·r-g·
  “令公子,闷闷说你种的这些不是,是粮食?”
  茹慈的声音有点小。
  说句內心话,他觉得的余令和自己的哥哥不一样。
  自己的哥哥少年老成,余令比自己的哥哥还老成。
  她很放不开。
  余令闻言忍不住有些想笑。
  自己在这块地上大张旗鼓自然瞒不住那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没有人知道余令在做什么。
  等到土豆苗越长越大,眾人这才恍然大悟。
  他们认为余家小郎君是一个爱之人,托人不知道从哪里买了种子。
  如今在家里的地里种呢。
  若是在別处种,大家倒是不会说什么。
  可在这里种,那就不免让人说道了,这片土地可是不可多得的好田地,种什么,就能收什么。
  这么好的地不用来种粮食,用来种实在败家子行为。
  茹慈以为余令种的也是,憋了好几天,在今日终於忍不住开口询问。
  余令放下手中的书,笑道:
  “对,就是粮食,我准备八月底就收,到时候你来看看,我给你做一点烤土豆吃,你绝对会喜欢!”
  茹慈闻言脸色顿时就红了。
  她还是有些不习惯余令说话的方式,哪有男子主动给女子做吃的。
  书上没写,这种事也前所未闻,他这是....
  这是喜欢自己?
  余令倒不觉得有啥,烤土豆本来就好吃。
  “真的是粮食?”
  “嗯,这一亩地真的是粮食,到时候你就会知道,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能收多少,但绝对比麦子多!”
  茹慈低下头偷偷的吐了吐舌头,她觉得余令在说大话。
  如果这世上真有比麦子產量还好的粮食,长安城內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閒人了,叔父也就不用唉声嘆气了。^y/u`e¨d+u.d^i?.~c-o~m?
  自己家有地。
  自己虽然不下地干活,但每年產多少粮食还是知道的。
  长安这边的年景一年比一年差,去年下大雨。
  今年又碰上了乾旱。
  听说延安府那边闹起了蝗灾,遮天蔽日的,很多人都受不了,地都不要了,开始往外跑,找活路。
  要真是有这个……
  茹慈不说话了,心里却不由地期待了起来,她有些期待余令给她烤土豆吃。
  茹慈看了很多的书,也渴望自己遇到戏文里那样的公子。
  算命的怎么说哥哥没告诉她,但从哥哥最近几个月的表现。
  茹慈觉得自己和余令的八字一定很合。
  想到这里她不免又有些忧愁,哥哥这么做,朱家那边,叔父那边.....
  这些事怕是一下子会落到大哥的肩膀上。
  这得多难。
  茹慈难过的低下头,她恨自己为什么是个女孩子。 茹慈不说话了,余令也低下头,再次认真的看地图。
  茹慈是很好看,但余令觉得自己还是不多看的好,免得像个变態一样。
  如今地图上的点很多,这些都是赵不器和二伯的功劳。
  可怜的两个人从四月进山捡柴,到现在还在捡……
  刘指挥僉事派来的人已经和自己接上头了。
  他的家丁余令也看到了,武器装备著实恐怖,的確比卫所的兵卒要强。
  弩箭,短枪,长刀,三眼火銃,全部身著皮甲。
  这些装备倒是其次,这些人的身高才是余令所惊嘆的,统一的大高个。
  这些人在余令的眼里大概就一米八左右的样子。
  但对比绝大数老百姓,这群人真算高的,能长这么高,就已经表明了很多东西。
  掐苗子掐出来的,吃的还好,绝对有肉食。
  余令望著南山,知道自己要不了几日就要出发了。
  余令答应过刘州,如果打不过就放火烧山。
  余令骗了老爹,说剿匪是军令,所以这次老爹也跟著余令一起去。
  他偷偷的买了快百斤的乌桕油,也就是做蜡烛的青油,以备不时之需。
  余令其实不想让老爹去。
  可,爱从来就不是选择题,老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安安静静的用行动来反驳余令对他的关爱,不然他不放心。
  余令没有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任何人。
  一旦把计划告诉了刘州的人,他们就会为主导。
  那这件事就算做好了,也和自己关係不大,余令这次要的是全功。
  所以,余令一个人握著所有的计划。
  太阳慢慢落下,余令收起书准备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茹让,茹让一见余令就笑著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就让余令脱衣服,然后试他带来的东西。
  一副软甲!
  “嘖嘖,虽然大了点,但好像也大不了多少,你年龄虽然小,但身子却是比同龄人要大,合適,真是合適!”
  “令哥你这个子让人羡慕,明明我比你大,你却和我一般高,望著就像是一个大人,早知道我小时候也练武了!”
  余令看著自言自语的茹让总觉得不对劲。
  这些日子茹让对自己好的有点过分。
  他家吃个饺子还得派人送一碗过来,吃个猪腿也让人送一瓦罐来。
  好的忒过分。
  “给我?”
  “想什么呢,这是我家老祖宗所留之物,当初在云南,平交趾的时候我家祖宗就是穿著这软甲才活下来的!”
  “你穿啥?”
  “別管我,我有更好的!”
  余令闻言,心安理得了,甲冑这玩意才是体现一个家族底蕴最好的方式,家里有多少僕役不重要。
  重要的是家里有没有几套甲冑。
  若是有几套完整的甲冑,真是遇到流民贼寇,衝上去就能乱杀。
  就是一般的甲冑,普通的弓箭射不穿,刀啊矛啊也砍不进去。
  若是一个成年的壮汉,披上了一套完整的甲冑,再配上长矛,对上一群衣衫襤褸的流民。
  那真是狼入羊群,赤裸裸的屠杀,对付他们简直是易如反掌。
  若是一群身著完整甲冑的出现在长安人,衙役,捕快,快手就慌了。
  只能去卫所找军队的人来平定。
  因为他们根本打不过。
  余令很想给小肥,如意还有自己三人搞一套。
  为了这个梦余令还特意把《梦溪笔谈》这本书看完。
  看完了之后余令就不敢想了。
  沈括在书中讲了宋朝盔甲的製造流程。
  单单就普通骑兵穿的盔甲,就需要四十个工匠来做,並且要费二百来天。
  耗费的钱財更是一个让余令都哆嗦的数字。
  大明官吏虽然很多都在混日子,但对甲冑的管理却是很上心,严禁百姓私藏和铸造甲冑。
  说白了就是害怕有人闹事,实际上是怕有人造反。
  用余令的话来说,甲冑就相当於是一件结实的『防弹衣』。
  拥有了他,掌握它,就等於掌握了生死大权,和可以越级挑战的权利。
  “准备什么时候行动!”
  余令深吸了一口气:“我找人算了日子,后日是个好日子,宜出行,宜搬家,宜纳財!”
  茹让深吸了一口气,他还是有些害怕,可怕又有什么办法,他还想当小旗呢。
  有了这个身份,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再招十个护卫。
  他家里不缺这点吃的,有了这十个人,他就有了一份可以自保的权利。
  茹让知道確切的上山日子后就开始往家里跑,他准备再去检查一下装备。
  出行的日子確定,余家也行动了起来。
  张初尧默默的把晾晒好的竹片用丝线串起来,这是他自己做的护甲,他在后日也要上山。
  望著家里忙碌的眾人,张初尧咧嘴狞笑,低声喃喃道:
  “胡巴,记得把沟子洗乾净,等著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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