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飞光
作者:黑金 更新:2025-05-26 06:35
第65章:飞光
月寒日暖。\x~i+a.n,y.u-k`s~.?c`o_m?
从广义的时间上说,新的一天已经开始,然而对陪客人喝酒到凌晨三点的宋宇来讲,他却还停留在昨天。
时间的概念令人为难。
清晨的阳光照穿尘烟,宋宇翻身避开,他将身体蜷缩起来,睡得不沉。
半睡半醒间,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碎片画面;觥筹交错的舞池,车马奔涌的长街,枪与热血,子弹穿过心脏,开出一片绯红;女人温柔的手,男人坚实的脊梁;蛮荒的乡村,腐朽的深渊,雨中的飞鸟,蓖麻田里的稻草人;故乡的山脉连绵起伏,延伸直到记忆尽头;他看见了海,他却从未见过海,遥远的海岸线,海上升起绚丽焰火,绽放之后又坠落,如同宇宙的崩裂,星辰四处飞散;晨昏严寒交替,时间永恒无际,岁月稍纵即逝。
宋宇昨晚喝了太多酒,喝得思绪紊乱,头疼得要炸开。因此与昼夜颠倒相比,他认为酒才是更容易将人瓦解的毒。博远的待遇比一般夜总会好很多,原本包厢服务生是没有工资的,但他会的多,能身兼数职,勉强拿个底薪,再加上包食宿,虽然住的地方只是地下室里几张桌板拼成的床,但对他这种只求片瓦遮身的人来讲已足够。
今天轮到他调休,但他睡不着了,因为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在等他。
此前在猇州的时候,瘦猴帮他查到了潘秀英在淮陵的大概地址,在当时,这是构成宋宇来淮陵的唯一原因。后来接到侯镇林的暗示,让他往南方走,才是第二个原因。
半小时后,他找同事借了辆自行车,往潘秀英的住址方向去。
他骑得不快,顺着大街,边走边看。
梧桐大道优雅静谧,阳光穿透枝桠,随落叶洒下。
在此之前,无论在角县,光明,猇州还是巫江,他都无法拥有此刻的感觉,融入城市,成为其中的一员,在摩肩接踵的人海中,心安理得地随波逐流。
这一带有很多民国时期的老楼,在淮陵,有很多这样的楼,有些是遗留的官邸,有些是鬼子驻扎过的办公室,它们是城市的历史,是风雨飘摇的见证和警示。
不知不觉,宋宇缓缓停在一栋居民楼下。
瘦猴告诉他,现在潘秀英的样子和画像上完全不一样,要自己去辨认。,w,z,s^k′b*o.o!k..¨c′o¨m/其实对宋宇来讲,他找潘秀英未必要用眼看,只要她靠近,自己久远的恐惧就会被唤起。
宋宇将自行车靠在树下,掏烟的时候摸到了口袋里的弹簧刀,虽然未必想对她下杀手,但这女人也不能有好下场,这毋庸置疑。
快到十一点左右,宋宇依旧没发现疑似潘秀英的人。此时一装修工模样的男子推着三轮经过,宋宇上前拦住他,“叔,张琴住这吗?”
男子打量宋宇一眼,“是啊,你找她干啥?”
宋宇轻松地笑着说,“我来帮她办事,她说是这栋楼,具体哪家没说,我传呼机没电了。”
“在那。”男子往不远处晒着牡丹花床单的阳台指指,“现在不一定在家。”
宋宇给男人递了根烟,又问,“叔,你跟她也挺熟不?”
“还可以。”男人接过烟,宋宇给他点上,他又道,“她有点老实,话不多,但人挺和善,经常把自家卤的鸡蛋,玉米给我们送送。”他吸了口烟,接着说,“前段时间她家水管漏水,是我给修的,当时漏得厉害,把楼下都淹了,邻居上来吵她,一直在凶她,她也不生气,也不回嘴,一直道歉。小老太太自己住,可怜,我就也没收她钱。”
宋宇:“那她平时靠啥生活?”
男的答,“自己做点小买卖,在路边摆小摊,卖玉米,水果之类。”
“这房子是她租的?”宋宇又给了男的一根烟。
男子接过,摇摇头,“这就不知道了,她好像经常和一个男的在一块,那男的四十多岁,黑黑瘦瘦,老带个墨镜,看着也不像他儿子,怪里怪气。”
“您忙。”宋宇点点头,“我再等会儿。”
男子走后,宋宇望着那挂着床单的阳台,犹豫片刻后,就往楼上走去。
这楼背阳,光线昏暗,有淡淡霉味,废旧的家具横在楼梯间,牛皮癣小广告盖得到处都是。
宋宇站在潘秀英家门口,他侧耳听了一会,也不知是楼道的回声,还是自己的心跳声,他总能听到些杂音。眼下快到初冬,但他的后背还是难以自制地渗出了汗珠。
即使现在不是任人宰割的幼童,但曾独自面对世间至邪至恶的阴霾不会被时间冲淡。-d^a¢n!g`k_a′n~s-h\u^.`c¢o?m`
笃笃笃。他敲了三声门,清脆的声音在楼道里回响,摄人心魄,然而半晌过去,还是无人应答,也无脚步声从门内传出。
宋宇决定下楼等。
出楼道的时候,他被阳光刺痛了眼,他快半个月没晒这么大的太阳了,一时难以适应。
他回到树下跨上车,借着树荫的遮挡,仰头看缝隙间漏下的光。
对面一前一后走来两个女人。
两人都是五六十岁,步履不快,有说有笑,宋宇听到声音,不经意地看过去。
阳光像有了灵性,它钻过树叶,投向那矮小佝偻的妇女,宋宇的眼神随着阳光移去,看向那渐渐走来,掠过身前的脸。
那妇女看见了他,看见了他脸上的胎记,她骤然收起笑,那整张脸耸拉下去,嘴角崩了起来,覆舟般翻转过去,蓝黑的眼线嵌在松垮的眼皮里,随着神情的扭曲,透出冰冷的凶光。
是的,就是这样的眼神,当年的她也是这样,从慈祥的老人到邪恶的女巫,只要一秒,凶相毕露。
潘秀英丢下手里的肉菜,转身仓皇而逃。
宋宇追了几步,腿就麻了。
他宁死不愿承认,却也在他意料之中。
他非常害怕。
当她走近,自己遥远的恐惧就已浮现。
这种害怕与以往近在眼前的死亡威胁不同。它更难以名状,更像是恐慌在主导神经,随着加速的心跳流向全身,眼前像蒙着一层黑纱,脑海里却海残留着阴森的老脸,妖异地晃来晃去。
这样的恐慌不仅在于害怕,更在于无力。他分明知道那老人构不成任何威胁,自己一只手就能扭断她的咽喉。但他做不到,看见她的脸,还有那浑身散发的狡诈邪气,危险的感觉不在当下,却又无处不在。
宋宇扶着电线杆,浑身的肌肉剧烈痉挛,他汗如雨下。
苏朝晖没骗他,这不是低血糖,而是惊恐症。既是一种紧张到濒死的生理反应,也是受到强烈刺激后产生的心理障碍。它的发作的时间因人而异,但症状与低血糖非常接近,唯一不同的是低血糖是单纯的难受,惊恐症除了难受外,还会感到极端无助与害怕。
他喘息很久后才能动弹,撑开僵硬的四肢,扶着电线杆缓缓坐下。
大脑虚脱停摆,他只能怔忪地看着川流不息的大街发呆。
毫无疑问,潘秀英早跑没了踪迹,宋宇万万想不到这年近六十的小脚老太太能跑这么快,那落荒而逃的模样,倒像是自己侵犯了她,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好歹确定了她的居所,这是此行的唯一进展。
宋宇不知在路边呆了多久,直到白日西斜,秩序凛然的大街开始拥堵,他看见了夕阳,泛着醉酒的红晕,于是也迈开自己麻木的双腿,踩着马路牙子踽踽前行。
没多远他看见个集贸市场,据说是淮陵最大的集贸市场,他进去转了一圈,买了瓶汽水,没有吃饭的胃口。
小巷深处,鸡犬相闻。
随着巷外自行车的铃声匆忙,苏玲也出摊了。
热腾腾的锅气中和了初冬傍晚的阴冷。
小院内,苏朝晖正将花坛里的木槿挖出,准备移到花盆里过冬,邻居家的花猫跑了出来,绕着他的脚边转,苏朝晖会意,丢了块猪下水给它。
“朝晖,买瓶醋去。”苏玲回头使唤,手里还在麻利地拌着凉菜,“抓点紧,急用。”
粮油小店不远,苏朝晖很快买了醋,刚回巷里,恰好看见宋宇在车棚锁车。
“警察,举手。”他开玩笑地拍了宋宇一下。
宋宇直起腰,苏朝晖吓了一跳。
这两周,他联系过宋宇两次,一次他在上班,能听见震耳欲聋的迪厅声,一次无人接听。
苏朝晖也知道在夜场干活不轻松,但也没想到这么累。宋宇原本是精瘦,现在纯属消瘦,苍白的脸泛着青,一看就是长时间在不见光的地方熬的。当然,他也佩服这类人,兼具了谋生和防身两样至关重要的生存能力,即使是身无分文地往路上丢,都能白手起家。
“你住这?”宋宇意外地笑笑,他强调,“我是来还车的,不是在偷车,再说,老警没你这么客气,还自报家门,他们直接上手拧我。”
苏朝晖笑笑,问,“你吃了吗?”
“没吃,你请我吃。”
苏朝晖一摸口袋,只剩三毛,他没带多余的钱。
宋宇看他犹豫,“状元,你瞧不起我?”
“没有。”苏朝晖拍着口袋,“你搜,就三毛。要不你借我点钱,我请你吃炸串。”
宋宇扭头就走。
苏朝晖刚要喊住他,随即听见苏玲的声音从巷子深处传来,他只好先回到摊边送醋。
“同学?”苏玲老远看见苏朝晖跟宋宇说话,“正好我菜切多了,你拿点儿给他。”
苏朝晖想了想,道,“他是我从角县逃回来在路上认识的朋友,来淮陵打工的。”
“你的朋友?”苏玲讶异地重复,放下了手里的活计。
在她印象中,苏朝晖很少交朋友,一方面是不善交际,一方面是他对大部分人,都提不起兴趣,不愿亲近,能被他称为朋友的,苏玲的记忆中只有三人,一个是他的发小,烈士子女,和苏朝晖性格相似,内向严谨,虽不善交际,却有丰满热忱的理想,属于志同道合;二是顾晓波,和苏朝晖性格相反,她爽朗大方,又有超过同龄孩子的成熟,虽然才上六年级,但苏朝晖却能跟她聊很久的天。三是他的同班同学,名字记不清,就记得喜欢的东西很特别,现代诗歌,前天两人就在电话里讨论什么先锋诗派。苏玲还特地问了教文学的顾春华什么是先锋派,只觉得这玩意玄乎其玄,不太接地气。
这三个人性格截然不同,却能透过他们看出苏朝晖交友的偏好,他们各有其显著的令人心动的地方,他们性格里的有一定坚固的成分,很难被世俗和时间磨掉。
当然,苏玲也总结过,这三人唯一的共同点是真诚且正直。因此她信任苏朝晖识人的天赋,不干涉他交友,况且苏朝晖从小缜密敏感,能通过观察人外在的言行,推断出对方处事的内在逻辑。说白了有点心理洁癖,很多人他瞧不上眼。
苏玲送走客人,低头小声问道,“可他是社会上的人,你干啥跟这种人来往,人干什么工作的,你知道吗?”
苏朝晖道,“饭店端盘子的。他小时候走丢了,没爸妈,所以没成年就出来打工,不容易,想读书也没人供。”
苏玲伸头往外看去,看见宋宇蹲在水果摊前吃枣。也不知他在跟老板说什么,原本喜欢绷着脸的老板居然一直哈哈大笑。
苏玲将鸡胗装进塑料袋,又夹了两块牛肉,“你拿给他吧。”
苏朝晖拎着菜过去拍拍宋宇,见他擡头,就指指自家小院,“不用借我钱了,走,上我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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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照穿尘烟,宋宇翻身避开,他将身体蜷缩起来,睡得不沉。
半睡半醒间,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碎片画面;觥筹交错的舞池,车马奔涌的长街,枪与热血,子弹穿过心脏,开出一片绯红;女人温柔的手,男人坚实的脊梁;蛮荒的乡村,腐朽的深渊,雨中的飞鸟,蓖麻田里的稻草人;故乡的山脉连绵起伏,延伸直到记忆尽头;他看见了海,他却从未见过海,遥远的海岸线,海上升起绚丽焰火,绽放之后又坠落,如同宇宙的崩裂,星辰四处飞散;晨昏严寒交替,时间永恒无际,岁月稍纵即逝。
宋宇昨晚喝了太多酒,喝得思绪紊乱,头疼得要炸开。因此与昼夜颠倒相比,他认为酒才是更容易将人瓦解的毒。博远的待遇比一般夜总会好很多,原本包厢服务生是没有工资的,但他会的多,能身兼数职,勉强拿个底薪,再加上包食宿,虽然住的地方只是地下室里几张桌板拼成的床,但对他这种只求片瓦遮身的人来讲已足够。
今天轮到他调休,但他睡不着了,因为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在等他。
此前在猇州的时候,瘦猴帮他查到了潘秀英在淮陵的大概地址,在当时,这是构成宋宇来淮陵的唯一原因。后来接到侯镇林的暗示,让他往南方走,才是第二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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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无论在角县,光明,猇州还是巫江,他都无法拥有此刻的感觉,融入城市,成为其中的一员,在摩肩接踵的人海中,心安理得地随波逐流。
这一带有很多民国时期的老楼,在淮陵,有很多这样的楼,有些是遗留的官邸,有些是鬼子驻扎过的办公室,它们是城市的历史,是风雨飘摇的见证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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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将自行车靠在树下,掏烟的时候摸到了口袋里的弹簧刀,虽然未必想对她下杀手,但这女人也不能有好下场,这毋庸置疑。
快到十一点左右,宋宇依旧没发现疑似潘秀英的人。此时一装修工模样的男子推着三轮经过,宋宇上前拦住他,“叔,张琴住这吗?”
男子打量宋宇一眼,“是啊,你找她干啥?”
宋宇轻松地笑着说,“我来帮她办事,她说是这栋楼,具体哪家没说,我传呼机没电了。”
“在那。”男子往不远处晒着牡丹花床单的阳台指指,“现在不一定在家。”
宋宇给男人递了根烟,又问,“叔,你跟她也挺熟不?”
“还可以。”男人接过烟,宋宇给他点上,他又道,“她有点老实,话不多,但人挺和善,经常把自家卤的鸡蛋,玉米给我们送送。”他吸了口烟,接着说,“前段时间她家水管漏水,是我给修的,当时漏得厉害,把楼下都淹了,邻居上来吵她,一直在凶她,她也不生气,也不回嘴,一直道歉。小老太太自己住,可怜,我就也没收她钱。”
宋宇:“那她平时靠啥生活?”
男的答,“自己做点小买卖,在路边摆小摊,卖玉米,水果之类。”
“这房子是她租的?”宋宇又给了男的一根烟。
男子接过,摇摇头,“这就不知道了,她好像经常和一个男的在一块,那男的四十多岁,黑黑瘦瘦,老带个墨镜,看着也不像他儿子,怪里怪气。”
“您忙。”宋宇点点头,“我再等会儿。”
男子走后,宋宇望着那挂着床单的阳台,犹豫片刻后,就往楼上走去。
这楼背阳,光线昏暗,有淡淡霉味,废旧的家具横在楼梯间,牛皮癣小广告盖得到处都是。
宋宇站在潘秀英家门口,他侧耳听了一会,也不知是楼道的回声,还是自己的心跳声,他总能听到些杂音。眼下快到初冬,但他的后背还是难以自制地渗出了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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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笃笃。他敲了三声门,清脆的声音在楼道里回响,摄人心魄,然而半晌过去,还是无人应答,也无脚步声从门内传出。
宋宇决定下楼等。
出楼道的时候,他被阳光刺痛了眼,他快半个月没晒这么大的太阳了,一时难以适应。
他回到树下跨上车,借着树荫的遮挡,仰头看缝隙间漏下的光。
对面一前一后走来两个女人。
两人都是五六十岁,步履不快,有说有笑,宋宇听到声音,不经意地看过去。
阳光像有了灵性,它钻过树叶,投向那矮小佝偻的妇女,宋宇的眼神随着阳光移去,看向那渐渐走来,掠过身前的脸。
那妇女看见了他,看见了他脸上的胎记,她骤然收起笑,那整张脸耸拉下去,嘴角崩了起来,覆舟般翻转过去,蓝黑的眼线嵌在松垮的眼皮里,随着神情的扭曲,透出冰冷的凶光。
是的,就是这样的眼神,当年的她也是这样,从慈祥的老人到邪恶的女巫,只要一秒,凶相毕露。
潘秀英丢下手里的肉菜,转身仓皇而逃。
宋宇追了几步,腿就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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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走近,自己遥远的恐惧就已浮现。
这种害怕与以往近在眼前的死亡威胁不同。它更难以名状,更像是恐慌在主导神经,随着加速的心跳流向全身,眼前像蒙着一层黑纱,脑海里却海残留着阴森的老脸,妖异地晃来晃去。
这样的恐慌不仅在于害怕,更在于无力。他分明知道那老人构不成任何威胁,自己一只手就能扭断她的咽喉。但他做不到,看见她的脸,还有那浑身散发的狡诈邪气,危险的感觉不在当下,却又无处不在。
宋宇扶着电线杆,浑身的肌肉剧烈痉挛,他汗如雨下。
苏朝晖没骗他,这不是低血糖,而是惊恐症。既是一种紧张到濒死的生理反应,也是受到强烈刺激后产生的心理障碍。它的发作的时间因人而异,但症状与低血糖非常接近,唯一不同的是低血糖是单纯的难受,惊恐症除了难受外,还会感到极端无助与害怕。
他喘息很久后才能动弹,撑开僵硬的四肢,扶着电线杆缓缓坐下。
大脑虚脱停摆,他只能怔忪地看着川流不息的大街发呆。
毫无疑问,潘秀英早跑没了踪迹,宋宇万万想不到这年近六十的小脚老太太能跑这么快,那落荒而逃的模样,倒像是自己侵犯了她,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好歹确定了她的居所,这是此行的唯一进展。
宋宇不知在路边呆了多久,直到白日西斜,秩序凛然的大街开始拥堵,他看见了夕阳,泛着醉酒的红晕,于是也迈开自己麻木的双腿,踩着马路牙子踽踽前行。
没多远他看见个集贸市场,据说是淮陵最大的集贸市场,他进去转了一圈,买了瓶汽水,没有吃饭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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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巷外自行车的铃声匆忙,苏玲也出摊了。
热腾腾的锅气中和了初冬傍晚的阴冷。
小院内,苏朝晖正将花坛里的木槿挖出,准备移到花盆里过冬,邻居家的花猫跑了出来,绕着他的脚边转,苏朝晖会意,丢了块猪下水给它。
“朝晖,买瓶醋去。”苏玲回头使唤,手里还在麻利地拌着凉菜,“抓点紧,急用。”
粮油小店不远,苏朝晖很快买了醋,刚回巷里,恰好看见宋宇在车棚锁车。
“警察,举手。”他开玩笑地拍了宋宇一下。
宋宇直起腰,苏朝晖吓了一跳。
这两周,他联系过宋宇两次,一次他在上班,能听见震耳欲聋的迪厅声,一次无人接听。
苏朝晖也知道在夜场干活不轻松,但也没想到这么累。宋宇原本是精瘦,现在纯属消瘦,苍白的脸泛着青,一看就是长时间在不见光的地方熬的。当然,他也佩服这类人,兼具了谋生和防身两样至关重要的生存能力,即使是身无分文地往路上丢,都能白手起家。
“你住这?”宋宇意外地笑笑,他强调,“我是来还车的,不是在偷车,再说,老警没你这么客气,还自报家门,他们直接上手拧我。”
苏朝晖笑笑,问,“你吃了吗?”
“没吃,你请我吃。”
苏朝晖一摸口袋,只剩三毛,他没带多余的钱。
宋宇看他犹豫,“状元,你瞧不起我?”
“没有。”苏朝晖拍着口袋,“你搜,就三毛。要不你借我点钱,我请你吃炸串。”
宋宇扭头就走。
苏朝晖刚要喊住他,随即听见苏玲的声音从巷子深处传来,他只好先回到摊边送醋。
“同学?”苏玲老远看见苏朝晖跟宋宇说话,“正好我菜切多了,你拿点儿给他。”
苏朝晖想了想,道,“他是我从角县逃回来在路上认识的朋友,来淮陵打工的。”
“你的朋友?”苏玲讶异地重复,放下了手里的活计。
在她印象中,苏朝晖很少交朋友,一方面是不善交际,一方面是他对大部分人,都提不起兴趣,不愿亲近,能被他称为朋友的,苏玲的记忆中只有三人,一个是他的发小,烈士子女,和苏朝晖性格相似,内向严谨,虽不善交际,却有丰满热忱的理想,属于志同道合;二是顾晓波,和苏朝晖性格相反,她爽朗大方,又有超过同龄孩子的成熟,虽然才上六年级,但苏朝晖却能跟她聊很久的天。三是他的同班同学,名字记不清,就记得喜欢的东西很特别,现代诗歌,前天两人就在电话里讨论什么先锋诗派。苏玲还特地问了教文学的顾春华什么是先锋派,只觉得这玩意玄乎其玄,不太接地气。
这三个人性格截然不同,却能透过他们看出苏朝晖交友的偏好,他们各有其显著的令人心动的地方,他们性格里的有一定坚固的成分,很难被世俗和时间磨掉。
当然,苏玲也总结过,这三人唯一的共同点是真诚且正直。因此她信任苏朝晖识人的天赋,不干涉他交友,况且苏朝晖从小缜密敏感,能通过观察人外在的言行,推断出对方处事的内在逻辑。说白了有点心理洁癖,很多人他瞧不上眼。
苏玲送走客人,低头小声问道,“可他是社会上的人,你干啥跟这种人来往,人干什么工作的,你知道吗?”
苏朝晖道,“饭店端盘子的。他小时候走丢了,没爸妈,所以没成年就出来打工,不容易,想读书也没人供。”
苏玲伸头往外看去,看见宋宇蹲在水果摊前吃枣。也不知他在跟老板说什么,原本喜欢绷着脸的老板居然一直哈哈大笑。
苏玲将鸡胗装进塑料袋,又夹了两块牛肉,“你拿给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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