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奈落
作者:黑金 更新:2025-05-26 06:34
第11章:奈落
深夜。?0?4?7^0-w·h′l/y..~c!o-m¨虎头大奔停靠在僻静街道内一处不起眼的小区门口。
这小区里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退休人士,过了午夜,更是黑寂,只有空调的风扇声哐哐响。
宋宇匆匆下车,一溜烟蹿进小区,野兔般消失在阴沉的树影下。
侯镇林打开副驾驶的门,对犹豫着是否下车的章立文说,“上我那坐会儿,跟你说点事。”
顺着夜色,二人往小区里走。巨大笔挺的红杉树矗立在院内,仰视它会感到强烈的不安,据说红杉的寿命有几千年,也不知道在这停留了多少年。
常言道,狡兔三窟。侯镇林经常更换落脚点,光在这个小县城就有三套房,这里是其中之一,是他发家前住的。里头每栋四层,邻居多为知识分子,比较内敛,侯镇林很喜欢这个环境,他买了整栋楼,上下打通。
行至单元楼下,章立文擡起头,屋里的灯已经亮了,他哑然失笑,“小兔崽子溜的真快,看样子是没事。”
“他能有什么事。”侯镇林没好气,“他就算死了我也能从阎王那把他要回来。”
刚上车的时候,侯镇林心火未平,伸手就甩了宋宇几耳光。宋宇默然挨了几下,没顶嘴也没挡,他能听见耳朵里的嗡鸣,捂着脸却只为掩饰情绪,实际上连疼都没体会,因为心中还存着更大的隐患。
他装怂一路,车刚停稳,侯镇林还没动,他就先溜了。
那本夹着贺笑梅照片的书还藏在床底。宋宇拿到照片后一直不知道放哪,也舍不得丢,只能藏着。侯镇林素来喜欢翻人东西,而此情此景,要被他发现自己藏了生母的照片,后果难以预测。
兴旺到死也没对侯镇林说实话,他一口咬定,自己找的是当年将宋宇拐走的女人贩子。而侯镇林从内部得到的消息虽是兴旺在帮宋宇找一个女人,具体找了什么人,经过哪些人,兴旺和宋宇留了一手,用的都是外部人员。
宋宇擦着鼻腔里不停往外流的血,飞快地跑进自己卧室,扑向那堆满闲书的床头,他拉开床柜,拽出一个放杂物的大纸箱在里面翻找。*x~z?h+a-i!s+h,u!.~c¨o_m-汗一滴滴往下落,但他不敢大声喘息,终于在叠着衣服和鞋袜的纸箱最下层,翻出了那本金刚经。贺笑梅的照片安安静静躺在书中,宋宇迅速将它撕碎,把碎片全吞进肚里,一脚把纸箱重新踹回床底。
“你在干什么?”
听见这声喊,宋宇差点背过气。他刚把照片吞下去,侯镇林就像个老猫一样站在门口,透过门缝,他目光如刀,出刀见血。
宋宇无比艰难地把照片吞进肚里,憋得眼泪直流,呼吸困难,见侯镇林过来,拿过几张草纸佯装擦鼻子。
“跑那么快干什么?”侯镇林踱窗边,看宋宇脸色苍白,当他在怄气,便率先打开话头,“之前我没察觉,直到有人告诫我,说我的人太活跃,让我注点意。”他手指敲着窗台,“不是我小气,现在风声紧。拉关系打听人,都容易打草惊蛇。不把我放眼里事小,被上面盯上事大。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要对其他人负责,一切都由着你性子来,这公司其他人怎么办?”
“你识大体,顾大局。”宋宇暗讽,他终于捋顺了气,“我要睡觉。”
侯镇林看见他青紫的脸颊和嘴角,道,“那么多人在场,我总该有所表态吧?他们是什么人你也知道,慈不掌兵,情不立事。不然你以为我靠什么治得住那帮桀骜不驯的流氓混子?”
宋宇嚯一下坐起,咬牙切齿,“兴旺搁外边打听个人,他能掀起什么风浪?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他就算进去,什么都不会说的。我跟你讲过,有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推我出去顶,你又没有案底,条子能把你怎么样?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很伤心。”他故作委屈无辜,他其实明白侯镇林在想什么,这老头子心有七窍。这次杀鸡儆猴,就是要断了自己的念想,好歹养了十年的娃,翅膀硬了就想走,这对他而言是种背叛。
“我想什么你不知道吗?”侯镇林反问。+k\k^x′s?w~.-o/r?g\
宋宇擡起头,接住侯镇林审视的目光。四目相对,一个锋锐,一个沉冷,两人都想从彼此的眼底读出什么,却又什么都读不出。
“你不要老用这种眼神看我。”宋宇移开眼睛,看着床单上火红的朱雀,“这些年我的确想找倒走我的那个老太婆,你不放心,那你帮我找。”他踌躇了片刻,又道,“我亲爹妈不要我,我认命,可那娘们把我卖到山里,我咽不下这口气。”他擡手抹去鼻腔渗出的血,心火又浮了上来,“就他妈这点破事!非他妈动刀动枪!有这个必要吗?”
“什么意思?”侯镇林打断宋宇的咄咄逼人,“要我给你道歉?我对不起天对不起地,没对不起你!不是我收养你,你还在街上要饭呢!”
宋宇3岁的时候被一个老妇人拐卖到山里,6岁被侯镇林收养,迄今刚好十年。关于被拐走的细节,宋宇很多也记不清,只记那天和平时一样,跟他妈在街上摆摊,半途中遇见个老妇,那老妇热情地拉着他的手,说,走,你妈在对面,我带你过马路。
就这么一路之隔,他就再也回不去家。
那老女人看上去四五十岁,长得很普通,过目就忘。宋宇记得,别人都喊她潘姨。潘姨带他上车,把他带到外地的一个村里。那一路的风景特别漂亮,长空如洗,有青山、草地,还有漫山遍野的白花,层层叠叠,像通往天堂的桥;谁能想到那是幻象,是地狱路上的曼陀罗,那会儿宋宇年纪太小,安全意识薄弱,也没人教他怎么防范怎么识别,直到那老女人要拿烟头烧他脸上的胎记,他才隐约意识到危险,要回家。
可他性格顽劣,后来被卖到一个老光棍家,整日闹的得鸡飞狗跳,哭累了就睡,闹累了就休息,醒了继续闹,怎么饿怎么打都没用。闹到后来那老光棍终于嫌他吵了,不想要了,就把他丢在牛棚里,想给别的买家。寒冬腊月,他缩在母牛的肚子下才没被冻死,从此一吃牛肉就会吐。
有天早上很冷,老光棍起来,半天喊不醒宋宇,以为他冻死了,有些惭愧,就把他背到荒野里。天寒地冻,土里结冰,变得十分扎实。光棍年老体弱挖不动了,只埋了薄薄一层。中午升温的时候,宋宇却像只冬眠刚醒的刺猬,慢吞吞地从土里爬出来。他浑浑噩噩闯到有个炊烟的家里,那家主人是个天阉。他看宋宇长得清秀,又呆呆傻傻,舍不得放走,哄着逗着,让他管叫自己爹。这人也很怪诞,宋宇一哭,他也哭,哭得更伤心。宋宇学着大人的样给他拿糖吃,他就不哭。
后来宋宇躲到开往村外的货车里,逃出了蛮荒的村落。几年后,那里被一名死里逃生的调查记者曝光,全村面临抓捕,引起社会轰动。那村子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都不健康,所以有一半都买过城里的孩子,彼此心照不宣。有些一两岁,还没记事的孩子被卖进村里养大,在蛮荒中被彻底驯化,长大也没有寻亲的想法。
宋宇走失时年纪太小,不知道父母和住址,再加上被拐过三次,对人没有任何信任可言,那时媒体也不发达,很多走失的孩子无人认领,只能被送到救助站。
这个名字是他在孤儿院的老师翻字典给取的。她是个温和宽厚的中年女子,说这孩子脸上的胎记像血,注定命运坎坷,正好给他一双宝盖顶在头上,只希望他早点有个安稳的家。
其实这些事侯镇林在领养宋宇前都调查过,如今那两个老汉已不在人世,姓潘的妇人生死不明。他不想去找,一来犯不上,二来容易生事,生意人重利润,没有收益的事不做。
可想起宋宇举枪的惊险一幕,侯镇林还是有些胆寒。即便彼此心知肚明,知道这只是场赌博。
“你改叫宋命吧,天天跟个女人一样寻死觅活的…就你命硬?”侯镇林忽然急躁起来,开始在宋宇房间里转悠,“章立文说怕你在家上吊,我说你就算断气,我也能把你从阎王那抢回来。”他拉出床底的箱子翻了翻,“你别忘了,既然已经活在这世上,你的命就不是你一个人的。”
此时宋宇有恃无恐,照片那个最大的隐患已经消除,任他随便翻,顺便调侃,“我死了你再养一个,挑个听话的,老实的,别跟我一样寻死觅活的,哈哈。”他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连忙捂住嘴,声音从指缝流出,“我要是上吊,这不就成凶宅了?这年头是男鬼多还是女鬼多?男鬼厉害还是女鬼厉害?”
“别老讲废话!”侯镇林抓着床单直起身,“谁想到是个这么不省油的灯!”他双手撑着膝盖,消停了片刻,“如果你是在找那个姓潘的婆娘,我帮你找,怎样?”
“成交。”宋宇头也不擡。
侯镇林疲惫地揉了揉太阳xue,“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我们做事风格一样,办不到的就不开口。另外…”他指着宽敞明亮的卧室,“我补充一句。你跟我这么多年,我没让你受过罪,你若去了别处,未必有在这舒服。”
宋宇装傻充愣,“我这人可记仇啊,”他掀开上衣,指着自己嶙峋的肋骨,“我就算错一笔账,你踹断我三根肋骨,你那天是喝多了,还是烂账又多了?”
看见那肋骨上还有一大片骇人的淤紫未消,侯镇林一时语塞,“一时手重。我亲爹也打过我。”
宋宇干笑两声,“那是你好的不学,净研究偏门诡道,活该挨揍。”
侯镇林瞪了他一样,“偏门也是门,诡道也是道,别人走得,我走不得?”
宋宇诺诺地应付,侯镇林是半个读书人,论伶牙俐齿,自己争不过他。这些话他也听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对错且两说,但平心而论,自己的心从来没有落在实处,日日夜夜悬在半空,尤其这两年他明显地感觉到,有些东西再好,永远和自己无关。
“我要去送兴旺一程,”他叹了口气,“他是个弃婴,没有亲人,也没人给他烧纸,我怕他下去了没钱贿赂小鬼,投不到好人家。他活着的时候就没钱,死了总能有点。”
侯镇林正要拿过皮包掏钱,“不用,我自己有。”宋宇阻止,“我办完不回来了,明一早还得出摊。”
“随你。”侯镇林疲惫地站起身,“我快折腾不动了,那天要是进去了或者死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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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区里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退休人士,过了午夜,更是黑寂,只有空调的风扇声哐哐响。
宋宇匆匆下车,一溜烟蹿进小区,野兔般消失在阴沉的树影下。
侯镇林打开副驾驶的门,对犹豫着是否下车的章立文说,“上我那坐会儿,跟你说点事。”
顺着夜色,二人往小区里走。巨大笔挺的红杉树矗立在院内,仰视它会感到强烈的不安,据说红杉的寿命有几千年,也不知道在这停留了多少年。
常言道,狡兔三窟。侯镇林经常更换落脚点,光在这个小县城就有三套房,这里是其中之一,是他发家前住的。里头每栋四层,邻居多为知识分子,比较内敛,侯镇林很喜欢这个环境,他买了整栋楼,上下打通。
行至单元楼下,章立文擡起头,屋里的灯已经亮了,他哑然失笑,“小兔崽子溜的真快,看样子是没事。”
“他能有什么事。”侯镇林没好气,“他就算死了我也能从阎王那把他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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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装怂一路,车刚停稳,侯镇林还没动,他就先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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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擦着鼻腔里不停往外流的血,飞快地跑进自己卧室,扑向那堆满闲书的床头,他拉开床柜,拽出一个放杂物的大纸箱在里面翻找。*x~z?h+a-i!s+h,u!.~c¨o_m-汗一滴滴往下落,但他不敢大声喘息,终于在叠着衣服和鞋袜的纸箱最下层,翻出了那本金刚经。贺笑梅的照片安安静静躺在书中,宋宇迅速将它撕碎,把碎片全吞进肚里,一脚把纸箱重新踹回床底。
“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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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无比艰难地把照片吞进肚里,憋得眼泪直流,呼吸困难,见侯镇林过来,拿过几张草纸佯装擦鼻子。
“跑那么快干什么?”侯镇林踱窗边,看宋宇脸色苍白,当他在怄气,便率先打开话头,“之前我没察觉,直到有人告诫我,说我的人太活跃,让我注点意。”他手指敲着窗台,“不是我小气,现在风声紧。拉关系打听人,都容易打草惊蛇。不把我放眼里事小,被上面盯上事大。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要对其他人负责,一切都由着你性子来,这公司其他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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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嚯一下坐起,咬牙切齿,“兴旺搁外边打听个人,他能掀起什么风浪?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他就算进去,什么都不会说的。我跟你讲过,有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推我出去顶,你又没有案底,条子能把你怎么样?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很伤心。”他故作委屈无辜,他其实明白侯镇林在想什么,这老头子心有七窍。这次杀鸡儆猴,就是要断了自己的念想,好歹养了十年的娃,翅膀硬了就想走,这对他而言是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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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3岁的时候被一个老妇人拐卖到山里,6岁被侯镇林收养,迄今刚好十年。关于被拐走的细节,宋宇很多也记不清,只记那天和平时一样,跟他妈在街上摆摊,半途中遇见个老妇,那老妇热情地拉着他的手,说,走,你妈在对面,我带你过马路。
就这么一路之隔,他就再也回不去家。
那老女人看上去四五十岁,长得很普通,过目就忘。宋宇记得,别人都喊她潘姨。潘姨带他上车,把他带到外地的一个村里。那一路的风景特别漂亮,长空如洗,有青山、草地,还有漫山遍野的白花,层层叠叠,像通往天堂的桥;谁能想到那是幻象,是地狱路上的曼陀罗,那会儿宋宇年纪太小,安全意识薄弱,也没人教他怎么防范怎么识别,直到那老女人要拿烟头烧他脸上的胎记,他才隐约意识到危险,要回家。
可他性格顽劣,后来被卖到一个老光棍家,整日闹的得鸡飞狗跳,哭累了就睡,闹累了就休息,醒了继续闹,怎么饿怎么打都没用。闹到后来那老光棍终于嫌他吵了,不想要了,就把他丢在牛棚里,想给别的买家。寒冬腊月,他缩在母牛的肚子下才没被冻死,从此一吃牛肉就会吐。
有天早上很冷,老光棍起来,半天喊不醒宋宇,以为他冻死了,有些惭愧,就把他背到荒野里。天寒地冻,土里结冰,变得十分扎实。光棍年老体弱挖不动了,只埋了薄薄一层。中午升温的时候,宋宇却像只冬眠刚醒的刺猬,慢吞吞地从土里爬出来。他浑浑噩噩闯到有个炊烟的家里,那家主人是个天阉。他看宋宇长得清秀,又呆呆傻傻,舍不得放走,哄着逗着,让他管叫自己爹。这人也很怪诞,宋宇一哭,他也哭,哭得更伤心。宋宇学着大人的样给他拿糖吃,他就不哭。
后来宋宇躲到开往村外的货车里,逃出了蛮荒的村落。几年后,那里被一名死里逃生的调查记者曝光,全村面临抓捕,引起社会轰动。那村子是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都不健康,所以有一半都买过城里的孩子,彼此心照不宣。有些一两岁,还没记事的孩子被卖进村里养大,在蛮荒中被彻底驯化,长大也没有寻亲的想法。
宋宇走失时年纪太小,不知道父母和住址,再加上被拐过三次,对人没有任何信任可言,那时媒体也不发达,很多走失的孩子无人认领,只能被送到救助站。
这个名字是他在孤儿院的老师翻字典给取的。她是个温和宽厚的中年女子,说这孩子脸上的胎记像血,注定命运坎坷,正好给他一双宝盖顶在头上,只希望他早点有个安稳的家。
其实这些事侯镇林在领养宋宇前都调查过,如今那两个老汉已不在人世,姓潘的妇人生死不明。他不想去找,一来犯不上,二来容易生事,生意人重利润,没有收益的事不做。
可想起宋宇举枪的惊险一幕,侯镇林还是有些胆寒。即便彼此心知肚明,知道这只是场赌博。
“你改叫宋命吧,天天跟个女人一样寻死觅活的…就你命硬?”侯镇林忽然急躁起来,开始在宋宇房间里转悠,“章立文说怕你在家上吊,我说你就算断气,我也能把你从阎王那抢回来。”他拉出床底的箱子翻了翻,“你别忘了,既然已经活在这世上,你的命就不是你一个人的。”
此时宋宇有恃无恐,照片那个最大的隐患已经消除,任他随便翻,顺便调侃,“我死了你再养一个,挑个听话的,老实的,别跟我一样寻死觅活的,哈哈。”他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连忙捂住嘴,声音从指缝流出,“我要是上吊,这不就成凶宅了?这年头是男鬼多还是女鬼多?男鬼厉害还是女鬼厉害?”
“别老讲废话!”侯镇林抓着床单直起身,“谁想到是个这么不省油的灯!”他双手撑着膝盖,消停了片刻,“如果你是在找那个姓潘的婆娘,我帮你找,怎样?”
“成交。”宋宇头也不擡。
侯镇林疲惫地揉了揉太阳xue,“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我们做事风格一样,办不到的就不开口。另外…”他指着宽敞明亮的卧室,“我补充一句。你跟我这么多年,我没让你受过罪,你若去了别处,未必有在这舒服。”
宋宇装傻充愣,“我这人可记仇啊,”他掀开上衣,指着自己嶙峋的肋骨,“我就算错一笔账,你踹断我三根肋骨,你那天是喝多了,还是烂账又多了?”
看见那肋骨上还有一大片骇人的淤紫未消,侯镇林一时语塞,“一时手重。我亲爹也打过我。”
宋宇干笑两声,“那是你好的不学,净研究偏门诡道,活该挨揍。”
侯镇林瞪了他一样,“偏门也是门,诡道也是道,别人走得,我走不得?”
宋宇诺诺地应付,侯镇林是半个读书人,论伶牙俐齿,自己争不过他。这些话他也听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对错且两说,但平心而论,自己的心从来没有落在实处,日日夜夜悬在半空,尤其这两年他明显地感觉到,有些东西再好,永远和自己无关。
“我要去送兴旺一程,”他叹了口气,“他是个弃婴,没有亲人,也没人给他烧纸,我怕他下去了没钱贿赂小鬼,投不到好人家。他活着的时候就没钱,死了总能有点。”
侯镇林正要拿过皮包掏钱,“不用,我自己有。”宋宇阻止,“我办完不回来了,明一早还得出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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